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与对策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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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方面
一是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是非不明,荣辱不分。
未成年犯往往有强烈的独立意识,然而其思维却带有很强的片面性,较偏激、固执,导致其行为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他们把冒险视为勇敢、把轻率当果断、潇洒。
错误的思想是支配未成年人滑入犯罪深渊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是文化水平低,头脑简单,情绪情感不稳定,易于冲动,判断力和自制力差。
在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只有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由于知识水平和社会经验的不足,他们认识问题和思考问题较偏重于直观和感性,理性判断力差,遇事易冲动,行为缺乏自制力,往往使青少年不能自控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是自我意识增强,对成年人的依赖心理减弱,逐步形成自我中心倾向,渴望独立,但往往不能如愿,使其理想与现实脱节,以致形成善恶颠倒的心理倾向。
四是组织纪律、法制观念淡薄。
未成年犯一般无视校纪校规,缺乏法律知识,对应遵守的基本规章制度不屑一顾。
在他们以非法手段谋取钱财时,一般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构成犯罪,五是交友不慎。
未成年人爱好交友,但由于思想单纯,缺乏社会经验,交友时常常缺乏必要的判断和选择,导致所交之友往往良莠不齐。
特别是通过网络结交的“网友”,存在的不安全性更让人担忧。
未成年人因交友不慎而深受毒害的例子近年来并不鲜见。
(二)客观方面
1.家庭因素
一是家庭结构残缺。
如父母离异、父母因犯罪被判刑,父母忙于生计外出打工等,给未成年子女带来心灵伤害,未成年人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使其形成孤僻的性格,感情冷漠和玩世不恭的消极心理,生活心理压力过重,对家庭易产生离心力,极易受坏人引诱而误入岐途。
二是家庭教育不当。
有的溺爱纵容,百依百顺,放任自流,有的动辄打骂,粗暴干涉,简单处置。
其结果是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我中心、专横霸道等不良品性或漫游于社会,并且一旦个人欲望受挫就会自暴自弃,步入歧途。
三是家长素质偏低。
一些父母经常沉浸于牌桌酒场,热衷于生活恶习,在孩子面前津津乐道金钱的“魅力”抒发对权力的崇拜,甚至有道德败坏甚至有违法犯罪习性,这些不检的品行,直接培植了孩子们自私的人性和扭曲的观念,成了他们步入歧途的第一个“教唆犯”。
2.社会因素
如不良书刊或渲染暴力、色情、淫秽、赌博等内容的电影、电视的不良影响和一些充斥着黄色与暴力的网站的影响以及追求享乐、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等不良社会风气等,都会诱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学校教育因素。
一是教育目的不明。
有的学校片面的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素质教育不到位。
二是教育方法不当。
有的学校对成绩差的学生熟视无睹,不加关心、爱护,甚至歧视差生,采取了“放弃政策”。
三是校园治安较乱。
有的学校不注意校园治安的管理,综治副校长作用流于形式,校园治安混乱,门岗几乎都是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管理不得力。
四是教育覆盖面窄。
未成年人提前失学,形成教育的空白,缺乏教育,是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五是养成教育放松。
特别是农村学校,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几乎没有抓。
给学校的教育管理带来很大压力。
“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
因此,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
这也是新形势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
三.新形势下中学法制教育普片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相对不够,法制教育没有放在足够重要的位置。
虽然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大多数学校已逐步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但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家长、社会以至学校把升学率作为评判教育成果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主要是围绕“考试”来进行的。
对于法制教育,学校却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就不要。
因此,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
2.课时不落实或安排不一。
法制教育进课堂至今仍然没有完全解决。
虽然这个问题已经在有关会议和文件中明确规定,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难乎其难,问题就在于:
编制教学大纲、规定哪门课进入课堂,并不是教育局就能做主、决定的事,必须有省或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如果自行其是、挤占了上级机关的工作安排,没有完成必要的课时,结果会适得其反。
所以,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
即使是有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
3.法制教材缺乏或滞后。
一是法制教育内容零散、缺乏专门的统一的教材。
就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国家统编教材系列中,只有初中有《法制教育读本》一书,初中教材中还有部分少量内容专门介绍法律方面的知识,而高中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即便是《思想政治》教材中,也没有专门的有关法制教育方面的内容,只有在涉及到相关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内容后才能零散地出现一些法制方面的知识。
二是法制内容陈旧、缺乏时代气息。
高中法制教育的内容理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但现行法制教材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些新出台的富有时代气息和特点的立法内容不能在教材中体现,如有关网络犯罪的相关内容、有关网上购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关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有关毒品安全的相关知识、有关劳动保护的相关知识等没有在教材中体现出来,这样就出现了现行高中教材中有关法制教育的内容相对陈旧、与飞速发展的时代相脱节的现象。
三是法制内容成人化、不适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
法制是严肃的,法律规定是冷酷无情的,但是介绍法律知识的教材内容可以是生动活泼的,可以是引人入胜的。
我们不能板着面孔进行法制教育,而应该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这样才能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但是现行的高中教材中仍然是板着面孔教育我的方式。
这样法制教育的效果就大打折扣。
4.视法制教育为法律知识教学,教法简单,效果不佳。
近年来,虽然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或者增设了法制课程,但错误地认为法制教育就是法律知识教学。
而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
所以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绝大多数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很少有学校能让学生走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与学生法制教育,这种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的法制教育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已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5.师资不到位,学生积极性不高。
由于从国家教委开始就没有法制教育进入课堂的规定,因此,大部分中学在课程设置上没有专门的法律教育专业,学校在师资的配备上就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人才。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一方面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即便接通过培训受过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但并不系统不全面。
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四.中学法制教育的地位作用
学校法制教育对中学生正确人生观的确立和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1.思想教育功能
一是有助于中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
中学法制教育引导中学生把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同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联系起来,使自己认识到人生的意义不仅在于实现个人的价值,更在于为社会多尽义务,多做贡献。
二是有助于培养中学生竞争与合作的精神。
一方面可以树立中学生的竞争意识,培养他们的危机感,促使他们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力;
另一方面可以发扬中华传统文化中团结互助的美德,使他们懂得合作的重要性,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强化集体协作观念、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做到关心他人,并懂得只有依靠集体力量,与他人互相配合,才能更好地成才。
三是有助于中学生形成现代法制观念。
通过法制教育,在培养中学生确立初步的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办事意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培养中学生法律至上的观念,使他们认识到法制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重要的手段,唯有法律才能充分保障人的权利,从而使中学生产生守法观念并能积极护法。
2.政治教育功能
一是有助于提高中学生的政治认知能力。
通过法制教育,可以使中学生对我国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从而增强其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
并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积极的政治态度。
二是有助于中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观。
中学法制教育就是使中学生在接受法律知识和掌握法律规范的同时,理解法律规范的精神实质,弄清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法治,而不是脱离党的领导,完全照搬资本主义模式的法治。
通过法制教育,可以增强中学生的政治识别能力,从而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政治观。
三是有助于优化中学生政治心理。
能够利用法律的合法性、权威性和不可置疑性等特点,促使中学生从法律的视角审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现象,使他们产生健康的政治动机、积极的政治态度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并能够从现代民主政治的角度理性地思考社会政治现实和个人的政治行为。
3.道德教育功能
一是有助于培育中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通过法律常识的传授和教育,将法律中蕴涵的是非标准与中学生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有助于提高中学生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从而推动现代文明风尚的形成,彰显社会主义荣辱观。
因此,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可以引导他们追求真善美,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二是有助于中学生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
通过法制教育,将法律条款背后所蕴涵的美德精神昭示给中学生,陶冶他们的情操,对培育民族精神,弘扬正气,推动社会的文明进程,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是有助于中学生实现道德的知行统一。
通过法制教育,在强化中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的同时,可以引导和督促中学生自觉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推动中学生实现道德的知行统一,从而推动优良社会风尚的不断形成。
五.中学法制教育的原则
1.整合性原则。
中小学法制教育要把法律知识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
将法制教育与学校相关学科渗透教学相结合;
课内教育和课外教育活动相结合;
理论教育与案例教育相结合;
与必要的专项教育相结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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