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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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总局、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新联同志将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两权”监督,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010年北京市国税系统围绕中央提出的“保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的宏观调控目标,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严明政治纪律,严格组收原则,立足税收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学习政策,深化各项管理,贯彻执行制度,确保应收尽收,圆满完成了年度收入任务。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反腐倡廉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规范管理作为落实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为抓手,与业务部门及法规、督察内审、人事、巡视等监督部门协作,加强了对政治纪律、税收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情况、业务及人事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为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内控机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反腐倡廉,预防是治本之策。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完善预防制度,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工作重点放在持续稳步推进市局机关内控机制建设上,把源头预防的责任落实到主管领导、部门领导、具体责任岗位和责任人员,初步形成了大预防工作格局。
一是从23个职能部门入手,梳理权力事项,排查廉政风险,确定关注和控制的重点;
二是完善岗责体系,融入廉政要求,实现权力与责任的有机结合;
三是统筹安排任务,合理配置权力,实现权力运行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制衡;
四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运行程序,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
五是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规程,形成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
目前,市局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已形成了阶段性成果。
编制完成《内控机制建设——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卷》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内控机制建设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卷》。
规范了市局机关23个部门、350个岗位的275项具体工作职责和1783个工作流程。
归集了市局机关23个处级单位共36项重点风险点。
其中一级风险点20项,二级风险点16项,共整理明确对应风险点的配套制度41项,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检查追究的有机整体,内控机制建设和风险防范工作融入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一些环节。
各基层国税局也按照市局及各地方纪委要求,植入新理念,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以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积极探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三)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2010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
系统各级党组、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规划》和总局党组的实施办法,以及市局党组提出的部门责任分解方案,紧紧围绕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六项任务,统筹协调,突出重点,逐步形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机制。
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督导作用,督促检查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主体、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履行相关责任,发挥职能作用。
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履行“一岗两责”,分解细化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使惩防体系建设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
纪检监察部门着力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发挥了工作检查的导向、促进和保证作用。
(四)“两权”监督工作不断深化
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关键。
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与税收业务部门配合,强化了对税收执法重点环节、重点工作的监督制约。
开展了对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税务文书送达情况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执法监察。
同时,对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减免缓征税款行政审批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程序手续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时限执行情况开展了效能监察。
全局共检查266个基层科所单位,对1076税务干部的执法准确性和实效性进行了检查,检查4649份税务文书,抽检1407份企业征管资料,提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建议196条并被采纳,促进了税收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能。
在行政管理权方面,监察部门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使其融入到北京国税工作大环境当中并有效运转,发挥行政监察的督导、预防作用。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对市局选调干部、公务员录用、干部提拔、工程及印刷招标、大宗物品计算机设备采购等项工作进行了过程监督。
(五)责任制贯彻更加扎实
强化责任检查,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两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010年,市局通过对基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巡视、调研、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处级领导班子述廉测评等形式,对基层领导班子、处、科两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监督。
通过制定下发《2010市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表》,明确市局机关各部门廉政责任,进行年终检查,重点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廉政责任,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各项工作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廉政意识和落实“一岗两责”的自觉性逐年提高,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上也日益严谨、规范,特别是“一把手”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更加支持与理解,主动出思路,提要求,促进了北京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六)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深入开展
“阳光、效能、平安”的教育理念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管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加强。
“以人为本”,领导干部与群众共同参与,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渐完善,教育形式不断创新,教育内容逐年丰富。
2010年,各单位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广泛开展了各类主旨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廉政教育活动:
以学习《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宗旨意识教育;
以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的典型示范教育;
利用信息化手段,结合税收征管工作、针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开展的风险管理和任务提示教育;
与内控机制建设、风险防范工作紧密结合的“每季一案点评”案例教育;
以廉政手册、廉政专刊、演讲会、展示墙、辩论赛为平台的廉政文化建设;
以引导税务干部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保护的“三自”意识教育等,多措并举,发挥着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廉政教育的积极成果更加突显,税务文化、廉政文化方兴未艾。
(七)查办信访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对重要信访进行重点排查,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缜密分析,严肃查处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2010年,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47件,办结38件,办结率80%;
立案5件,处分违法违纪人员5人,其中开除4人。
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与人事、稽查、法规、督察内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和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把握案件检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分类教育和强化管理的措施。
通过查处、剖析和通报案件,扩大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的积极因素,发挥其警示教育作用和惩处治本的功能。
(八)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
2010年,北京市国税系统坚持以优质服务促进规范执法,不断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积极扩充了12366热线的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专业高效的咨询与服务;
成立举报中心,受理涉税举报及投诉,畅通社会监督及意见反馈渠道;
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健全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评议监督机制;
在全局通报为纳税人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北京市国税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市局聘请8位民党派人士作为北京市国税局特约监察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对特约人员的管理。
积极组织特约人员开展监督活动,听取他们对我局在反腐倡廉建设、部门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为纳税人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督人员的对外宣传和对内监督作用。
(九)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强化
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遵循“扎实工作,认真履职,积极奉献”的指导思想,更加注重强化自身干部队伍建设。
通过学习实践纪检监察政策理论,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政策业务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在内控机制建设中,查找风险,完善岗责,基础工作更加严谨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
《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信息化管理模式和系统、规范的监督手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是:
惩防体系建设推进不够平衡,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有待加强;
处科级领导干部的信访量占信访总量的比例相对较高,个别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贪污受贿,出现串案、窝案,多人受到司法和行政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上述问题充分表明,我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税务机关和基层单位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拓展和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这一总体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强化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忠诚于党的税收事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总局重要工作安排、以及市局税务工作会议确定的2011年“两个整合”十一项工作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及首都建设发展大局。
工作中要抓住重点:
加强对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税收政策、“一线两翼”征管改革管理模式、组织收入原则、机构调整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中央、市委市政府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惠民生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国税系统的贯彻落实提供保证;
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完善监督机制,实施分类指导,提出改进措施;
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廉政勤政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确保政令畅通。
(二)大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和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
明年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今年的年度任务安排、完成进度、工作成效如何,非常关键,意义重大。
各区县分局党组、市局机关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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