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鞍山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调研报告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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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占地面积9252平方公里,总人口351.4万人,其中市区面积624平方公里,非农业人口177.2万人。
鞍山市现辖海城市(县级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和铁东、铁西、立山、千山四个城区,县(市)区共辖58个镇、7个乡、48个街道办事处。
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大战略决策,为鞍山在新世纪实现加速发展创造了历史性机遇。
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我们确定了工业强市方略,明确了“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重要精品钢材基地和培育壮大现代装备制造、轻纺工业、矿产品深加工三大产业”的结构调整方向,提升“一个基地、三大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围绕一个核心,加快两个融入,推进三大任务”总体要求,国民经济不断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鞍山市战胜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快发展,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1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50亿元,增长5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35亿元,增长17.5%;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60亿元,增长24.9%;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30元,分别增长10%和17%。
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大量的生产和生活性废弃物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大量的资源予以支持,这些都为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提出了新的课题,也为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资源和环境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大力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综合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中共鞍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多年来高度重视资源的综合利用,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纳入到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之中,2007年,为做好我市再生资源管理工作,市政府建立了鞍山市再生资源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鞍山市供销总社,负责实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日常管理的职能,并明确工商、公安、环保、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相应工作,管理职责的明确,为新形势下我们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商务部《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以体系建设为重点,真抓实干,将鞍山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的基本现状
长期以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我市主要以各级供销社系统的物资回收企业和物资部门的金属回收企业为主,承担了全社会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市场已全部放开,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呈现以供销社系统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参与的市场局面。
(一)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情况
2007年市再生办成立以来,通过多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的整治了鞍山市城区内违法违规的回收站点,取缔了近百家无证无照的经营业户。
截止目前,我市城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仅注册登记的就有223户,从业人员约为4747人(包括流动收购人员),回收品种以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制品、废塑料等大类物资为主,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企业有33户,其中经营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的经营大户有8个。
(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情况
鞍山市市区内现只有一个占地6万平方米的四方台再生资源交易市场,2007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四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规范整治行动,按照“打疏结合”的要求,规范整治期间,市区内证照不全的回收站点,以及设在居民区内、主干道两侧、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附近的收购站点一律迁入到四方台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按照市场的统一要求规范经营。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根据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需要,2009年,分别在鞍山市千山区的齐大山镇和东鞍山镇新开工建设两个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这两个市场将于2010年竣工并投入使用,于此同时,预建的鞍山市宁远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正在规划选址。
以上三个新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成后,城区内的回收站点将全部进入市场内统一规范经营。
(三)加工利用情况
收购企业仍处于简单的分拣阶段,大宗的废旧物资(如废钢材、废纸)基本直接供应给生产企业作为生产原料,虽然较好地支持了工业生产,但从再生资源的再利用角度来看,还远远达不到科技含量较高的加工工艺,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再生资源的浪费。
据不完全统计,鞍山市回收企业目前收购的主要品种有废纸(包括废纸壳)、废钢铁、废塑料、废旧金属、废橡胶等,而废旧家电一部分由经营旧物的个体户回收,废旧电池、荧光灯管等基本上处于无人回收状态。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由于老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工作方式的打破,而适合时代特点及社会需求的新的体制正在逐步建设和形成中,由此而带来的一些管理上的薄弱及某些环节的缺失有所显现,其中我市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
(一)回收环节市场秩序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反复
回收行业的市场开放以后,大量外地收购人员涌入,流动收购人员随处流窜、噪音扰民、顺手牵羊、偷赃销赃等治安问题时有发生,使广大居民苦不堪言;
虽然经过多次联合执法整治,也取缔了一些违法违规的收购站点,但仍有部分无证无照的收购站点四处流窜经营,不易捕捉;
由于利益驱使,一些收购站点依然铤而走险收赃销赃,其囤积期短、手法隐蔽、拉拢利益团体等行为,给治安管理带来了隐患;
大部分收购站点的经营环境脏、乱、差,给城市环境带来了二次污染,给鞍山创建文明城市和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损害。
(二)回收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网点分布散乱,经营模式单一,回收利用率低
市区内的回收站点除小部分已经进入到四方台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经营以外,大多数的回收企业和个体户分布散乱,经营模式单一、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分拣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收购来的再生资源仅限于买进卖出,无加工利用手段,导致资源的二次浪费,更没有形成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产业。
(三)回收品种单一
大多数企业收购的再生资源品种单一,许多可以回收利用的品种,如废塑料薄膜(袋)、废玻璃、废电池等,没有得到有效的回收和利用,不仅导致资源回收利用率低,而且使大量资源白白流失,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
(四)尚未建立操作性强的规范管理的法规和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
鞍山市现如今还缺乏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鼓励政策和对回收企业、回收站点、流动收购人员进行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优化利用再生资源为核心,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机制,逐步建立与我市市情相适应的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
加强回收网络建设,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化、规模化进程,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10年至2012年期间,通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的法规、标准和政策,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体系;
在四城区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的回收亭500个;
建立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回收交易市场3个(东鞍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交易市场、齐大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交易市场、宁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交易市场);
旧货交易市场1个;
废旧汽车拆解市场1个。
形成点面结合、畅通快捷的回收物流体系,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骨干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用2至3年时间达到商务部确定的试点城市目标要求,使我市9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化的回收亭、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市场进行规模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80%以上的主要可用废弃物品得到回收利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五、工作原则与工作重点
(一)工作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带有社会公益性质,应纳入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中。
通过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
通过对传统主渠道回收网点、资产及设施嫁接改造,以及重点扶持项目的拉动,进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2、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要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有利于保护环境,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为出发点,以回收亭、交易市场、规范化龙头企业为载体,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示范带动,循序渐进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在认真学习再生资源管理先进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示范企业带动,积极推广回收亭点连锁一体化运营模式。
依靠龙头骨干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整合规范从业单位和个人,逐步形成区域回收、集散交易、处理连锁化经营格局。
4、加强管理,规范经营
根据我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资源保有量,对回收站亭、集散市场等回收经营场所的设置,实行区域定位,合理配置。
并通过健全法制和加强监管,切实解决回收行业环境污染、噪声扰民、偷盗销赃、逃避监管和无序竞争等问题。
(二)工作重点
1、建立完善的再生资源管理机制
结合我市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
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服务委、市供销总社、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协调小组,按照分工合作,协调统一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能做好推进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由市供销总社牵头负责。
发挥市供销总社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和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组织管理职能,配合市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划及体系建设标准;
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个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承办对回收企业进行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查;
做好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指导回收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再生资源统计、核算报表制度,建立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各区人民政府相应建立或健全再生资源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各区相关部门按分工合作、协调统一的原则,抓好监督管理。
2、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是行业发展的基础,是为城乡居民和企业服务,提升城市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是建设立足社区的回收网络,夯实发展基础。
社区回收网络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全市人口密度和户籍分布,原则上中心城区每1000户居民,远城区1500户居民建立1个点的标准设置,四城区居民约42万户,共设回收亭500个左右。
回收从业人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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