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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见证人员
•见证人员
•具备相关检测专业知识、受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的委派,对检测试件的取样、制作、送检及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过程的真实性、规范性见证的技术人员。
(GB50618-2011)
见证人员的基本资格和职责
•
(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常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单位监理人员。
•
(2)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建筑施工专业基本知识。
•(3)、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见证人员的职责
•取样现场见证\监护
•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送检监护/封样
•对经见证取样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见证人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证书
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
•在见证员的见证下,由取样单位的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机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建筑材料在现场取样、制作,并送至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不得在生产厂家取样
见证检测有关规定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规定所有建设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连接试件等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检测机构完成的检测业务(不含专项检测)肢解成若干部分委托给几个检测机构。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其内容包括委托检测的内容、执行标准、义务、责任以及争议仲裁等内容。
工程质量检测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等,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见证人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并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指定见证人,并将见证人单位、姓名等基本情况书面告知所委托的检测机构。
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加盖见证取样章。
未加盖见证取样章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见证检测范围
•所有建设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连接试件等
•国家规定的必须实行见证送样的涉及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材料
•凡工程上需复验的所有试件、材料、设备及工程现场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基本程序
•检测委托: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或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委托。
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将检测机构。
•委托方应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同具有相应资质的将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合同。
•具体每一次检测可有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选择的检测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一个工程尽可能只选择一家检测机构。
材料检测只能选择一家检测机构。
(水泥、粉煤灰、建筑钢材、钢绞线、锚夹具、骨料及其有害物、混凝土、砂浆物理力学性能及耐久性能、墙体材料、混凝土外加剂、简易土工、沥青沥青混合料等)
•每个工程见证单位应确定不少于2名见证人员,并按规定通知检测机构。
•取样送检:
•建筑材料取样应由施工单位、见证单位、供应单位根据采购的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共同对样品的取样、制样样品的留置、养护等过程进行确认,并应做好标识。
•材料本身有标识的,抽取的试件应选择有标识的部位。
•施工过程有关材料、过程实体抽测、检测程序及要求等应符合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需现场养护的试件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备取样、制样人员及取样制样设备及养护设施。
•旁站见证:
见证人员应对取样的过场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见证记录。
见证记录应包括行了主要内容:
•1、取样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2、取样方法及工程模具情况;
•3、取样、试件制作的操作情况;
•4、检测试件的标识情况;
•5、取样各方对样品的确认及送检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见证送样:
•送样应在见证员的见证下进行,可采取伴送或封样措施。
•委托单位填写委托协议书,见证人对其内容及样品确认后签字和盖章。
•检测单位应对委托协议书的填写内容、试样的状况及封样、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同送样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签订见证委托检测协议。
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序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的见证人员,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人员至少2名担任。
•施工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旁站见证。
•见证送样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伴送并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名、盖章。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名。
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上加盖“有见证检测”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24小时内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
见证人员基本素质
•明确见证员的基本资格和职责
•了解见证检测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熟悉见证取样的程序和要求
•了解工程验收规范对检测的要求
•了解常用材料的取样方法及对样品的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资质
•实验室认可资质(自愿申请)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性检查资质
见证培训内容
•水泥
•混凝土
•砂浆
•粗、细骨料
•混凝土外加剂
•粉煤灰
•建筑钢材
•墙体屋面材料
•防水材料
•建筑门窗
•建筑节能材料
•建筑安装材料
•装饰装修材料
•主体结构
•钢结构
•环境检测
•市政工程
•建筑安全等
水泥
•概述
•现行的有关标准
•通用水泥
•性能指标
•检验规则
•结果判定
•见证送样
水泥
•水泥是由石灰质原料、粘土质原料与少量校正原料,破碎后按比例配合、磨细并调配成为合适的生料,经高温煅烧(1450℃)至部分熔融制成熟料,再加入适量的调凝剂(石膏)、混合材料共同磨细而成的一种既能在空气中硬化,又能在水中硬化的无机水硬性胶凝材料。
•水泥检验的常用标准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748-2005《道路硅酸盐水泥》
•GB/T2015-2005《白色硅酸盐水泥》
•GB/T3183-2003《砌筑水泥》
•GB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
•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T1346-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2419-2005《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水泥-通用水泥的分类
•1硅酸盐水泥
•2普通硅酸盐水泥
•3矿渣硅酸盐水泥
•4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5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6复合硅酸盐水泥
水泥-硅酸盐水泥
•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0-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硅酸盐水泥(即国外通称的波特兰水泥)。
硅酸盐水泥分两种类型,不掺混合材料的称I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I。
在硅酸盐水泥粉磨时掺加不超过水泥质量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混合材料的称II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II。
•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等级。
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5%且≤20%混合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代号P.0。
•普通水泥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
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矿渣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矿渣硅酸盐水泥(简称矿渣水泥)。
水泥中粒化高炉矿渣掺加量按质量百分比计为20%-70%。
根据粒化高炉矿渣掺加量分为A型和B型,其中A型矿渣掺量>20%且≤50%,代号P.S.A,B型矿渣掺量>50%且≤70%代号P.S.B。
•允许用石灰石、窑灰、粉煤灰和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中的一种材料代替矿渣,代替数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的8%,替代后水泥中粒化高炉矿渣不得少于20%。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火山灰质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简称火山灰水泥),代号P.P。
水泥中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掺量按质量百分比计为>20%且≤40%。
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粉煤灰,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简称粉煤灰水泥),代号P.F。
水泥中粉煤灰掺量按质量百分比计为20%-40%。
•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等级。
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
•复合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两种或两种以上规定的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复合硅酸盐水泥(简称复合水泥),代号为P.C。
水泥中混合材料总掺量按质量百分比计应>20%且≤50%。
•水泥中允许用不超过8%的窑灰代替部分混合材料;
掺矿渣时混合材料掺量不得与矿渣硅酸盐水泥重复。
•复合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等级。
水泥-水泥性能
•水泥物理性能:
胶砂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胶砂流动度。
•化学成分:
氧化镁、三氧化硫、烧失量、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氧化铁、氧化钙
•常规检测:
胶砂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安定性、凝结时间
水泥-工程现场水泥检验批
•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
•按照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水泥运至施工现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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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 工程 见证 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