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理办法-2014-3-21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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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王占生
批准:
周明保
本标准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
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有效规避或控制工程建设风险,推进质量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确保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83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文件等要求编制规范等要求编制《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苏州市轨道交通的全部建设工程建设全过程风险管理项目,如土建及装修工程、车辆及机电系统安装与调试等。
第三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评估应当遵循科学性、动态性、可操作性、预见性的原则。
第四三条按照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内容与实施过程,建设风险管理分为:
规划阶段风险管理、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勘查与设计风险管理勘察与设计风险管理(包括工程勘察、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风险管理)、施工风险管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车辆及机电系统安装与调试风险管理)。
第五条第四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工作,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评估应当遵循科学性、动态性、可操作性、预见性的原则。
第六条第六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工程的风险,来源于工程的水文地质条件、工程的自身特征、工程周边环境制约以及施工工艺、工法和施工能力的限制等,风险管理应强化“事前”控制,强化从工程风险的“源头”管理,强化工程风险事先受控,并以科学的风险评估工作为抓手,以防范和预控作为工作重点,采取综合措施治理。
第七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风险管理,除强化对建设过程的风险控制外,应特别加强可能危及运营长期安全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居民住宅等敏感部位的风险控制,以实现建设项目工程风险的全过程、全覆盖受控。
在此基础上,宜根据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差别化”管理,重点加强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关键工序以及有灾害连锁反应的风险点和风险期。
第三章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工作集团公司安委会负责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组织工作,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安委会有关具体工作。
集团公司安委会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集团公司负责人、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二)审订集团公司有关的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三)组织开展安全督查,协调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第九条集团公司总工室、建设分公司、机电中心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工作机电中心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分别成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或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总工室负责规划阶段、可行性研究、勘察与设计风险管理,并制定该三个阶段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或办法并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或办法。
负责督促勘察与设计单位落实规划阶段、可行性研究、勘察与设计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
同时,在施工风险管理过程中,总工室需做好自身与有关单位的配合工作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并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做好设计方案交底及施工风险管理监督工作。
(二)建设分公司负责施工风险管理中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的风险管理,并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或办法。
并制定该两个阶段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或办法。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对施工现场建设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监理单位落实对施工现场风险管理督查工作的落实、第三方监测单位落实对现场监测工作和风险预警工作的落实。
(三)机电中心负责施工风险管理中的车辆及机电系统安装与调试的风险管理,并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或办法。
并制定该阶段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或办法。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对施工现场建设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监理单位落实对施工现场风险管理督查工作的落实。
第四章建设工程风险分级标准
第十一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建设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等级综合考虑了地质条件特殊性、工程周边环境的易损性、工程周边环境与工程的空间关系、工程技术复杂性等因素进行定性判断。
第十二条第十一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标准宜采用概率或频率表示,并应符合表4.1的规定。
表4.1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标准
等级
2
3
4
5
可能性
频繁的
可能的
偶尔的
罕见的
不可能的
概率或频率值
>
0.1
0.01~0.1
0.001~0.01
0.0001~0.001
<
0.0001
第十三条第十二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损失等级考虑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破坏、工期延误、社会影响等因素或指标,并在权重分析的基础上综合确定。
按照风险事件的损失严重程度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A级为最高等级。
各等级标准应符合表4.2。
表4.2风险损失等级标准
A
B
C
D
E
严重程度
灾难性的
非常严重的
严重的
需考虑的
可忽略的
第十四条第十三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工程建设风险等级标准宜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4.3的规定。
表4.3风险等级标准
损失等级
可能性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第十五条第十四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车站风险等级和区间隧道风险等级划分参见附件1。
第十六条第十五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应针对不同等级的工程风险,根据风险接受准则,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对策。
各等级风险的接受准则及风险处置措施应符合表4.4。
表4.4风险的接受准则及风险处置措施
风险等级
风险接受准则
处置原则
风险控制措施
Ⅰ
不可
接受
必须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至少应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或不愿接受的水平
应编制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方案,或进行方案修正或调整等
Ⅱ
不愿
应实施风险管理降低风险,且风险降低的所需成本不应高于风险发生后的损失
应实施风险防范与监测,制定风险处置措施
Ⅲ
可接受
宜实施风险管理,可采取风险处理措施
宜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
Ⅳ
可忽略
可实施风险管理
可开展日常审视检查
第五章规划阶段、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风险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第十六条规划阶段风险管理,应针对提出的多种规划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各阶段中潜在的重大风险因素,规避和降低由于线位、站位和施工方法等规划方案不合理所引起的潜在风险。
风险管理应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进行风险决策,风险控制以规避为主,对选定的方案进行优化,在工程经济、合理、可行和适用的原则下,规避重大风险因素,减少风险发生。
第十七条规划阶段风险管理该阶段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需根据选定的线路方案和地下工程设计,开展现场风险管理调查,调查工程影响范围内的交通流、道路、地面建(构)筑物、文物或保护性建筑等情况,核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障碍物、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水等情况,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动拆迁规模和环境保护要求,并应进行施工环境影响风险调研。
应评估风险因素和工期风险,对重大关键节点工程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应针对重大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方案。
第十九条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该阶段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工程勘察风险管理,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要注重调查潜在的不良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并在勘察中采取合适的措施,降低因勘察技术和勘察资料等原因引起的风险。
因场地条件或现有技术手段的限制,存在无法探明的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情况时,应分析设计和施工中潜在的风险。
工程勘察及环境调查中应制定并实施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工程勘察风险管理该阶段风险管理应形成工程勘察风险管理文件。
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总体设计风险管理,应对全线总体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工程规模、项目功能、线路敷设方式、配线、重难点车站及区间的施工方法、各系统专业的总体设计方案等进行风险评估。
应在收集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专题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复查评估结论,若发现不合理之处,需要进行专项风险评估。
应评估工程自身和周边环境影响的风险等级;
针对重大风险可开展专题试验研究和风险分析,编制风险处置措施与应急技术处置方案。
第二十三条总体设计风险管理该阶段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记录文件,记录Ⅲ级及以上风险的名称、发生的位置、风险等级、描述、建议控制方案及备注等信息。
第二十四一条初步设计风险管理,初步设计方案风险分析中的重点是对设计参数及计算模型的风险分析,分析结构设计形式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的风险,并对工程设计方案的变更风险进行规定。
应对工程自身的风险进行评估,编制I级工程自身风险控制专项措施。
对I级环境影响的风险应通过理论和试验研究,评估其影响程度和范围。
应编制Ⅱ级及以上环境影响的风险应急处置方案。
对关键工程、重大周边建(构)筑物影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地下工程应进行专题风险评估。
第二十五条初步设计风险管理该阶段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记录文件,记录Ⅲ级及以上风险的名称、发生的位置、风险等级、描述、建议控制方案及备注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施工图设计风险管理,应在前期工程建设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基础上,结合施工图设计方案再次进行建设风险辨识。
应结合现场调查资料,对环境风险因素进行现状调查、检测和评估,对重大环境影响风险开展工程建设风险专项设计,制定地下结构自身的风险控制措施。
应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型车辆、新设备系统及关键单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并对建设中的关键工序或难点进行专项风险评估。
应针对周边重要环境影响区域,结合现场监控制定环境影响风险预警控制指标,编制施工注意事项说明及事故应对技术处置方案。
第二十七条施工图设计风险管理该阶段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记录文件,记录Ⅲ级及以上风险的名称、发生的位置、风险等级、监控指标、控制方案及备注等信息。
第六章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风险管理要求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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