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1]1号)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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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确定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管理现场负责人,并对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进行总协调;
2、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及招标文件时,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招标文件中应具体说明此项费用单独列支,其费用不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竞争。
否则,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约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罚条款及创建增加费。
(二)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负监理责任。
应加强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监督和协调;
2、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措施,对违反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有责任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
因监理单位监管不力,导致工地管理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将按不良行为记入监理单位的信用档案。
(三)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负直接责任,应分解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积极开展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活动。
2、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须制定专项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并提供该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计划及费用清单,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临时围挡前,应上报设计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同时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应同步完成。
施工企业进场后,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
施工平面布置图必须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一)实行开工条件审查制度。
工程开工前,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现场包括文明施工在内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现场勘验表详见附件二),审查情况应于次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备。
市管工程开工条件审查由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
经审查不达标的工程不得开工,复查达标前安全监督、安全备案手续和施工许可不予受理。
(二)实施动态考评制度。
施工过程中,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考评,量化考核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状况。
(考评实施细则详附件一)
(三)建立综合评价制度。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现场,恢复破损路面设施,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同时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现场管理综合评价。
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收到申请3日内,应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在7天内出具《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管理综合评价表》(附件四),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办理安全文明措施费竣工决算的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综合评价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
1、好:
日常考评和抽查考评均达到优良标准的。
2、一般:
除1、3项外。
3、差:
施工过程中同一问题同一部位被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二次以上(含二次)的项目;
受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政处罚的项目;
动态考评两次以上不达标的项目;
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
(四)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户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动态考评及综合评价结果,采用阶段支付、竣工结算的方式进行划拨。
1、工程开工时,经开工条件审查达标,先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的50﹪。
2、主体施工完毕,主体验收前,经日常考评达标的,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的30﹪。
3、工程竣工验收前,经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不同评价结果拨付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综合评价结论为“好”及历次考评得分均在70分以上的,按照100%支付。
历次考评得分均在85分以上或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
现场考评被责令边施工、边整改的(得分在60-70分),扣除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用2%/次。
现场考评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得分在60分以下),扣除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用5%/次。
扣除的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用实行累加。
监理企业监理费用与施工企业同等奖惩处理。
(五)实施奖优罚劣措施。
1、综合评价为好或建设工程现场考评历次得分均在85分以上的,符合文明示范工地条件的可优先认定为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优先推荐参评省文明示范工地和优质工程,增加企业投标机会。
凡未创建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不得评为市优质工程。
2、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建设工程现场考评首次得分在70分以上,责任主体应当积极整改尚未达标的分项。
3、建设工程现场考评得分60-70分的,责令边施工、边整改;
不按时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改、暂停参加泉州地区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施工、监理承包商资格三个月。
4、综合评价为差或建设工程现场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责令停工整顿,按动态管理予以网上违规扣分,暂停参加泉州地区政府投资工程的预选承包商资格三个月。
考评得分再次为60分以下的,暂停参加泉州地区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施工、监理承包商资格六个月,直至取消预选承包商资格。
5、凡现场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列为差异化管理对象,各级监督机构增加检查和考评频率。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总监、专监应参加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教育培训学习。
凡责任单位及执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除按本办法处理外,另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
五、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计划和措施,加强层级监管,整体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二)严格把关,齐抓共管。
要充分发挥质量安全协会建筑安全专家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的作用,强化创建优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指导,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积极推行围墙文化、场地硬化和绿化,营造良好场容场貌,实施外架、安全网、模板支撑、临边洞口、起重设备安全标准化专项整治,整体提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要继续实施“两场联动”和“两站联动”督查,提高现场监管成效。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合同备案、安全措施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时要严格核查责任主体在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中是否订立创建省、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管理目标,约定相应奖罚措施,并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要结合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和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宣传普及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常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要借助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督导,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曝光“脏、乱、差”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四)定期考核、严格奖罚。
市住建设局将结合城市建设战役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考评,定期对各级、各单位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情况进行考核。
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作为评优评先和人员职务、职称晋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凡未能严格履行本通知相关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对执法人员疏于管理、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通知从2011年2月15日起实施,之前在建的工程按本通知规定实施现场考评。
县(市)和泉港区参照执行,涉及的行政处理措施在全市适用。
附件一: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实施细则
附件二: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现场勘验表
附件三: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考评表
附件四:
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管理综合评价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抄送:
省住建厅,市委办、市府办、安监局、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交警支队,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政府,各有关企业,市委徐书记,市政府李市长,市委黄副书记,市纪委朱书记,市政府郑常务副市长、许副市长,郑副秘书长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1年1月17日印发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动态考评实施细则
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推广普及规范化、标准化、定型化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特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动态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组织
为加强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动态考评的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小组”,制定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标准,负责对中心市区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动态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
考评小组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相关科(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考评内容
按照省、市标准图集、图例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重点考评岗位责任制、工地围墙、洗车台、场地硬化、绿化、材料堆放、建筑垃圾清理、临时设施搭设、脚手架、安全网、工地防火、模板支撑、施工用电、施工电梯和塔吊等重大危险源防治情况。
(三)考评方法
现场动态考评每个工程项目应不少于三次,采取日常考评和抽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日常考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安全监督机构(市管工程由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实施,原则上按照基础、主体验收前、装修三个阶段进行考评,对各阶段日常考评达标的项目,施工单位放松管理,明显降低安全文明标准的可适当增加考评次数;
中心市区建设项目抽查考评由市考评小组每月随机抽取10%工程项目。
县(市)工程项目抽查考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考评小组负责进行。
(四)日常考评:
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日常考评可结合两场联动、两站联动及安全隐患排查等形式进行。
(五)抽查考评:
1、随机抽查确定抽查项目或现场暗访。
2、对照考评内容、考评表,依据考评标准逐项进行考评。
3、考评组汇总考评结果并告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对考评结果确认签收。
(六)考评标准
项目考评标准执行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标准(附件三)。
得分85分及以上的予以通报表扬;
得分70-85分的视为达标工程,可以继续施工;
得分60-70分的,责令边施工边整改;
得分60分以下的,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上述分值×
×
以上的均含该分值,下同)
(七)考评结果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各级监督机构每月应将日常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并在泉州建设信息网专栏进行发布;
中心市区抽查考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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