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直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_精品文档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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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日期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送登记材料,包括烟发〔2006〕21号文件中六个附件(附件一一式三份,其它五个附件各两份,同时报电子版)和本县市区公务员信息库。
(7)开展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套改工作。
登记材料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根据全市部署开展这两项工作。
2.市直部门实施工作主要任务
(1)向部门领导汇报会议精神。
(2)摸清编制和人员底数。
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准确核实本部门行政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工作人员所在工作岗位和岗位性质、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情况。
掌握予以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人员情况。
(3)制定实施方案,在规定日期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直部门可以公务员登记工作为重点内容,将实施工作方案和登记方案合并在一起,制定一个工作方案。
主要内容为:
公务员登记工作总体安排;
本部门编制和人员情况;
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对象、程序、组织领导等。
报送方案时一并附以下材料:
1.市直机关现有人员情况统计表、提前离岗人员情况统计表(见本说明附件1、2);
2.本部门“三定”规定;
3.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增加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文件。
(4)开展登记工作。
填写有关表格,建立公务员信息库。
(5)在规定日期上报登记材料。
登记材料包括:
烟发〔2006〕21号文件中的六张附表(附件一一式三份,其它五个附件各两份,同时报电子版)、本部门公务员信息库和每个列入登记范围人员的登记依据。
以下档案材料可作为公务员登记依据(如不便提供原件,可报复印件):
1.已过渡为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的人员,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过渡人员名册或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过渡审批表为登记依据;
2.经考试录用进入机关的人员,以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录用审批表》为登记依据;
3.政策性安置到机关公务员岗位的军转干部,以《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和任职通知为依据;
4.调入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以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调任通知为依据;
5.选任、委任的机关领导成员,以任免通知为依据;
6.符合国家公务员过渡的有关规定,因组织原因未履行过渡手续,或其他符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进入机关的人员,凭干部档案等可证明身份的材料为依据。
(6)开展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套改工作。
二、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上报有关材料的时间安排
为加快进度,争取主动,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上报材料的时间进行了统一安排,要求分期分批报送材料。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4。
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公务员登记工作流程
为给各县市区公务员登记工作提供借鉴,现将市公务员登记审批工作流程介绍一下。
考虑到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不太一致,在操作上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要求千篇一律。
市委管理职务的公务员登记材料,由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把关,核对干部信息后,汇总提出登记意见。
其他公务员登记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分工负责审核。
公务员登记审批工作关键要把好六个关口,即登记方案关、登记材料关、行政编制关、工资统发关、登记资格关和政策规定关,具体审批程序是:
第一步,协商沟通。
将把关环节前移,及时审查市直部门上报的登记方案等有关材料,就可能存在的问题主动与部门沟通协商,让部门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登记工作的政策规定,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发现在前、研究在前、解决在前,保证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步,接收登记材料。
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所报材料,做好接收、登记工作,防止材料不齐或丢失。
第三步,分发材料。
核定材料齐全无误后,按任务分工及时分发到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四步,审核。
对照各种登记材料,逐个单位、逐个人员进行全面审核。
行政编制科人员负责行政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的审核;
工资科人员负责登记人员与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核对,审核是否有到达退休年龄人员;
录用流动科人员负责审核单位确定的登记对象,在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上有无问题;
综合计划科人员负责信息采集录入;
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人员负责综合审核工作。
第五步,呈批。
部门登记材料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审核合格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填写审核报告单,起草组织部或人事局公文(登记人员统一编号,附名单),报领导批准。
第六步,发文批复。
领导签批后,以组织部或人事局文件批复各相关部门(文件中列出登记人员名单)。
第七步,归档建库。
《公务员登记表》加盖审批机关印章,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作为确定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另两份分别由审批机关和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存档。
《公务员登记情况汇总表》由审批机关和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各存一份。
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在完成公务员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
第八步,报省备案。
按照省规定,市级公务员的登记,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登记,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表格填写注意的问题
(一)《公务员登记表》
《公务员登记表》按中组部、人事部制定的标准样式,由各部门从“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市里不再统一印制。
根据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登记表的规格使用16开(184mmx26Omm)纸型。
《公务员登记表》一律采取打印方式。
登记表的填写要使用规范汉字。
另外,市直部门可使用《山东省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软件填报公务员的各项信息,直接生成《公务员登记表》。
县市区要把该系统采集的公务员数据导入中组部、人事部开发的公务员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后,生成《公务员登记表》。
具体填写要求是:
1.“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少数民族译名的文字也要规范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日期”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以组织认定的日期为准。
使用阿拉伯数字按“年.月.日”格式填写公历日期,具体到日。
3.“民族”要写全称。
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的简称。
5.“健康状况”填写为“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6.“参加工作时间”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以组织认定的日期为准,填写到月。
7.“现职务层次”按照登记时所任职务填写:
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8.“身份证号”使用18位的新标准。
9.照片使用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或黑白照片。
10.“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单位规范名称和所在部门的名称,职务填写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文件任命的职务规范名称。
11.“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栏,具体填写要求是:
学历的填写: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共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填写依据;
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填写依据,不得随意填写“相当于某某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
“在职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以外的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
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
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相应的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市、区)委党校”。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学位的填写:
(1)学位应填写在国内外获得最高学位的具体名称。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位。
(3)“在职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以外的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位,包括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在职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党校在职学习获得的学位、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与毕业证书一致的规范名称。
12.“登记后所任职务”,要按照公务员登记后的实际职务,依据公务员法规定的职务名称规范填写,经组织批准有兼任职务的要同时注明。
13.“登记后所定级别”这一栏可暂时先空着,待工资套改工作完成、公务员新级别确定后填写。
14.“工作简历”,要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起止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到月(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起止时间之间加“至”字。
要在相应工作简历后加小括号注明“参加过渡”、“考试录用”、“调任”、“委任”、“选任”、“政策性安置”等字样,并注明批准机关和相应时间。
在职教育要在相应时间段内用括号形式注明。
工作简历要按照公务员在不同时期所在单位(包括内设机构)和所担任的职务分别填写,一般职务和单位有变化时都应当有所体现。
15.“何时受过何种奖惩”,要写明经何单位批准以及获得奖励、受到惩戒的具体名称,享受待遇或受到何种处分要注明。
16.“所在机关意见”,由县级以下机关填写,市直部门不填写这一栏。
17.“审核机关意见”栏中要签署“同意”。
时间为具体经办时间,县市区的公务员登记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市直机关的由公务员所在机关党组(委)加盖印章。
18.“审批机关意见”栏。
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按照职责分工审批后加盖印章。
19.“备注”栏,各部门中有提前离岗的人员要在此栏中注明“提前离岗”字样。
(二)《公务员登记备案表》
表中“国家行政编制数”包括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数。
(三)《公务员登记情况汇总表》
上一级非领导职务兼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统计在上一级非领导职务栏次中,领导职务栏次不再统计;
在事业单位兼职人员,按所在机关职务统计。
其它三个表格没有需要解释的。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实施公务员法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
为确保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实施方案及五个配套法规(中发9号文件),中组部、人事部印发了公务员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厅字16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全省的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也制定下发了我市的工作方案。
副市长孙炳贤同志,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李洪武同志在全市实施公务员法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这些文件和讲话,是做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
除了上述政策规定和要求外,公务员登记工作还涉及国家公务员过渡、录用、调任、转任、选任、委任和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军转安置等方面的若干政策。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必须把有关政策规定学深学透,实施过程中有不明白的问题,要集中起来,数量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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