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厅属企业单位会计监督检查服务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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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性条件:
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午:
-:
,下午: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大厦楼项目部)
标书购买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
邮箱地址:
_@.m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
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大厦楼)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
联系人:
祁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大厦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
青海省财政厅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2
3
采购人
4
采购代理机构
5
6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8
9
采购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10
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
1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元整(大写伍仟肆佰元整)
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缴费时间:
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期前一工作日(年月日:
时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2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报价无效。
13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14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15
16
17
18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
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19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
以合同总价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执行。
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计算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十一项内容)。
20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21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四份备案。
22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个日历日
23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其他资格性条件: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采购项目合同书
()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如有变更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
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投标报价及币种
.报价为磋商总价。
报价必须包括:
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通信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投标币种是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磋商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
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采购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期前一工作日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效期
.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目录
()磋商函
()磋商报价一览表
()服务内容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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