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财务结算操作规范试行06062992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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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结算员将《结算凭证》第二联、《收购发票》第二联一并交售粮人作为售粮和出门凭证。
第六条结算员点击“发票打印”按钮后,系统提示收购数据“上传成功”。
如退出系统时,提示“尚有*条数据未上传”,点击“结存汇总”手工上传业务数据。
第七条结算员每日16:
00进行日结,上传日结单,并与保管员核对实际收购数量与系统上传数量是否一致,如有差异要及时查清原因,防止售粮数据漏报、错报,数据核对正确后打印《粮食收购日结单》,经结算员、保管员、库点负责人、驻库监管员签字盖章,17:
30前扫描或传真上报承贷直属库监管科。
如因网络故障不能即时上传收购数据,结算员要及时导出数据包,人工上传收购信息,同时报送纸质说明到承贷直属库监管科。
第八条结算员数据上传后,要定时查看系统付款情况,付款成功的,及时在《结算凭证》第四联、《收购发票》第一联上加盖“转账付讫”章。
对付款失败的,结算员要1日内联系售粮人,通知售粮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收购结算凭证、发票到售粮库点进行变更,库点与本库底联核对一致后,按要求填写《银行卡号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
第九条《结算凭证》打印四联,第一联交售粮人作为售粮出门凭证;
第二联由委托收储库点留存,登记保管台帐;
第三联交给承贷直属库监管科作为原始凭证;
第四联附《收购发票》第二联,交承贷直属库财务科。
第十条《收购发票》管理:
《收购发票》统一在承贷直属库领用,库点要做好《收购发票》的保管工作,收购中及时关注《收购发票》剩余份数,剩余份数不足一天使用时要及时到承贷直属库领取。
一卡通系统暂不提供“发票作废”及发票金额超单张开具限额的打印功能,如需作废发票或打印发票金额超单张开具限额的发票时,需登录“开票服务器开票软件”进行发票作废或发票分割后开具。
作废发票的,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作废发票,收购结束后全联次交回作废发票和未使用的空白凭证。
第十一条收购库点当日收购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当日原始凭证,按仓序时装订成册,要求平整均匀,印章齐全,每册厚度1.8厘米左右。
单据包括封面、《单仓成本表》、《粮食收购日结单》、《结算凭证》、《收购发票》。
收购结束统一送交承贷直属库存档。
二、承贷直属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承贷直属库成立“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结算办公室”(以下简称“结算办”),原则上由市粮食局、农发行、邮储银行、承贷直属库抽派人员组成,负责收购业务的审核、资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保障和结算付款等工作。
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自对其所属环节负责。
结算办设在承贷直属库,内部分设业务审核组、资金付款组(日工作任清单详见附件5)。
第十三条业务审核组业务流程:
(一)业务审核组配置审核员,根据业务量每组至少配备2人,由承贷直属库监管科和地方粮食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所辖监管区域委托收储库点收购上传信息逐笔审核。
(二)为保证业务处理及时有效,审核员要随时登陆互联网“一卡通”收购系统进入审核管理-结算审核,对所负责委托收储库点已上传的收购信息进行逐笔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
①售粮人基本情况审核:
售粮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
②收购业务真实性、资料完整性审核:
称重、结算等环节影像信息,重点审核磅上是否有车,车上是否有粮,车牌信息等;
审核结算单价、粮食等级等。
审核中对发现有误或有疑点的收购信息要及时上报,由监管办和驻库监管员核查后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确保收购信息真实。
确实有问题的,在系统中点击“付款审核不通过”,该笔粮食退出库存,直属库不予结算,系统会自动冲减库存。
核对正确在系统点击“付款审核通过”。
(三)为保证政策性粮食收购结算付款日清日结,业务审核组要保证在9:
00、11:
00、13:
00、16:
00前将前一区间数据审核完毕,逐条打印审核信息,签字后交由付款组进行下一步审核操作。
第十四条资金付款组业务流程:
(一)资金付款组分2个组,分别为转账组和复核组。
转账组负责对审核通过的结算信息导出批量付款信息,并与收购系统核对,负责与邮储银行对接批量代发;
负责批量导入付款信息并与收购系统核对,对付款失败信息,审核库点《银行账号变更申请表》,无误后通过邮储银行优盾网银付款。
复核组负责根据收购进度进行收购资金的准备,负责整理当日付款情况,核对银行帐,做到日清日结。
(二)转账组人员每天要在10:
00、12:
00、14:
00登陆互联网“一卡通”收购系统进入“收购资金支付”-“网银支付”-“邮储支付导出”,批量导出“付款审核通过”的收购信息,将加密数据包通过邮储内网邮箱传给邮储银行批量处理人员批量代发。
已付款数据信息导出加密数据包传到邮储内网邮箱。
(三)复核组人员要在13:
00前及时登陆互联网“一卡通”收购系统进入“收购资金支付”-“支付明细”-“导入”,将上一个工作日已付款数据(前天16:
00至昨天16:
00的付款数据,下同)信息加密数据包导入收购系统,逐笔核对付款情况,对付款失败的信息要分库点逐笔登记,建立《付款失败台账》(见附件6),通过业务审核组反馈库点查明原因。
(四)转账组人员每天要与业务审核组进行对账,确保对本日16:
00前收购系统所有“付款审核通过”的收购信息全部完成支付,并与业务审核组传递的《粮食收购日结单》汇总表核对一致。
打印本日16:
00前《批量付款明细表》和审核组传递的《粮食收购日结单》汇总表传递给复核组。
(五)复核组要按日建立《2016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资金台账》(见附件7),核对贷款金额、收购进度、邮储银行余额,保证库贷挂钩,同时邮储银行代发账户日余额满足批量处理。
第十五条为保证政策性粮食收购信息日清日结,各委托收储库点每日16:
00后要审核《粮食收购日结单》上报监管直属库监管科或质监科,监管直属库通过日常监管巡查及登陆互联网“一卡通”收购系统进行初审并汇总所辖监管库点《粮食收购日结单》,在《粮食收购日结单汇总表》上由监管科或仓储科科长、分管副主任、库主任签字盖章,并在17:
30前扫描或传真上报收购资金结算办公室。
第十六条审核对账采取“3+1”对账方式,“3”对账:
首先将上一结算单日《审核记录明细》、委托收购库点《粮食收购日结单》、邮储回盘《银行支付明细》进行导出,进行三方对账,确保三方数据完全一致,避免系统数据传递出现错误;
“1”对账:
将三方数据与上一结算单日邮储银行余额进行核对;
最后,登记台账,写明对账结果,如存在差异,写明差异原因。
附件1:
入门须知
丰收在望田间忙
带上两证来售粮
停下脚步您别慌
看清流程不迷茫
三证同名不退让
入门登记切莫忘
一卡通达先取样
封闭检验知优良
检验合格再过磅
电脑称重准计量
监卸入库粮进仓
再上地磅去皮囊
凭卡结算照张相
以质论价心明亮
网银结算打卡上
不打白条有保障
短信一响钱到账
心里欢喜如蜜糖
注:
“两证”——身份证、银行卡
“三证同名”——售粮人、身份证、银行卡三一致
附件2:
结算须知
一、按照“谁来售粮、给谁付款”的原则,必须由售粮人本人携带“一卡通”、身份证、银行卡进行结算,确保“人证卡三一致”,不一致的将导致付款失败。
二、2016年托市小麦所有粮款均通过“一卡通”结算系统,由承贷直属库审核无误后直接支付,每日集中付款时间为:
10:
00、14:
00和16:
0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节假日跨行结算的需在工作日到账。
三、请妥善保管收购结算发票等售粮凭证,遗失不补。
四、受网络故障影响,有可能出现次日(下一个工作日)仍没有收到粮款的情况,请大家耐心等待,我们将尽快处理。
五、对银行卡和身份证不一致、银行卡号过期或读取有误造成未收到粮款的情况,请在接到库点电话通知两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收购结算凭证和发票到售粮库点办理变更手续,库点核对无误后再行付款。
六、对累计向直属库售粮超过50万元的单个粮食经纪人,在后续售粮时,必须做出及时对农户兑付粮款的书面承诺。
附件3:
承诺书
我是粮食经纪人 ,从 农户组织粮源, 月 日向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承储库点交售粮食吨,金额元。
本人已收到直属库支付的粮款,与本人组织粮源农户的资金结算由本人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银行卡号变更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售粮人
身份证号
结算凭证
编号
发票编号
变更前银行卡号
变更后
银行卡号
开户行网点全称
结算员:
驻库监管员:
监管科长:
售粮人:
电话:
附件6:
付款失败台账
付款失败日期
委托收储库点
结算凭证编号
付款成功日期
复核员:
财务科长:
总会计师(主管财务副主任):
附件7:
2016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资金台账
单位:
吨,万元
日期
贷款合同金额
累计贷款金额
累计收购量
累计库存值
库贷比
农发行贷款户日余额
邮储代发户日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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