海华集团建筑公司工地现场管理处罚规定(基本完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 文档编号:13943592
- 上传时间:2022-10-15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9KB
海华集团建筑公司工地现场管理处罚规定(基本完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海华集团建筑公司工地现场管理处罚规定(基本完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华集团建筑公司工地现场管理处罚规定(基本完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地人员(包括外聘、分包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带有海华建设标志的安全帽,违者不得入内,不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
第二条:
禁止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其施工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处以100元的罚款。
身体特困,心情特烦时最好不要上班,以免发生事故。
第三条:
禁止穿拖鞋、赤脚、赤背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
第四条:
任何队伍严禁使用童工,发现使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一人次处于责任人500元的罚款,并且清退该童工。
第五条:
禁止在作业中打闹嬉耍、擅离职守、离岗串岗,违者罚款100元。
第六条:
禁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休息,或在脚手架板上、卸料平台躺歇、睡觉,违者罚款100元。
第七条:
严禁高空掷物,违者罚款200元-500(无论有无损失)。
造成成品损坏、砸伤人员等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禁止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爆破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吊物下停留,违者罚款100元。
第九条:
禁止攀爬脚手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楼,违者罚款100元。
第十条:
严禁擅自随意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安全标志,违者罚200元。
第十一条:
材料堆放场地、木工棚现场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严禁使用明火或吸烟,违者罚款200元/次。
造成事故者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高空作业(≥2米)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未佩戴安全带发现一人次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十三条:
严禁乘坐吊篮(桶)上下基坑、竖井等,违者处于100元罚款/次,同时对机械操作人员罚款100元。
第十四条:
严禁非指定人员私自乱接乱按乱拆电线电器,送电线路严禁随地乱拖乱拉或沿金属架敷设,严禁有未经包裹的明线头,接线破口,违者罚100元。
第十五条: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
禁止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施工中产生的各类易燃物必
须下班前清理干净,定点堆放,明火作业应有防火措施冬季禁止明火取暖,违者罚款100元。
第十七条:
不得在作业现场随地大便,违者罚款100元。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做到节约用料、工完场清,垃圾、剩料运到指定地点,不执行的班组罚班组带班人100元。
第十九条:
禁止在工地打架、斗殴、赌博、闹事,违者罚款每人100元。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或举报违章作业情况属实的,对于举报者奖励100-500元。
第二十一条:
不得偷盗、损坏公私财物,违者罚款200-1000元,重者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私装插座,使用电炉子及其它违规用电加热器具,违者罚款100元,并没收违规用电加热器具。
第二十三条:
班组长不按时参加监理、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例会会议,罚班组长100元。
第二十四条:
对当场抓获盗窃财物者或提供线索者,奖抓获者200元,奖提供线索者人民币100元。
第二十五条:
施工时注意设备保护,对恶意造成施工设备损坏的处当事人两倍损坏价值的罚款。
对于以上违章行为人员的处罚,由公司、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行使,开具罚款单交公司安全部实施处罚和赔偿金追索。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海华集团建筑公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团 建筑 公司 工地 现场 管理 处罚 规定 基本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