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岛乡中心小学章程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3904636
- 上传时间:2022-10-14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0.22KB
微山岛乡中心小学章程文档格式.docx
《微山岛乡中心小学章程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微山岛乡中心小学章程文档格式.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八条 校长的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它各项任务。
(二)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
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全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九条 校长权力:
(一)决策和指挥权。
校长是学校最高领导者,学校重大问题必须由校长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
校长必须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三)奖惩权。
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
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
校长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有关规定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条 副校长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校长提名,经教育局、乡党委考察后,由乡党委任命,报市教育局备案,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具体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幼儿园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
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
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按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校长提名,镇党委考察,审核后聘任。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二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
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学校根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管理活动。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经过德育课程管理、班主任工作管理、团队工作管理和班队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
(一)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二)开办家长学校,健全家长委员制度,形成“三结合”德育工作网络。
(三)注重校园的物质文化制度化、观念化,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导向功能,陶冶功能,辐射功能。
(四)德育强调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优点,指出不足和缺点,不得变相体罚甚至体罚学生。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优化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 认真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组织教师参加教学改革实践,鼓励教师从事科研活动,坚持推广“评优课活动”和“随堂听课活动”,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十六条 严格按课程计划编排课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调课。
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提市教育局备案。
停课一天以上需经市教育局批准。
第十七条 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照顾两头,因材施教,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生动、活动、主动地得到发展。
第十八条 认真做好教学“六认真”工作,进行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
第十九条 严格考试制度,语、数只进行期末一次考试,其余课程均不进行考试。
第二十条 所有学科成绩一律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用“A、B、C、D”表示。
第二十一条 确保学生每天有二小时自由活动时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有学生活动课程和活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 学生教材由学校统一征订,语数只使用一本练习册,任何人不得征订市教育局规定外的学生书籍,也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以保证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三条 学校除在工作日内开设不收费的校级兴趣小组以外,不在休息日内收费开班或集体补课。
教师也不得进行有偿家教。
第二十四条 根据体育卫生工作的要求和任务,抓好学校体卫工作,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工艺活动、科技、参观浏览等课外活动,充实学生生活,培养学生开拓精神和创造才能。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育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是学生的组织者、指导者和教育者。
明确班主任职责,协调与学科教师、家长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上级要求、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要求,开展少先队工作,生动活泼地开展“少年雏鹰行动”、“争章达标活动”。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七条 总务后勤工作应为学校工作、师生生活服务。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督促指导职能。
第二十八条 总务后勤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做到廉洁奉公,一尘不染。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自行筹资为辅。
学校收费一律以太仓市物价局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为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效益,正确执行预算,严格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建立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产管理,提高校产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新教学设备,反对各种侵害行为。
第三十二条 提高教职工生活福利,保障师生健康,以提高师生积极性和办学效率。
第三十三条 净化、绿化、美化校园,规划校园,修筑道路,保持环境卫生,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第五章 校园环境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全校师生应齐心协力创立文明、健康、向上、和诣的育人环境。
学校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五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的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六条 加强行政和教师护导工作,推广“小小监督员”值勤制度,培养学生文明习惯。
第三十七条 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学生未满14周岁不得骑车到校。
第三十八条 教育学生不在校门口小摊上购买“三无”食物,以确保学生健康。
严禁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
第三十九条 加强学校保卫工作,晚间安排值班人员。
防火、防盗、防电,经常检查校舍设施,防患于未然。
第四十条 建立校园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校园每天定人定时清扫,创立整洁卫生的学习工作环境。
第六章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四十一条 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参与讨论决策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问题。
经过对工、团、妇等组织的领导发挥其作用。
第四十二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
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
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四十三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经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学校根据需要召开工会青年教师和老教师等各类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种组织形式、
根据有关法规,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审议校长工作报告;
讨论教职工奖惩办法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
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参与学校干部的考核。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1-2次全体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负责日常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四十六条 学校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提出建议。
教师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阻挠报复。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七章 教师和职员
第四十八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其义务,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十九条 学校教师、职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师、职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 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第五十一条 教师的任用采取聘任制,签订聘任书,学校根据教师能力和各方面表现进行高聘和低聘,教师必须履行聘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十三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引导教师自觉做到教学工作“六认真”,写好各类计划工作总结,专题小结。
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按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工作中产生严重偏差的教师,予以教育、批评、处罚。
教师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学校处罚不服的,可向上级提出申诉。
第五十五条 教师要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并献身教育事业,热爱并尊重学生,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学而不厌,刻苦钻研,团结协作,互勉互进。
第五十六条 教师不能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十七条 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关心她们生活,由校长室具体负责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
第八章 学生
第五十八条 依据《小学生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
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
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文明习惯,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掌握各科各年级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和技能。
第五十九条 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教育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六十条 学校对成绩优良和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处罚。
第六十一条 学校设立扶贫基金。
对有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并大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
第六十二条 少先队组织接受共青团的领导,是学校教育事业中对学生进行教育,服务的重要力量,配合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化。
第六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1、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平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2、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微山 中心小学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