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所乡机关单位十三项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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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计划由乡组织干事提出,由中心学习组组长、副组长审定后安排执行。
每周一为乡机关干部职工行政学习日。
4、参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或专题学习人员每一次学习后必须写出心得体会,其体会文章作为年终述职和总结评比的内容依据。
5、注意解决好工学矛盾。
一定要坚持工学并重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
6、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必须向乡党委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
00—11:
30,下午2:
30—5:
30。
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吃早点或是干与办公无关的事。
2、迟到。
上班比规定时间晚到10分钟为迟到,迟到1小时为旷工。
3、早退。
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便自行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提前半小时为早退。
4、旷工。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故不上班工作。
旷工1天,扣除当月的下乡补贴,累计旷工2天以上,每天扣除年终资金的2%,直至扣完为止。
旷工10天以上者,停发本月工资,当年年终考核,列为“不称职”(不合格);
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予以辞退。
5、病假。
有病应请假,病假3天以上,持医生证明为据。
6、事假。
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国家规定的婚姻、产假、公休假除外),酌情扣减年终资金。
7、若因公影响节假日正常休息,事后经领导批准可以安排补休。
8、两种工作形式不应视为迟到、早退和旷工,而应在工作范围内通报传达并记入考勤备考。
一是突发性下乡,须有明确目的、过程和结果陈述。
二是临时性会议,亦须有会议精神和记录。
9、根据职工个人申请,按国家规定安排公休假。
10、考勤登记。
乡机关和乡属各单位一律实行上班签到,乡机关由党政办负责。
各站所自行打好本单位考勤,每月向乡党政办上报一次考勤情况。
三、请销假制度
1、机关单位职工和村委会干部,除正常休假外,有事有病必须向分管联系领导请假。
2、每周星期五下午乡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必须到下午五点半后离开岗位,原则按照国家法定双休日休息,如有县级以上领导到本乡检查或调研工作,分管联系领导及党委办、政府办工作人员必须在单位,做好工作汇报和接待。
3、职工请假,一天内经站所负责人审批,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由党政领导同意。
党政副职请假须经书记批准,须互相通气,并将假条送党政办备考。
站所负责人因公外出,一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必经主要领导批准。
4、一年之内,事假累计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5、村党总支(支部)书记请假,须经乡党委书记批准;
主任和副主任请假两天内由总支书记批准,两天以上由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6、请假人员,假满后应到党政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四、值班制度
1、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全乡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站所可不安排双休日值班)。
乡机关按5天制上班(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或其它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除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由分管领导安排。
2、正常休假由乡领导轮流带班,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统一由党政办安排通知。
3、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人员,办求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擅离职守者,除不计出勤外,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
五、清洁卫生制度
1、乡机关大院卫生,由乡党政办组织安排,每周五下午四点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卫生环境大扫除,保持工作环境(含公共卫生环境)经常性的清洁。
各站所和学校卫生清洁由各站所、学校负责人安排。
2、乡机关站所工作人员应爱护一草一木,讲究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禁止乱倒垃圾、污水,乱扔果皮、纸屑和其它杂物。
职工宿舍要轮流值日打扫,走廊过道应共同维护,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时常保持清洁卫生。
3、机关单位各办公室清洁卫生自行打扫,主要领导办公室与会议室由党政办勤工人员负责。
4、室内陈设与办公用品,不得乱摆乱放,应做到窗明几净,整齐有条理。
5、机关人员衣着整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安全保卫制度
1、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以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保卫条例和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
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所主管的单位负责。
2、各单位要密切结合本单位的特点,进行有计划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
3、保管室、财务室、档案室要设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完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4、不得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滞放在办公室内,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5、增强对有关文件的保密观念。
文件阅后按规定上交,不得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
需要保密的文件,包括有关内容和数据不能随意乱扔,避免泄密。
需销毁的文件应由党政办公室收齐登记后处理。
七、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
党委会由全体党委委员组成。
会议举行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须经委员过半数同意。
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不在,由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代行主持。
党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传达和办理州、县党委指示交办的事项,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全乡贯彻执行。
2、研究乡内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决策。
3、研究乡内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4、讨论决定乡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推荐、表彰、处分等事项。
5、研究决定乡内大额度资金的支配。
6、研究决定各村委会、乡属系统组织向乡党委重要请示事项,协调乡内各组织的活动。
7、决定乡人代会筹备和报告等事项,并提出乡内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措施等建设。
8、其它需要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党委会原则上每月一次,会议议题、时间由书记办公会议确定。
(二)书记办公会
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副书记组成,根据会议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出席,会议由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
1、研究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确定需要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对党委会决定事项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
4、其它需要由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5、书记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一次,时间、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三)乡长办公会
1、研究解决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2、研究执行乡党委会作出的决定。
3、研究执行乡人代会提出的建议、议案。
4、其他需要由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5、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一次,时间、议题由乡长确定。
(四)村总支(支部)书记、乡属支部书记会
总支书记、乡属支部书记会由乡党委书记、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乡属各党支部书记组成,根据会议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出席,会议由乡党委书记或书记指定的副书记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
1、检查督促当年党建工作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
2、其他需要在村总支(支部)书记、乡属支部书记会议上安排部署的事项。
3、总支(支部)书记、乡属支部书记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具体时间由乡党委书记确定。
(五)党政领导联席会议
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由党委、政府全体领导成员组成,会议由党委书记或乡长主持,会议主要内容:
1、就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和解决的具体方案、措施和办法进行研究。
2、其它须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3、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时间、内容由党政领导共同确定。
(六)职工会
职工会由乡属机关单位全体职工组成,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安排讨论布置有关工作。
2、对职工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教育。
3、及时而有针对性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5、研究解决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其它须职工会议上研究传达的事项。
7、职工会原则上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上午召开。
(五)议事表决制度
1、乡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
议事前要有充分准备,一般应在会前2-3天将议题拟就并通知班子成员,必须准备动议,不得临时动议。
2、议事时必须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涉及有关部门的,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汇报情况,主持会议的书记和乡长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意见集中。
3、决定意见,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必要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尊重允许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利。
重大问题发生分歧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有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作讨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分歧意见向上级党政机关汇报,请求决定。
八、公文制度
公文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推动工作的常规有效形式,做好此项工作除及时、求是外,就是要明规矩,守程序。
(一)公文制作、分发和接收
1、党委和政府文件的制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承办,并一律按照颁发的公文条例完备制作手续。
乡党委文件,须经研究后,由书记签发或书记指定的副书记签发。
人大文件,须经研究后,由主席签发,主席因公出不能签发,由书记签发;
政府文件,须经研究后,由乡长签发,乡长因公外出不能签发,由书记签发。
2、文件的接收分送与下发,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并做好签名登记。
3、书记、主席、乡长阅示后的公文,必须及时送达具体承办的单位和人员,按指示意见及时办理。
4、党政办按档案规定要求,做好文件的归类档工作,以备存查用。
(二)上行文
本乡送往上级和上级下发我乡的文件,即上行文,由党办对口请示处理。
党委对口的送书记阅示,人大对口的送主席阅示,政府对口的送乡长阅示。
(三)平行文
本乡与相平行部门和单位的发文与来文,由党政办送党政主要领导处理。
(四)下行文
本乡下发或下级报送的文件或材料,即下行文,一般事项送交分管阅处,重大事项须报党政主要领导阅示。
(五)紧急文
无论上行文、平行文或是下行文,凡属坚持紧急发问中的特殊文件,都应视为紧急文件。
一律本着“急文急办”的原则处理。
须在收到文件后的30分钟内送达相应主要领导阅处。
若领导因公外出暂时无法送达,可将文件主要内容电话告知;
若无法联系到主要领导,可向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视情况处理,事后由分管领导及时将处理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九、请示报告制度
(一)乡党委、乡政府向县委、县政府请示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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