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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证照联办改革实施办法模板
XX市“证照联办”改革实施办法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纵深发展,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根据《XX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工作要求,以减证照、压许可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协同审批效率,便利市场主体准入,推进实施“证照联办”改革,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证照联办”是将营业执照与商事登记后置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关联审批事项一次告知、同步受理、资料共享、精简流程、统一发证的联审联办机制,是“证照分离”改革的深化;是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的新举措;是让企业快速便捷找到进入市场“大门”的新法宝;是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
通过“证照联办”改革,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部门间信息共享。
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证照联办”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搭建快速高效的审批通道,做到“一点受理,多点联办”。
——一套材料通办。
在部门信息整合共享的基础上,优化审批材料的填报,实现一套材料通办多个业务部门的审批业务。
审批材料应减尽减,重复材料部门间共享,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数量和次数。
——压缩审批时限。
倒逼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对纳入“证照联办”的许可事项,重新设计打造流程,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有效提升“证照联办”事项的办事效率。
——实现照后减证。
通办事项“证照联办”之后,对于“证照分离”“证照联办”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能减尽减,能合则合。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有效区分“证”、“照”功能。
二、实施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将以下事项纳入“证照联办”改革实施范围,开展“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式”的证照审批服务:
(一)实行“照后审批”的许可审批事项;
(二)实行“照后备案”的许可审批事项;
(三)实行“告知承诺”的许可审批事项。
市商改办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组织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证照联办”事项统一制定改革细化措施,明确调整后的提交材料规范、办理时限、监管要求、监管标准,避免各区“动作走样”;同时对“证照联办”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各区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实现“证照联办”的事项,由各区对外公布,在区内试点推进,市商改办根据试点推进情况统一在全市推广实施。
三、工作任务
通过一次性办理市场主体在开办过程中涉及的商事登记和各项经营准入事项,实现“准入”和“准营”无缝对接。
“证照联办”改革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一号通办”。
按“证照联办”工作要求完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及网上服务大厅相关配套服务,申请人办理联办业务时,到行政服务大厅只需取一个号或通过政务服务网生成一个业务流水号,即可一号通办“证照联办”的多个事项。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一窗通办”。
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配置,通过增配人员或整合现有窗口的方式,设立证照联办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服务窗口”)。
“证照联办”事项100%进驻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接收多个关联事项申请,在审批完成后由综合服务窗口根据群众需求,统筹将所有审批结果物送达申请人,实现“一窗通办”。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一表通办”。
对联办所涉及的办事情形、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所需材料和表单、办理流程等进行细化整理。
按照“能合尽合,能减尽减”的原则,整合“证照联办”的多个事项申请表单,按基本信息与个性化信息分栏编制成为综合申请表,一份表单多个关联事项共同使用。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审批部门配合)
(四)“一图通办”。
根据“证照联办”各事项的实施主体和审批权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合理建立联审联办的并联审批机制,压缩各主题全流程各环节办理注册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
对实施“证照联办”的各主题制定办事流程图,对各情形的准入关联事项建立相对固定的审批流程,各审批部门严格按审批流程图进行流转办理。
“证照联办”的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审批部门配合)
(五)“一档通办”。
遵循“一事一档”的原则,做好各受理业务卷宗流转及管理工作。
“证照联办”只需提交一套材料供各部门使用,电子档案(包括事项审批过程中产生的申请信息、审批信息、申请材料的影像文件、审批结果物的影像文件等)由系统留存并通过加注水印的方式,实现部门共享。
强化电子档案的互认和复用,复用材料由部门自行在证照联办审批平台中打印和归档。
依法生成的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档案与实物形态的证照、签名、印章、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各审批部门如需纸质材料归档,按事项主题提出纸质档案清单,并自行与综合服务窗口确认归档事宜。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档案局、各审批部门配合)
四、工作模式
以XX市政务服务体系为依托,建立“统一系统、统一受理、同步流转、同步审批、同步发证”的工作机制,并从线上线下逐步过渡到“全程网办”,构建涉企证照审批新模式。
(一)统一系统。
搭建全市统一的“证照通”证照联办审批平台。
商事登记及其后置审批项目、关联服务项目由综合服务窗口利用证照联办审批平台统一受理、各职能部门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发证,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现已有业务审批系统的要将自由系统与证照联办审批平台对接,完善系统配置;实现“证照通”证照联办审批平台与XX市法人一门式政务服务平台的整合,逐步将“证照通”证照联办审批平台打造为全市涉企准入与经营行政审批许可的一体化平台。
(二)统一受理。
申请人完成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后,可线上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到综合服务窗口申办“证照联办”业务,各主题事项实行一窗受理。
综合服务窗口根据申请人需求一次告知所需办理的事项业务及办理方式和审批要求,收取相关的证、照申请材料,经录入审批系统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于非关键性材料,实行“容缺受理”。
(三)同步流转。
综合服务窗口根据并联审批流程要求,通过办件物理流转或信息推送等方式,分别将审批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内部流转到各审批部门开展核查或审批。
(四)同步审批。
综合服务窗口在证照联办审批平台将业务采集信息及审批材料,按审批权限自动分派流转,各审批部门同步开展审查。
按照充分信任的原则,营业执照可作为后置许可事项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审批,即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与实物证照具有同等效力,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许可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实行并联办理,并作出审批决定。
。
(五)同步发证。
所有审批部门事项办结后,各审批部门按约定方式制作审批结果物并在1个工作日内同步送达综合服务窗口,综合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
鼓励各综合服务窗口通过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放证照,实现申请人“零跑动”。
申请人有特殊需求的,可先行发放已制作完成的审批结果物。
现场发照时,综合服务窗口应积极引导申请人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登录商事主体信息采集平台,开展税务、刻章信息采集及商业银行开户预约业务。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主题梳理、示范先行、全面推行、总结提升的工作步骤,科学、有序推进“证照联办”改革,确保改革工作真正方便群众,惠及企业,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XX模式”。
(一)主题梳理。
(2019年1月前)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维度,按特定生产经营活动梳理涉企许可事项,立足产业、生活、文化服务等分类设置“证照联办”主题。
各审批部门要配合落实好“证照联办”主题标准化办事指南及流程图梳理工作。
(市商改办牵头,各审批部门配合)
(二)示范先行。
(2019年1月-6月)确定禅城区、南海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证照联办”改革示范区。
各改革示范区要在市商改办统筹下,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改革示范区内涉及“证照联办”事项的各审批部门要主动作为,探索推进更多与企业和创业密切相关的“证照联办”主题,形成设计合理、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可复制可推广改革模式。
结合我市目前“证照联办”工作开展情况,示范运行期间,先以“开办餐馆”等主题为试点推出首批“证照联办”改革事项(见附件)。
(市商改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相关审批部门、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三)全面推行。
(2019年7月起)改革示范区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证照联办”改革模式和主题后,在全市全面推开。
各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以“一个标准、一窗办理、一个系统、一套表格、一次办成”为目标,形成全市统一的共享互认资料、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服务高效便捷的涉企证照审批“证照联办”新模式。
全面推行期间,各部门要结合试点经验,认真总结梳理相关事项,能纳入的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证照联办”改革范围。
(市商改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审批部门负责)
(四)总结提升。
(2019年12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同时根据各“证照联办”事项的审批权限需要,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逐步扩大“证照联办”工作的覆盖面,能纳入“证照联办”改革的事项全部统一实行“证照联办”,真正实现行政审批制度的深刻变革。
(市商改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审批部门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和市直各部门既要切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又要积极开展“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式”服务事项的探索,在政策落地、工作部署、财力投放等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齐头并进,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二)统一思想认识。
“证照联办”改革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出发点,将“证照分离”改革由单一部门向部门间职能整合的再推进、再深化。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实施“证照联办”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三)强化统筹协调。
市商改办牵头推进“证照联办”改革整体实施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统筹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推进“证照联办”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证照联办”系统开发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负责“证照联办”服务的咨询导办、受理收件、物料流转、系统录入、证件颁发、跟踪督办。
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证照联办”主题服务事项的办理,按规定时限完成同步审批、现场勘察等审查程序,签发、制作证件及送达综合服务窗口。
(四)建立容错机制。
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述,旗帜鲜明地为改革工作中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针对“证照联办”改革探索工作,有效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
(五)加强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证照联办”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六)注重宣传引导。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证照联办”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
第一批试点推开“证照联办”改革的主题事项
年月日
附件
第一批试点推开“证照联办”改革的主题事项
(共16项)
序号
主题事项
涉及证照
涉及审批部门
1
开办包装装潢印刷企业
1.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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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照 联办 改革 实施办法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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