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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类横向课题(项目)。
6.专利发明、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
第七条基本科研工作量。
根据我院实际和发展规划,暂确定个人基本科研工作量标准如下:
1.专任教师的基本科研工作量:
教授30分,副教授18分,讲师14分,助教10分。
2.评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双肩挑”行政兼职教学人员的基本科研工作量:
教授15分,副教授9分,讲师7分,助教5分。
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普通行政人员不要求基本科研工作量。
个人实际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
G=A+B+C+D+E+F
G
个人实际科研工作量积分。
A
各级各类纵向科研课题(项目)。
B
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C
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编写、译著、教材)。
D获奖科研成果。
E各类横向课题(项目)。
F专利发明、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分值及有关系数
第八条
各级各类纵向科研课题(项目)(A)
1.国家级科研项目:
“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各类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各类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其他国家重大基金项目等;
2.省部级科研项目: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规划基金、青年基金及专项任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教育部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文化部项目、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研究院及其它各部(委、办、局)批准立项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科技计划发展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发改委科技计划项目及其他重大省部级基金项目;
3.厅局级科研项目:
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调查研究室专项课题;
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科项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市市委、市政府、山东省旅游局及有关厅局计划项目;
中国旅游协会、中国职教协会项目。
4.市院级科研项目:
山东省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山东省职业院校协会、山东省旅游协会,山东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所、山东省职教办(协会),相关大企业委托的重要项目和山东旅游职业学院院级项目。
5.以通过成果鉴定(结题)或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获准项目研究任务为准给予一次性科研计分。
未按时完成的,暂不计算工作量,待项目完成后再计分。
同一项目被两次以上立项的,工作量就高,不重复计算。
6.多人合作科研项目,计算个人科研工作得分时,以项目总分乘以多人合作工作量分配比例系数(参照表五)。
表一:
工作量核定标准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
市院级
重大
重点
一般
600
240
150
200
80
60
40
30
15
项目下达文件中没有指明为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的均按一般项目计算工作量。
第九条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成果的作者单位须注明山东旅游职业学院)(B)
1.被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EI(美国工程索引)、ISTP(美国科学技术会议索引)等权威系统收录的科技论文,每篇计100分;
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或来源文献发表一篇论文,计50分;
在国内权威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1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参见校园网教学研究室网页>
)发表一篇论文,计30分。
2.在除第1项之外的其他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3000字以上的论文,计10分;
3000字以下2000字以上计7分;
翻译学术论文按上述标准的50%计算。
3.论文被转载、文摘:
被《新华文摘》转载,增记50分,上封面要目,再增记20分;
被《中国科技文摘》全文刊载,增记25分,上封面要目再增记20分;
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每篇增记25分。
被《新华文摘》《中国科技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要刊载,每篇增记15分。
4.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发表一篇2000字以上学术理论文章按CSSCI计50分。
5.在《大众日报》等省级党报和《中国旅游报》发表一篇2000字以上学术理论文章计30分。
6.在国家旅游局主办的《旅游调研》发表的论文计20分。
7.在山东职业院校协会主办的《山东职业技术教育》等同层次学报发表的论文,计5分。
8.2000字以下论文按同级论文的50%计算,8000字以上的论文按同级论文的120%计算。
9.署名外单位的论文不予计算。
(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后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若作者以我校为第二单位署名的,则该成果按规定标准的100%核算)。
10.全国性论文集(有公开刊号)按非核心期刊计算,其他论文集(有公开刊号)按非核心期刊的50%计算。
11.多人合作论文,计算个人科研工作得分时,以论文总分乘以多人合作工作量分配比例系数(参照表五)。
第十条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编写、译著、教材)。
(C)
公开出版的著作是指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有ISBN书号的出版物。
分专著、编著、编写、译著、教材等类别,教材包括部编教材(国家教育部文件指定的高校规划教材)、省编教材(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指定的规划教材)、校编教材(学校文件指定的规划教材)、其他教材。
著作总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著作总工作量=字数(万字)×
著作类别工作量
不同著作类别的系数见下表:
(分值标准以1万字为基数计算。
)
表二:
不同出版物对应工作量表
类别
专著
编著
译著
编写
部编
教材
省编
校编
其他
出版物
工作量
5分
4分
3分
1.5分
1分
所有主编、副主编及参编人员的工作量按排名顺序先后,参照表五分配比例系数执行。
第十一条获奖科研成果(D)
获奖成果是指由各级政府部门及学校组织评奖并颁发证书的优秀科研成果。
1.国家级成果奖是指由国务院、教育部、科技部等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评定并以其名义颁发的奖项,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星火奖、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
2.省部级成果奖是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国家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等及省部级常设奖项奖励。
3.厅局级成果奖专指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教育厅颁发)、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文化厅颁发)。
教育厅、文化厅颁发的其他奖项与其他厅局(高工委、团省委等)颁发的奖项均按降一个等级对待。
4.国家级学会(指一级学会)一等奖相当于厅级三等奖,二级学会一等奖相当于校级一等奖。
一项成果同时获得两个以上奖项,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a.结题项目成果获奖
表三:
成果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20分/项
100分/项
80分/项
50分/项
30分/项
20分/项
15分/项
10分/项
b.论文著作获奖
表四:
12分/项
8分/项
5分/项
c.已出版或发表的获奖成果,以本条和第九条、第十条的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同一成果在同一年度多次获奖,采取就高计分原则,不重复奖励。
如果跨年度,第二年获得更高奖项,该年度计分时需扣除上年度得分。
国家级、省部级、省直级、市院级奖项参照第八条所列范围确定。
第十二条各类横向课题(项目)(E)
横向课题(项目)是指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或合作研究,经费由委托或合作单位资助,最终成果由资助单位采用,未列入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科研规划的研究项目。
学院鼓励广大教研人员深入实践、深入企业、深入社会,积极承担各级各类横向项目,为党和政府部门、企业的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服务。
对项目经费进入学校的横向项目,学校将根据拨入财务账户经费额度进行相应的确认,但不予配套经费。
在计算科研工作量过程中,凡经费到账达到1—5万元(不包括5万元)、5—10万元(不包括10万元)、10—15万元(不包括15万元)、15万元以上且列入学校管理的横向课题项目,分别视同市院级科研项目、厅局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国家级纵向一般科研项目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专利发明、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
(F)
1.获批专利必须以我校为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
发明专利计150分,实用新型专利计60分,外观设计专利计30分。
2.获批技术标准必须为我校独立或署名单位完成并由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国家标准计150分;
地方(行业)标准计60分;
企业标准计30分。
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按照50%计算,为第三完成单位按照30%计算,为第四完成单位按照15%计算。
科研项目、论文、著作、专利排名考核分数分配比例系数如下表所示:
表五:
科研项目、论文、著作、专利排名分配比例系数表
排序
排名一
排名二
排名三
排名四
排名五
排名六
记
分
系
数
1.00
0.65
0.35
0.55
0.30
0.15
0.50
0.25
0.1
0.45
0.05
0.40
0.20
0.10
注:
论文取前四名,其余取前六名。
项目若是与外单位合作完成,或以个人名义参加校外纵向或横向科技项目工作并作为项目组正式成员、署名单位为山东旅游职业学院者,须出具相关证明,按上述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法计分。
第四章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教学研究室负责全院的科研工作日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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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xx 学院 科研工作 量化 管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