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基层卫生执法工作方案3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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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县卫生监督局及乡镇监督站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做好执法人员资格的备案和注销工作。
(二)认真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
根据县法制办统一安排组织对卫生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程序规范、方便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明确行政权力运行中风险点和风险内容。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程序正当意识,合理细化卫生行政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以程序的严格规范保证行政执法的实体和结果公正。
全县统一使用由国家卫计委制订的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县卫生局行政审批股、法制监督股及县卫生监督局要结合清理行政执法事项,认真查找包含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权力,对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具有弹性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
(四)规范卫生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
县卫生局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将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结果和执法纪律等事项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保证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以“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法律法规和综合业务素质”为主要内容,开展3次以上的学习教育活动,即一次职业道德教育,一次法规培训,一次案例分析讨论。
通过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考核和淘汰机制。
(六)扎实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
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是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重要抓手,县卫生监督局、各乡镇监督站要紧密结合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基层站所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通过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促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县卫生监督局及各乡镇卫生监督站要根据方案要求组织监督员和协管员认真学习讨论,强化工作力量,上下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狠抓落实。
(二)加强检查,全力落实工作任务。
局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查制度,严格督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工作。
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惩防并举、统筹推进的原则,把规范执法行为贯穿于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指导,确保规范基层执法的效果。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意见,局法监股和县卫生监督局要加强对基层规范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要把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作为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力争评为“人民满意站所”,确保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实施计划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行为。
一是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是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四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欺骗患者的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以传统医学、养生保健为名,以疾病研究院(所)和“免费检查、义诊”为幌子,或打着中医中药旗号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广告宣传诱导患者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是查处超出许可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而从事医疗服务的行为。
以医疗、护理及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岗位为重点,严肃查处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计生技术服务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两非”的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六)严格校验管理。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要与医疗机构年度执业校验相结合,通过不良行为记分制,对医疗机构实施再次准入管理,坚决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卫生局局长董新华同志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勇同志、县计生局副局长胡家福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谭丛新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周爱群同志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法制监督股,负责综合协调。
县卫生监督局具体承担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确立一名工作联络员,并将人员信息报送到县卫生局。
(二)职责分工
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利用“医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查处。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卫生部门查处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2019年11月至2019年1月为集中整治阶段。
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把重大案件作为突破口,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019年1月进行阶段性总结。
2019年2月至9月为深入巩固阶段。
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群众评议,完善规范各项制度,巩固工作成效。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2019年9月进行全面总结。
(四)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期间,相关部门或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由县卫生监督局汇总后报县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局。
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总结和信息报送。
集中整治阶段,各部门分别于12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前报送上一个月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含汇总表),2019年1月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总结和汇总表,20l4年8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全面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成工作专班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要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同时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乡镇卫生监督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计生专干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
要与2019年工商总局等八部门部署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相衔接,从违法医疗广告中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
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
投诉举报电话设县卫生监督局5330990,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
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一查到底,查处到位,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队伍和计生执法队伍的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对有关部门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等文件规定移送的涉嫌犯罪的线索,公安机关将认真核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立案,依法严厉打击。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同时要加强医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
在严打的同时,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第三篇
以认真贯彻落实医改政策,加快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为切入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不方便,医疗服务质量不高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执业为民,乐于奉献,廉洁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不断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议内容
以开展“八抓八纠八促”为抓手,不断规范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水平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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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 基层 卫生 执法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