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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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5-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规模
经营场所地址
场
所
类
别
1.动物养殖场□
2.动物养殖小区□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4.动物屠宰场(厂)□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6.动物隔离场□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附
材
料
清
单
1.申办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特别是防疫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功能说明资料)□
4.管理制度材料(特别是防疫制度文本等材料)□
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和总结□
6.申办单位管理及防疫人员身份、资质和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选附:
当地乡镇(街道)兽医站出具的文字材料□、乡镇政府提供的文字材料□;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材料□)
所属镇街道兽医站意见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现场进行查勘,是否同意申报办证)
意见:
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
符合□不符合□。
是否同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同意□不同意□。
理由:
审核人(签字):
镇街道兽医站公章:
年月日
所属镇街道环保国土政府意见
(是否符合养殖区域划分规定,是否同意镇街道兽医站、环境监察中队和国土房管所意见)
该场所位于我镇(乡、街道)的非规划区□、规划区□;
适养区□、
限养区□、禁养区□。
环境监察中队审核人(签字):
环境监察中队公章:
年月日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用地:
同意□不同意□。
国土房管所审核人(签字):
国土房管所公章:
年月日
是否同意镇街道兽医站、环境监察中队和国土房管所意见:
同意□不同意□
、镇街道政府公章:
区县级环保部门意见
(是否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场所是否办理环境保护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是□、否□;
该场所排污设计(设施等)符合环境保护规定是□、否□。
其它: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
区县环保部门公章:
发证机关
现场审查组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原因:
现场审查组成员签字:
现场审查组组长签字:
发证机关审核意见
□同意发证。
□不同意发证。
签发人(签字):
发证机关(盖章):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动防合字第()号
发证经办人(签字):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
令领证人(签字):
年年月日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项目
类别
内容
审核结果
审核说明
是
否
选址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填写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
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5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种畜禽场填写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10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布局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隔离设施;
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
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有孵化间的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需额外填写
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
孵化间应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孵化间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种畜禽场需额外填写
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设施
设备
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
有相对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舍;
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方法。
人员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
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制
度
免疫制度;
用药制度;
检疫申报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畜禽标识制度;
养殖档案;
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注:
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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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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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动物 防疫 条件 审查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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