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至14世纪中期京兆府城城市行政管理研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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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李好文《长安志图》更详尽地叙述了唐都长安改建为京兆府城的过程:
“新城,唐天?
v元年(904),匡国节度使韩建筑。
时朱全忠迁昭宗于洛,毁长安宫室百司及庐舍,长安遂墟。
建遂去宫城,又去外郭城,重修子城。
南闭朱雀门,又闭延喜、安福门,北开玄武门,是为新城。
”这就是唐末所建佑国军节度使、京兆府衙署治所,相当于唐代皇城,即子城,东西长5里余,南北宽3里余,周围17里余,实测东西长2820米,南北宽1843米,周长9.3千米,面积5.2平方千米。
同时在京兆府城东西两侧“又(筑)有小城二,以为长安、咸宁县治所”,形成府城(大城)与二县城(小城)左右一线的格局。
自唐天复四年(904)至元代至治元年(1321)400余年,京兆府城规模形制基本得以保持。
该城(京兆府城、奉元路城)总面积是唐长安城的1/16,城垣建制分为内外两重,内重为衙城,外重为京兆府城。
府(路)城东、北、西各一门,分别为景风、玄武、顺义门;
南面两门,为安上、含光门。
到元代英宗至治初,因战乱将含光门封闭,奉元路城每面各有一门。
因此有“新城……即今奉元路府治也。
城之内外二重,四门,门各三重,今存者惟二重,内重其址尚在,东西又有小城二,以为长安、咸宁治所。
”但元初将奉元路城的四角改筑为半圆形角台,大大增强了城市防御能力。
元至元九年(1272)封忙阿刺为安西王,出镇长安,至十五年(1278)薨;
长子“阿难答,至元十七年(1280)袭封,大德十一年(1307)诛”;
长孙“月鲁帖木儿,至治三年(1323)封”。
月鲁帖木儿后因与畏兀僧、国师谋不轨,“狱成,三人皆伏诛,仍籍其家”。
安西王府位于奉元路城东北,作为实质意义上的王宫只有34年,而作为王府应从公元1272年起,至少到至正十七年(1357),共计86年。
事实上,直到元末明军攻克安西王府城才废弃。
据《肇域志》记载:
“安西王城,在(京兆)府城东北二十里,元世祖以子忙阿刺为安西王,开府京兆,镇秦、陇、蜀、凉之地,置城,今俗名斡耳朵,故址尚存。
”《蒙兀儿史记》记载该城“关中故好望之,昭目怵心,以为威仪之盛,虽古之单于,无以过也。
……壮丽视皇居。
”由此可见,在奉元路城外元代又建筑了一座城池。
《马可波罗游记》记载“(京兆府)城外有忙哥剌王的宫。
……它在一个大平原上,到处有川河、湖沼、源泉……宫的四周有兵驻防。
珍禽巧兽,给他们许多娱乐。
”因而在奉元路城东北环境优美、禽兽繁多的原野上兴起一座新城。
据考古发现,安西王府城是版筑夯土而成,方圆2282米。
安西王府城与奉元路城、长安、咸宁县城四城形成犄角之势(图1)。
但其功能不同。
安西王城是元朝政府实行亲王出镇制度的产物。
出镇是作为王子受朝廷委派,代表皇帝(大汗)统摄一方,位尊势重,监督与协调当地军政首脑及贵族势要的关系。
京兆府城在元代不仅是陕西行省、陕西行御史台署衙治所,而且是奉元路治所。
安西王府城和奉元府城一起构成了元代西北兼及西南地区的军事重镇和政治、经济与文化的中心,也是奉元路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
大城东西两侧小城一仍宋金时期为成宁和长安县城。
因此,元代奉元府城不仅形制已形成,规模扩大,总方圆11.6千米,而且功能地位大为提高了。
城市规模的扩大和职能的提高,逐渐带来了对城市的管理问题。
府城内除有官员居住外,还有各类居民,按照历史传统由咸宁(大年)、长安两个附郭县管理。
但事实上,金元时期城市管理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二、五代至北宋京兆府城的管理
城市厢制是伴随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社区管理专门化过程逐渐出现的新事物。
事实上,厢由军队士兵管理单位推广到人口集中的城内居民分区管理单位发生在五代时期。
当时军事斗争频繁,用厢兵维持社会治安,使厢由军事编制和管理单位逐渐转化为城市行政治安管理的制度。
后唐长兴二年(931),“据左右军巡使奏,诸厢界内,多有人户侵占官街及坊曲内田地,盖造舍屋,又不经官中判押凭据,厢界不敢悬便止绝,窃恐久后别有人户更于街坊占射,转有侵占……”。
后周广顺二年(952)敕:
“应所犯盐曲关津门司,厢巡门保如有透漏,并行勘断。
”显德二年(955)敕:
“两京诸道州府,除见留寺院外,今后不限城郭村坊、山林胜境、古迹之地,并不得创造寺院兰若……地分厢镇职员所由,当并严断,长吏奏请进止。
”这些文献说明,五代时期城市内已经形成了厢界与厢制,设立了社区管理机构――厢,负责管理公共房地产业、纠查私贩盐者等事务。
宋代,首先在都城汴梁设立了厢制。
至道元年(995),诏改京城内外坊名,旧城内左第一厢20坊,第二厢16坊,右第一厢8坊,第二厢2坊;
新城内城东厢9坊,城西厢26坊,城南厢20坊,城北厢20坊。
这次诏改都城坊名之前,厢就已经存在,或即五代以来在汴梁城中已普遍存在厢制。
大中祥符元年(1008),又将厢制推行于京城城外郊区,“置京新城外八厢,真宗以都城之外,居民颇多,旧例惟赤县尉主其事,至是特置厢吏,命京府统之”。
即厢吏直隶于开封府,遂使厢成为独立于附郭之京县开封与祥符的城市机构。
至神宗熙宁中,“置句当左右厢公事所,以文臣一员主之,自断讼贼盗,杖六十而下皆决之,以分天府之剧也。
民间谓之都厢”,都厢上属开封府,下领厢,遂形成了都厢制度,都厢行政地位相当于赤县或县,管理层次如图2:
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管理制度益加完善,使城市本身及附郭县与古代坊制之间增设了厢这一管理体制。
除开封设有都厢外,北宋文献中明确记载设厢城市有:
北京大名府,“左右四厢,凡二十三坊”;
楚州(今淮安),“城外旧有西北两厢官”,城内亦应设有厢官;
许昌有“内外厢界”,应设有厢;
太原城南草市有厢巡,“以厢四人巡逻”;
钱塘州城旧有左右厢巡检二人;
温州城外“四厢八界”。
至南宋时期,设厢城市数量更多。
关于城厢的隶属关系,如建康府“城内五厢,城外二厢”,其中“城南厢,环以村落,谓之第一、第二、第三都,皆隶本府江宁县”。
福州城属闽县六厢、侯官县三厢、怀安县二厢。
苏州“在城地,旧设四厢,以领民事。
”可见地方设厢城市内外诸厢均隶属于县,管理层次如图3:
因此,地方城市的厢只是城市社区的分区管理机构,上属县,下设坊,负责城区的治安和民事,又与乡镇行政平级。
而都城开封府勾当左右厢公事所,临安城城南北厢管公事所均属都厢。
上属都城,下设厢坊,与赤县和县行政平级。
京兆府(永兴军)城厢制,自五代到北宋,没有明确的文献记载,但据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京兆府提学所帖碑》记载,京兆府城划分为若干厢,依次有左第一、右第一、左第二、子城厢。
《京兆府提学所帖碑》没有记载右第二厢,但也不能认为不存在右二厢,理由有三:
(1)有左一、左二,又有右一,按古代传统对称记数习惯,必有右二;
(2)该碑记录的是寺庙房地产业,在城内多数厢有地产,而个别厢如右二厢无地产,因此没有右二厢的地产记录,完全是正常的;
(3)嘉庆《咸宁县志?
历代疆域水道城郭宫室名胜图》关于右二厢所属街巷的记录甚为混乱,但从铁炉巷、大仓巷、西城巷等还可以大体判断,京兆府城内确有右第二厢,且位于城西北隅。
厢是五代、尤其宋代以来重要城市的管理制度,考察这一制度的延续性和继承性,在作为北宋西北地区军事重镇和政治中心及经济都会的京兆府城也应已出现。
史念海先生编制的《西安历史地图集‘北宋京兆府城图》的文字说明为“城内以安上门为界,把市区划分为东西各几个厢,每厢又分若干坊”,亦认为厢制发生于北宋。
唐末,韩建在筑京兆府城的同时,在东西两侧分别建筑了长安县、万年县(后梁时分别改为大安、大年县)。
虽两县位于府城外,仍称为附郭县。
作为附郭县,按其方位,长安县当管理京兆府城的西部,万年县当管理京兆府城的东部。
按《金京兆府城图》左第一、左第二属咸宁县,右第一、右第二及子城厢属长安县。
宋代京兆府城的管理体系如图4:
城市厢制在北宋已初步完善,到南宋推行于经济发达的众多城市中,它经历了从军事形式到行政管理形式的质的变化,还出现了都厢这种高一级的管理层次。
都城所属都厢、厢、坊与地方城市所属厢、坊这种管理体系适应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人口众多的现实,担负了维持社会治安,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重要职能,开城市分区而治的先河,是我国古代城市市政管理的重要突破。
三、金代京兆府城行政管理制度的形成
金代诸府节镇城市普遍建置了录事司,一如诸京城市警巡院,作为诸府节镇城市的行政管理机构。
“录事”则是诸府节镇城市管理机构的主官,“掌同警巡使”。
金代录事司正是建置于诸府节镇州之下,隶属于诸府节镇的治所城市行政管理机构,但在《金史‘地理志》中却未明确其地位,这显然与“《金史》在叙事方面,也存在不少缺略和错误”有关。
目前能指示录事司创设年代和行政职能的最有说服力的材料应该是《金石萃编》载金代京兆府进士题名碑。
惜该碑已残,不能窥其全貌。
兹转录如下:
阜昌六(下缺)
第一甲朱希(下缺)
第四甲刘晋录事司(下缺)
皇统二年状元宋端卿膀下
第四甲郑之纯录事司
经(下缺)
皇统九年状元王堪膀下第一(下缺)
第四甲萧简咸宁县承安(下缺)
正隆二年状元郑子聃膀下
第三(下缺)
第三甲孟师颜成宁县王(下缺)
大定十六年状元张璧膀下恩膀(下缺)
第三甲程少连录事司
第口(下缺)
贞祜三年状元程嘉善膀下
第二甲
冯辰
临潼县
第三甲王格栎阳县崔元亮录事司(下缺)
贞祜三年经义状元刘汝翼膀下
吴口
录事(下缺)
兴定口年状元张仲安膀下
第三甲杨天德高陵县张徵(下缺)《金石萃编》的编者王昶按语除指出此“乃金朝京兆府进士题名也”外,还指出:
“碑载进士里贯有注县名者,有注录事司者。
《金史‘百官志》诸府节镇录事司,凡府镇两千户以上则置之,是府镇之民不隶于诸县而隶录事司者也。
”王昶从进士题名碑所列及第者籍贯和《金史?
百官志》置设录事司的原则出发,指出府镇城市人口不隶诸县而隶于录事司是颇有见地的。
只是其结论的依据尚嫌单薄,同时亦有必要对此题名碑的内容作出进一步考察,以为有力实证。
首先,该碑记录的是金代京兆府所属司县历届及第的进士题名;
由于碑残题名已不齐全。
按《金史。
地理志》,金代京兆府领有12县10镇而不载录事司。
12县中包括上列咸宁、临潼、栎阳和高陵4县外,还有长安、兴平、泾阳、蓝田、云阳、终南、鄂、咸阳等8县,又10镇。
在有籍贯记录的10名进士中,城市录事司籍的5人,占半数。
进士籍贯的记录表明,录事司是京兆府属独立的城市行政建制,与诸县相类似,平行地隶属于京兆府。
根据《京兆府提学所帖碑》关于京兆府城厢的记载和《西安历史地图集》关于城市厢坊划分的说明,金代京兆府的行政管理体系如图5:
其次,京兆府之《进士题名碑》虽因残无立碑年款,但从载有宣宗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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