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络法律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判断题2概述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3789343
- 上传时间:2022-10-13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25.41KB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络法律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判断题2概述Word下载.docx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络法律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判断题2概述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络法律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判断题2概述Word下载.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正确
3、题型: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教师聘用合同。
4、题型:
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无效。
5、题型: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发生人身损害的,直接推定教育机构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其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
6、题型:
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停止执行。
错误
7、题型:
学生在学校为其选择的实习单位发生伤害事故,不管学校是否事先对实习单位履行了相关的审查职责,该伤害事故均只由实习单位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8、题型:
在混合责任中,不管加害人和受害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实施了违法行为,就应当承担混合责任。
错误
9、题型:
学生在校外遭受损害是由校外第三人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但学校也具有一定的过错,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先由学校承担责任,第三人仅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0、题型:
对在试用期内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教师,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教师聘用合同。
11、题型:
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中小学校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时,应当将处分情况告知学生本人,而对于学生家长,学校可以直接告知,也可由学生本人转告。
12、题型:
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13、题型:
教育中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教育行政主体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申请,复议机关依法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
正确
14、题型:
学校等教育机构对学生做出的开除学籍、记过等处分是行政处罚而非学校内部行政行为。
15、题型:
教育行政申诉的被申诉人,相对于学生和教师来说是相同的,被申诉人是其所在教育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
16、题型: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法定比例共同缴纳。
17、题型:
只要行为人确实损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且与经营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构成不正当竞争。
18、题型:
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19、题型: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题型:
一般程序中,处罚机关应将处罚决定书送交当事人,送达在宣告决定时当场交付。
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5日内按照法定的方式交付。
判断题分值:
2
正确
答案正确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开庭审理人事争议案件5个工作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仲裁庭组成人员等书面通知当事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的主体仅限于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故不在此列。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外部性的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行为。
答案错误
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学校之间属人事关系。
仲裁庭处理的人事争议案件需要延期的,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发生劳动纠纷争议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按份责任。
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聘用的程序中,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取得教师资格,必须是中国公民,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简易程序主要适用于教育行政处罚执法人员依法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处罚的案件。
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地方法院在判决中不适宜适用本行政区域外的其他地方性法规。
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以撤销。
在过错责任场合,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此时应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但是只有在损害是完全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唯一原因时,加害人才能免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是行政主体作出的是具体行政行为。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违法行为与学生人身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判断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责任范围的关键,且确定学校是否存在过错的前提条件是学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只有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对学校进行行政处理。
教师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适用效力。
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命令赋予相对人一定的权利。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学生的高考准考证是由教育考试机构颁发,应属于考生,实践出现的学校经手保管或者持有学生准考证的情形属学校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不是民事行为。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教师体罚学生属教师个人行为,学校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学生对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产生异议,要求学校退还学生所交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而非行政纠纷。
我国《民法通则》将监护人分为两类:
一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公示教师招聘结果时,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0日。
判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省 中小学教师 网络 法律 法律知识 竞赛 题库 判断 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