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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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测与预警
3.1火险气象预测预报
3.2林火监测
3.3预警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2分级响应
4.3应急响应工作流程
4.4指挥原则
4.5应急力量
4.6扑火方法
4.7处置措施
4.8灾情发布
4.9应急结束
5后期处理
5.1火灾调查与评估
5.2工作总结
5.3奖励问责
6综合保障
6.1运输保障
6.2队伍保障
6.3通信保障
6.4物资保障
6.5资金保障
6.6技术保障
6.7宣传、培训和演练
7附则
7.1名词术语解释
7.2预案管理
7.3预案实施时间
8附件
8.1常州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框架图
8.2常州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流程图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充分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江苏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州市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全市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
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市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
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一般森林火灾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给予辖市(区)人民政府必要的支持。
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时,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应对。
1.4.2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把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最基本原则,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周密组织、科学扑救,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大森林防扑火业务知识宣传,做到常备不懈,不断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快速反应、协同有序、科学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实现有火不成灾。
1.4.4军地联动、统筹协调
健全和完善常州市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指示和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军地应急联动工作,组织、指挥协调驻常部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
以上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辖市(区)应急预案、森林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
本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森林火灾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森林火灾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工作安排。
事件行动方案应当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2组织体系
全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事机构、辖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基层单位森林防灭火组织等组成(见附件8.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统一领导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1.1市森防指组成
指挥由分管应急的副市长担任(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时,也可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分管林业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应急、林业的副秘书长,常州军分区、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警常州支队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由常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武警常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常州供电公司、电信常州分公司、移动常州分公司、联通常州分公司、铁塔常州分公司、常州监狱、溧阳监狱、新康监狱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单位可根据处置需要进行调整。
2.1.2市森防指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研究部署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
指导协调较大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市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工作;
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
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森林防灭火工作。
2.1.3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常州军分区:
根据市政府要求和市森防指请求,组织指导各辖市(区)人武部,协助各地在民兵应急分队中组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合地方政府加强队伍管理和扑火技能训练;
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行动,协调驻常部队参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行动。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负责组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
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较大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
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按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分级负责原则,指导督促各地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积极支持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项目建设。
市教育局:
指导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知识讲座和公益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组织林区中小学开展森林火灾逃生演练;
督促林区学校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保障森林防灭火无线电通讯指挥网络建设所需的无线电频率资源;
组织对森林防灭火无线电通讯台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应急处置期间对森林防灭火无线电通讯造成的有害无线电干扰。
市公安局:
按有关规定办理森林消防车警灯、警报器使用许可,统筹协调全市森林治安管理工作;
研究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指挥群众紧急疏散;
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协调交警部门做好扑火救援车辆快速通行保障。
市民政局:
指导各地加强已建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的火源管理,配备防火设施,落实防火措施;
督促墓区经营管理单位在公墓周围建设森林防火隔离带,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林区散葬坟墓平迁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公民采用文明低碳的方式祭扫;
负责组织指导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市财政局: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森林防灭火资金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支持和引导各地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并加强经费使用的检查监督;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及时安排扑火和处置所需的应急救援专项经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
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
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组织指导林场、林区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和半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
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
指导林区内本系统所辖的城市公园等场所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管理工作;
督促各地城市公园等场所设置森林防火设施,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游客遵守森林防火管理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运力;
勘查通往火场道路状况,组织开展紧急扑火通行路段抢修;
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森林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工作;
负责增援人员、扑救物资、需转移伤员和受灾群众的紧急运输工作,协助交警做好火场交通管制;
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扑火交通条件;
做好公路两侧公路部门管养树木的护林防灭火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业生产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协助调查处理因农业生产引发的森林火灾。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报道,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市森防指审定的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
防火期负责协调指导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协助落实各旅游景区内森林火灾防控措施,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在火灾发生地的卫生部门无法满足医疗卫生应急需要时,组织、调配市级或全市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做好灾区卫生防疫;
有批量危重伤员时,组织、调度、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
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负责编制市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协调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
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力量建设,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依法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做好灾害救助和安置工作;
承担市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全市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产品,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与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
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按照应急通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森防指公众通信网的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工作。
武警常州支队:
负责组织驻常武警部队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加强扑火技能训练;
发生森林火灾时,组织部队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协助做好解救转移群众、扑灭火线、抢运重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火场及周边地区社会秩序等任务。
市消防救援支队:
日常加强森林火灾扑救技战术训练;
发生森林火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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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 森林 火灾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