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励管理办法20110320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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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励管理办法20110320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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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的内容:
4.1改善机床性能,挖掘机床潜能,通过技术可行的手段扩大机床加工范围;
4.2通过创新工装夹具、量具,改善加工环境,提高加工效率,提高并稳定加工质量;
4.3通过研究,提出合理的能够优化设计文件工艺性的建议,直接或间接提高生产效率(不影响产品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
4.4对于资产管理、成本控制、增收节支等提出改革办法或改进方案;
5.0评审条件
5.1只有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才能按本细则评奖。
5.1.1进步性,是指建议者所提的方案、措施相对于本单位(或本系统)原有事物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
5.1.2可行性,是指方案、措施在实践中可以实施。
5.1.3效益性,是指项目实施后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2凡在岗位技术范围内,但不属于直接工作职责范畴的建议,且具有改进、革新因素,并能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视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
5.3学习或借鉴外单位已有的先进技术、经验、成果,首次应用于本公司,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视为改进、革新因素。
5.4下述内容,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
5.4.1在本职工作职责范围中,由于认识的深入和技术熟练程度的提高,使工作效率、产品质量得到提高,即属于自身工作的不断完善者;
5.4.2完成上级交办的包括本职工作范围之外的指令性任务;
5.4.3只指出问题的现象或仅提出意见、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即属于一般性意见者;
5.4.4上级或本部门已有方案,并列入计划安排实施的工艺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
5.4.5由于上级变更设计原则或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等,所引起相应的变更设计;
5.5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提出者所在部门不能采纳时,可向其它部门提出,采纳部门应视同本部门人员处理。
6.0奖金标准的评定
6.1员工(集体或个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进行的技术革新,应经过公司的实施,并取得节约或创造价值的实际成效,方能获得奖励。
6.2凡可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应首先根据其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数额计算;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的年节约或创造的价值,指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
其计算方法是由采用之日起(“采用之日”应理解为实施后见经济效益之日),按12个月计算,可以跨年度。
实施费用的分摊办法,由部门自定,一次分摊或逐年分摊。
一般的计算方法如下:
6.2.1节约价值计算:
6.2.1.1工时节约价值=(原定额工时-改进后定额工时)×
计算期前一
年平均工时费用×
计算期实际产量-工艺革新费用。
工艺革新费用是实际费用的组成部分,包括为革新工艺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工艺革新后需增加的费用支出。
工艺革新费用中,属于添置固定资产者,按其折旧年限平均分摊,其它一次或逐年分摊;
6.2.1.2原料、材料、工具等节约价值=(原实际平均先进单位消耗定额-改进后实际单位消耗)×
该物资单价×
计算期的实际产量-工艺革新费用。
其它同上;
物资单价指计算期内的国家牌价。
没有国家牌价的物资,按实际价计算。
如系替代材料,其单价应为替代前、后材料的单价差。
6.2.1.3减少废品节约价值=成品或半成品单件价值×
(改进前6个月的
平均废品率-改进后6个月的平均废品率)×
计算期计划产量-工艺革新费用。
6.3可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按下表确定其等级和奖金额:
年节约或创造价值
等级
奖金额度(元)
荣誉奖
100万级以上(含)
一
10000-15000
奖状(或证书)
100-50万元(含)
二
5000-10000
30万-10万元(含)
三
2000
10万-5万元(含)
四
1000
5万-1万元(含)
五
500
通报表扬
1万元-5000元(含)
六
300
5000元-3000元(含)
七
200
3000元以下
八
100
6.4对那些难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如有关管理、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等,应考虑其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等。
由管理委员会临时研究决定具体奖励额度
7.0奖金的发放:
7.1成果奖金应及时发给。
一旦效益实现并能够稳定预测,就应当在三个月内评审完毕,并发放奖金。
7.2内容相同的合理化建议,以在申报表上登记的日期为准,奖励领先递交者。
7.3个人完成的项目,成果奖金全部发给本人。
7.4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应在项目参加者中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建议的内容难度大、方法具体而实施较易者,建议者方面可获得不低于奖金额的60%,实施者方面获得不高于奖金额的40%。
建议的内容难度不大而实施的难度较大者,则实施者方面可获得不低于奖金额的60%,建议者方面获得不高于奖金额的40%。
具体分配奖金的比例,由公司决定。
7.5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获奖者,其业绩记入本人考核档案,作为日后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
8.0对提高工效和降低物质消耗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原工时和物质消耗定额可以给予三个月至六个月的保留期(从见效益之日起)。
9.0评审程序与机构
9.1加强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的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以生产、技术、品质、行政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统一由总经理领导,对项目组织论证实施、鉴定验收,负责审批奖励。
9.2凡职工(集体或个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均须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申报表》(必要时应附有图纸、资料、有关数据等),报直接上级批准后,报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行政人事部在接到资料后,一个月内必须向总经理汇报。
9.3对有关部门报送的项目,总经理在一个月内组织进行评审,并得出结论及给予申请者答复;
9.4经过评审并决议后的奖金和奖励,必须在三个月内发放完毕,重大项目,公司召开表彰大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田丰机械(闽侯)有限公司
20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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