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借用领用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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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库验收制度
1.所有采购的物品由仓库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有关部门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计划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物品入库时要对其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数量不足,验收人员应拒绝采购物品入库;
4.验收合格的物品,仓库管理员要按照物品的性质分类入库(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等要妥善处理);
5.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与生活所需物品必须保证供应;
6.平时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整理仓库内有关教学与生活用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部门财产管理负责人;
7.部门财产管理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仓库内有关教学与生活用品的质量与数量;
8.学校财产管理员和相关领导及部门财产管理负责人必须每一年对全校财产作一次盘点清查。
三、领取登记与报废制度
1.所购物品验收入库后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前来领取;
2.在征得仓库管理员同意情况下,办理领取登记手续方能领取物品,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需归还仓库;
3.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4.所有领取物品都应有登记手续,对固定财产(价值100元以上并且耐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为固定财产)的领取,仓库登记后应及时上报学校财产管理员处入帐;
5.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
6.报废的物品有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部门财产管理负责人验收,按物品报废单及时销帐(固定财产报废后要到校财产管理员处销帐),报废物品金额累计在10000以上的报废前须报分管校长处备案;
7.报废单由财产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财务主管、分管校长签字后方有效;
8.每一年对各财产管理部门进行一次全校财产的盘点清查,若发现财产帐、物不符,学校在查明原因前提下,对财产管理有关人员将作出处理(包括经济上的处罚和赔偿)。
四、财产管理责任部门
附:
八个职能部门财产管理范围
1、总务处:
学校校产具;
2、设备科:
学校房屋和校园道路建设设施;
水、电、汽设施;
学生运动场地和体育设施;
教师办公室、教室、有关职能科室、食堂、生活部、超市、医院等有关设施;
(不包括网络系统、广播系统、电视系统、制冷系统;
空调由总务处登记)
3、网络中心:
学校网络系统、广播系统、电视系统;
(电视机由总务处登记)
4、仪管科:
学校仪器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药品、实验材料、音像资料;
5、教材库:
学校教师、学生用书簿;
6、体育器材室:
学校教师、学生用体育设备和体育器材;
7、生活部:
学校生活部的生活用品;
8、食堂:
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和有关用具用品。
笫二方面:
八个管理责任部门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务处财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养成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落实责任
1.教室及教室内财产,教室外走廓上的设施,责任人为所在班级班主任;
2.学生宿舍和宿舍卫生间内财产及宿舍门外走廓上的设施,责任人为该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和该楼层生活老师;
3.干部、教师办公室及办公室内财产,责任人为该办公室负责人;
4.教职工宿舍及宿舍内财产,责任人为该宿舍住户;
5.兴趣、辅导班教室(包括A307、阶梯教室)和实验室财产由各部落实到指导老师(其中A307由总教务处负责);
6.食堂财产由膳食处落实到各楼层食堂负责人;
7.各职能科室,包括财务科、设备科、花木组、超市、医院、洗衣房、文印室、招标办、招生办、理发室、开水房等分别由该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8.公共场所的财产设施,由总政教处划分到各部,再由各部落实到班级(各部应把包干区域的责任班级列表后报总务处)。
(二)、管理办法
1.学生教室寝室财产,实行班级保管制,学期初由总务处交付班级使用,学期末清点验收归还;
2.各办公室财产总务处负责将财产清单送至各室责任人,由责任人登记造册,并在清单上签字,总务处核实;
3.班级要建立财产管理小组,制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负责教育、督促学生爱护学校财产,放学或夜自学后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并关好门窗上好锁(放假时,寝室也同样)然后由财产管理小组长(生活委员兼)统一并仔细检查一遍;
4.各部门(包括教师寝室、办公室)财产有余缺情况,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以便调剂,任何人不得随意增补。
(三)、赔偿制度
1.一般损坏的,只赔材料费,人为损坏的,加倍赔偿;
2.发现财产损坏,责任人应调查损坏原因及责任,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3.公共场所财产损坏(例厕所、洗衣间门窗、水笼头、电线开关、玻璃等),由责任区域学部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
4.非故意损坏公共场所财产者,自己能主动到所属部政教处、总务处报告则按该物材料价标准处理;
5.损坏者未主动及时上报,由学生举报或该学部调查核实的,处以被损财产价格的1—2倍赔偿,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进行纪律处分;
6.凡属自然老化或非人为因素及确属质量原因损坏的财产,由分管责任部门上报总务处派员核实后经校长签字后酌情处理。
(四)、维修程序
1.水、电、门、窗、玻璃等财产损坏,一经发现,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请写好门号);
2.教师宿舍的财产损坏维修,请写明报修人及联系电话;
3.财产维修原则上先赔偿后维修或调换。
如在通知赔偿之日内不赔偿的,则在责任人当月考核奖中扣除。
(五)、物品采购
1.小件物品采购,由部门填写采购单,由招标办统一采购,大件物品采购须书面报告校长室,经同意后,再填写采购计划单,由招标办统一招标采购;
2.设施、设备的添置必须根据学校整体规划,拟订可行性方案,核准预算,报校长室批准,然后招标采购;
3.总务处要经常与仓库保管员沟通,防止重复采购,库存积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六)、检查与清点
1.总务处将不定期对学校财产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校长室,作为对学部考核依据;
2.教室不能有损坏的课桌椅,办公室不能摆放损坏的桌椅,班主任、办公室主任应落实损坏者及时赔偿,否则由该班班主任和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赔偿责任;
3.各办公室、教师宿舍及相关职能部门由于人事流动包括教师寝室调整、班级调整都要办好财产移交手续,并落实保管责任。
二、设备科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没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科设施设备包含内容
1、学校房屋的建筑设施(包括临时建筑设施);
2、水、电、汽设施;
3、校园道路建筑设施;
4、学生运动场地设施和体育设施;
5、教师办公室、教室、有关职能科室的设施(不包括网络系统、广播系统、电视系统、制冷系统);
6、学校食堂、生活部、超市、医院等有关设施。
(二)、采购领取制度
1、日常用品的采购,由总务处批准报采购管理中心购买;
大宗物品(包括较贵重的物品)的采购,需经分管校长审批后由采购管理中心按照招标办法购买;
2、各种材料(包括备用料)领取后须摆放整齐、定期整理;
3、合理用料,不随意丢弃浪费(包括各种小镙钉及边角料);
4、大宗物品或较贵重的物品在领取时须注明用在何处,并在仓库领取单上的备注中说明。
(三)、设施设备的检查制度
《一》、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每学期开学前和结束之后进行全面检查(总务处牵头);
2、每月中旬进行定期检查(总务处牵头);
3、大风、大雨、大雪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5、及时做好检查记录。
《二》、设施设备的检查内容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地基是否有沉降;
2、检查供、排水是否畅通;
3、检查用电线路、用汽管道是否有损坏,学校路灯是否明亮;
4、检查沟、坎、梯、栏是否有隐患;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总政教处配合)
6、检查教室、教师办公室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7、检查学校食堂、生活部、超市、医院和有关职能科室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四)、设施设备的保养与维修制度
1、设施设备的维修按照先水、电、汽需要,再学生需要,然后再教职工需要的原则;
2、日常的维修按照总务处报修办法进行修理;
3、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且做好整改记录;
4、并时定期保养有关设施设备,做到正常运行、安全运行,并能延长使用寿命;
6、对库内有关器材、材料要按规定整理,定期盘点、清理,做到帐物相符;
7、机器具和有关设备一般情况下不得外借。
三、网络中心财产管理制度
(一)、设备采购领用及报废制度
网络中心设备包含:
网络糸统、广播系统、电视系统
1、每学期放假前或开学初,网络中心根据学校计算机(含移动多媒体)、广播音响系统等有关设备使用和需求情况,提出采购方案(一般情况下要批量采购),报总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2、各部门、学部需要添置、更换计算机(含移动多媒体)等有关设备的由部门、学部负责人提出申请(教师办公室需要的先报学部)报总教务处,总教务处根据库存情况,确需购买的经确认后由网络中心填写采购单,总教务处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送招标办购买;
3、购买后的设备一律存放在仓库,并办好入库手续;
4、网络中心根据采购单第三联领导审批意见,前往仓库领取相关设备进行安装;
5、网络中心人员负责设备的更换和添加工作;
6、完成后由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填写网络设备更换凭证;
7、更换下的设备一律送往仓库,并报总教务处备案;
8、计算机及有关设备的报废由各部门、学部提出申请,报总教务处审核;
9、总教务处安排网络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是否报废,并反馈给总教务处,确需报废的计算机或有关设备经网络中心负责人、总教务处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人员和分管校长签字后报废,并予以注销。
报废的计算机或有关设备一律送往仓库管理。
(二)、设备保养管理制度和清点制度
1、学校所有计算机(含移动多媒体等有关设备)、广播音响系统、有线电视等由总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网络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根据教学和办公的需要,负责全校计算机的配备、调换;
2、配备计算机(含移动多媒体等有关设备)、广播音响系统的各部门、学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有关设备进行全面管理,禁止非本部门人员、学生(经教师同意的除外)使用计算机(含移动多媒体等有关设备)、广播音响系统;
3、各部门要将计算机放在安全、清洁的地方。
在摆放计算机的桌上不要放置茶水、食品等危及计算机安全的物品,并保持计算机自身的清洁;
4、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严禁私自拆卸、更换计算机硬件,严禁私自将计算机拿离本部门的办公地点;
5、计算机内严禁安装非法软件,不得安装有关文件规定中禁止安装的游戏、娱乐软件;
6、计算机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网络中心汇报,网络中心根据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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