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双湾中学公民道德建设实施计划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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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主要内容:
在全国儿童中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我做合格‘小公民’”的宣传教育、实践创新和评选展示活动。
推出“小公民”的社会道德“五小”行动,作为儿童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五小”即:
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
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
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
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发动儿童查找自己和身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活动背景:
2001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公民道德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
这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国有三亿多儿童,加强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存在的一些问题,给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一些儿童中存在的不做家务、不善合作、不讲礼貌、不守秩序、不爱护环境、心理脆弱、自制力不强等现象,应当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塑造儿童就是塑造未来,道德教育必须从儿童抓起。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2008年在北京举办奥运会,国际交往的机会越来越多,对人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儿童道德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也亟待解决。
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是落实《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全国儿童道德建设实践活动,是新世纪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我国走向现代化进程中推进人的现代化的需要,是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需要。
活动宗旨:
本“计划”重在培养儿童的基本社会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社会行为习惯,培养儿童的社会责任感。
实施“计划”将使儿童在家庭、学校、社会等不同环境中成为自我教育的主体,在参与活动中学做文明人,学做社会人,学做中国人,学做现代人,逐步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活动目标:
坚持“重在建设、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我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以提高儿童道德素质为宗旨,以解决儿童道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采取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方法,通过亿万儿童的积极参与,实现一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目标。
通过儿童积极参与“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与社会公民道德建设产生互动作用,互相影响,共同提高,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把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活动内容:
在全国3-18岁的少年儿童中开展“我做合格‘小公民’”的宣传教育、实践创造、评选展示活动。
为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使之具体化、规范化,成为儿童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从小树立公民道德意识,本次活动针对儿童特点推出“五小”行动,即:
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通过开展体现助人、捐献、礼貌、仪表、着装、体态、表达等内容的活动,增加儿童的理解和感受。
活动方式:
1、广泛发动儿童参与各种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儿童围绕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与自我的关系,对照自身和身边存在的不文明、不道德、不规范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找出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道德标准的正确答案,使儿童成为“小公民”道德建设的主体,真正做到自主策划、自愿参与、自我学习、自觉行动。
2、以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小公民”的社会道德行为标准。
创作“我做合格‘小公民’”的儿童歌曲;
编写《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手册》;
制作《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电视专题片;
在影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中开辟“小公民”专栏或论坛,集中宣传和跟踪报道各类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自我教育的基础上发动儿童编写儿歌,反映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故事,总结宣传“小公民”道德建设的成果。
3、开展“我做合格‘小公民’”的评选和成果交流展示活动。
通过调查、访问、参观、讲座、论坛、主题队会、冬夏令营、演出等形式,交流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的体会,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组织保障:
1、由中宣部和全国妇联、团中央、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广播影视总局负责同志组成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活动领导小组;
秘书处设在全国妇联,秘书长由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兼任;
副秘书长由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全国妇联宣传部、儿童部、中国儿童中心、团中央少年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国家环保总局宣教办、国家广播影视总局司局级同志担任。
2、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是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互相配合和共同努力,需要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
各部门应尽职尽责,发挥优势,齐抓共管。
要把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与本系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本部门整体规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宣传部门要把“计划”作为落实《纲要》的具体活动,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推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妇联要把“计划”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和科学的家庭教育紧密结合,以社区和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家庭和儿童阵地的育人功能;
共青团要把“计划”与少先队体验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五小”道德行为规范;
教育部门要把“计划”纳入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综合评价体系;
环保部门要把“计划”与“环保小卫士”活动紧密结合,并为增强儿童环保意识提供宣传资料和实践基地;
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经常性宣传和“聚焦”宣传,制作专题节目,对相关活动和各类典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3、各地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实践基地的优势,充分利用多年来开展全国儿童“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的校外教育网络,在全面推进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实施中发挥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
在全国建立一批“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
4、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规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精心设计和组织活动,发扬创新精神,切实抓出成效。
有关部门可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为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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