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监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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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形成了统一、权威、高效、协调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逐步迈入正常化轨道。
2.着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4月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一方面县政府与18个乡镇、10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又与村(社区)、村民小组签订了责任书,部分乡镇还与农户签定食品药品安全承诺书,真正做到了责任到乡镇、到各成员单位、到具体人员,有效促进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
另一方面继续完善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实施方案。
3.继续巩固提升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八有一无”、“四有一无”。
今年以来,在去年全面构筑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敏捷、专业到位、全覆盖无盲区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的基础上,全面巩固完善乡镇“八有一无”和创建村级“四有一无”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XX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县18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前,全县18个乡镇全部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21个村(社区)已全部成立了食品药品协管站,均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名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
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221名。
在各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下,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站均已建立起一套具有操作性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印制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本、工作检查本等工作资料,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机制,增强合力,形成了统一协调、责任明确、相互配合、监管得力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促进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和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4.18年1—11月份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1)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重要时段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边整治边规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先后组织县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农业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及地沟油、一次性塑料餐盒、一次性筷子及学校食堂专项、问题乳粉清查落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并做好高考期间师生食品安全工作。
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通过集中整治,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及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与1174户餐饮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餐饮单位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42户、食品流通经营户1704户次,商、市场290个次,对未建立完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的32户餐饮经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
(2)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于今年4月份召开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根据我县工作实际,按照《保山市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宣传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30日召集县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开会传达了国家、省及《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宣传和信息报送文件的通知》(保食安委办密电﹝201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全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
及时印制《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10000份及国家局统一编制的宣传品样本,于5月10日前发放到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并在公共场所、相关的化工厂和制药厂及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广泛张贴,同时在XX电视台全文发布《公告》。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制作“给监管对象一封公开信”,并发送到监管的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公开信内容包括严打专项行动的政策、措施、要求及监管对象所要履行的食品安全相关义务和责任。
各部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其中县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主要部门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等工作,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1—10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4490人次,执法车辆895辆次,检查流通环节经营户6059户次、生产加工环节426户次,畜禽养殖经营户112户次,餐饮消费环节1614户次,检查商、市场392个次,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经营者的行为,有效促进了我县食品市场的好转。
同时,粮食、教育、商务、公安、旅游、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同时,大力开展问题乳粉清查落实、人造鸡蛋、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餐盒、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地方特色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卓有成效。
5.继续实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监督制度。
针对农村食品市场难以监管,农民食品安全保障困难的现状,为进一步把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工作抓好抓实,相继下发文件,及时发布预警公告,要求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自办宴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通过实施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监督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农村自办宴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今年1—10月份,没有发生一起因自办宴席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6.积极配合县人大组织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
18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我局积极配合,此次检查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目的是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法规落实情况,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管理状况,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动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依法进行。
检查组先后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餐饮业及餐具消毒单位、超市、农产品种、养殖基地、景区餐饮环节及芒棒镇、固东镇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召开了执法检查总结座谈会,会上,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分别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检查结果,在县人大第二十五次常委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食品安全法自分布布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学习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职能职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了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指出了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城乡发展不平衡;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尚未完成理顺,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是监管工作还存在盲区;
四是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有待加强。
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知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
三是抓重点、突难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建设,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五是搭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
县食药安委办公室针对整改要求,积极制定工作措施,一一落实整改内容。
7.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的健康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及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文件。
积极开展查处DNA色素细胞转移霜等不合格化妆品、俏妹牌减肥胶囊有关批次产品清查工作。
8.“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初显成效。
商务部门全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力地改善了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县城物流配送中心2个(其中:
农资配送中心1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农家店237个(其中农资农家店55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182个)。
通过巩固、完善和提升,确保了已建成的农资农家店无流失,农资农家店充分发挥了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的示范作用。
9.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积极组织参与“3.15”、科技活动周、18年XX端阳花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
10.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季度报表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表。
完成XX县地方特色菜制作规范(系列)的编写工作。
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当好政府的抓手。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努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平稳,截止目前,我县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药品市场监督工作
1.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
一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
今年共出动人员645人次,车辆255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06家次,共查处药械案件38件(其中:
药品一般程序6件,罚没款13178.66元,当场处罚27件,罚没款9890元,合计罚没款23068.66元。
器械案一般程序3件,罚没款9000元,当场处罚2件,罚没款1500元),合计总罚没款33568.66元。
发出警告23起。
二是积极配合市局,做好GSP认证或到期认证相关工作。
在2月份认证检查级对8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现场认证。
有2家限期整改,11家未通过现场认证。
对15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未通过1家,限期整改9家。
我局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
三是开展74家村级规范药房建设,提高村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并对去年通过验收的村级医疗机构的药房进行巩固提升;
四是做好四大类药品及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
切实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四类药品(疫苗、中成药注射剂、血液制品级第二类精神)及基本药物监管,做好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
五是做好辖区内药品广告监测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犯罪活动,有效地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秩序,对我县发布广告的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广告部)进行了1—11月的检查;
在对药品经营、生产、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违法药械广告。
六是加强痕迹管理,按时上报《药品监管工作统计表》月报。
七是加强行政审批,做好企业申办、换证、变更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并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办理,按照《云南省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今年新办《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38家,变更31家,换证122家,注销4家。
2.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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