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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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
指光纤、无线传输、有线电视等各种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
包括2个三级指标。
1.1.1光纤接入覆盖率。
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体。
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
智慧城市的光纤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
无线网络是指通过2G、3G、4G、WiFi等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网络连接。
无线网络覆盖率是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也是衡量城市运行效率、信息化程度以及竞争水平的重要标志。
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上。
1.2三网融合发展水平。
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融合发展、互通互联以及相关衍生业务的发展水平。
包括1个三级指标。
1.2.1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率。
NGB是推动三网融合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家庭生活智慧化的重要渠道。
智慧城市的NGB覆盖率应在99%以上。
1.3宽带网络接入水平。
指城市居民通过各类宽带接入渠道可实际享受的网络带宽。
主要包括3个三级指标。
1.3.1户均网络接入水平。
指城市内每户家庭实际使用网络的平均带宽(包括各种家庭网络接入方式)。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户均网络接入水平应在50M以上。
1.3.2平均无线网络接入带宽。
指通过各种无线网络传输方式实现的网络连接的平均实际带宽。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平均接入水平应在10M以上。
1.3.3平均网络带宽资费。
指按照M为单位,用户需缴纳的平均网络带宽资费。
智慧城市的平均网络带宽资费应保持较低水平(小于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2%)。
1.4传感网络建设和应用水平。
指城市管理和运作中对各类传感终端的集成应用程度。
1.4.1传感网络建设投入水平。
指通过各种渠道(包括政府和社会)在安装传感终端、建设传感网络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传感网络建设投资力度保持较大水平(占社会总投资的2%以上)。
1.4.2传感终端综合覆盖率。
主要指布局在城市各区域、具有单一或集成功能的数据采集和传输的传感终端,目前主要以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安全防护等为重点领域。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传感终端综合覆盖率应在80%以上。
2、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
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最核心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化的政府行政、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监测、安全防控、能源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是城市居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因素。
主要包括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
2.1智慧化的政府服务。
指当地政府部门整合各类行政信息系统和资源、提供开放协同、高效互动的行政服务方面的发展水平。
包括3个三级指标。
2.1.1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比例。
指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占总数的比例。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比例应在90%以上。
2.1.2行政审批项目平均办理时限。
指一定期间内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的平均办理时间。
智慧城市的行政审批项目平均办理时限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
2.1.3非涉密公文网上流转率。
指政府非涉密公文通过网络进行流转和办理的比例。
智慧城市政府非涉密公文网上流转率应达到100%。
2.2智慧化的交通管理。
指通过GPS、GIS、物联网等技术应用,改善车辆通行效率,提高交通流畅度,优化市民出行体验,使城市交通管理更为精细化和智能化。
2.2.1市民出行乘坐公共交通的比例。
指采取公共交通作为出行方式的市民在总人口中的比例。
智慧城市的市民出行乘坐公共交通比例应在50%以上。
2.2.2交通事故及障碍平均反应和处理时间。
指交通管理部门从事故发生到处理结束所需的平均时间。
智慧城市的交通事故及障碍平均反应和处理时间应在0.5小时之内。
2.2.3市民每日平均拥堵时间。
指市民每天由于道路拥堵所耗费的时间。
智慧城市的市民每日平均拥堵时间应在0.5小时之内。
2.3智慧化的医疗体系。
指市民可切实享受到的具有便捷性、准确性的医疗卫生服务。
2.3.1市民平均门诊所需时间。
指市民每次到医院门诊(从挂号到门诊结束)所需的平均时间。
智慧城市的市民平均门诊所需时间应在1小时以内。
2.3.2电子病历使用及信息共享比例。
指城市内使用电子病历并实现医院之间信息共享的医院占医院总数的比例。
智慧城市的医院电子病历及信息共享比例应达到99%。
2.3.3远程医疗及监护覆盖比例。
指可享受到远程医疗及监护服务的社区占城市内所有社区的比例。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远程医疗及监护覆盖比例应达到30%以上。
2.4智慧化的环保网络。
通过各种传感终端和感知网络,对环境(主要是大气、水源、危险品等)进行实施监测、预警,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主要包括2个三级指标。
2.4.1智能化环境监测覆盖比例。
指通过各种传感途径实现的城市环境监控区域的比例。
智慧城市的智能化环境监测覆盖比例应占全部城市范围的99%以上。
2.4.2环境污染事件平均反应和处理时间。
指环境污染事件从发生、发现、预警、处理所需的平均时间。
智慧城市的环境污染事件平均反应和处理时间应在1小时以内。
2.5智慧化的能源管理。
指城市内经过智能电网改造和各类新能源的应用水平,这是体现城市绿色低碳的重要指标。
2.5.1智能电网覆盖率。
指经过智能电网技术和产品改造过的电力网络占城市整体电力网络的比重。
智慧城市的智能电网覆盖率应在85%以上。
2.5.2新能源使用比例。
指城市每年消耗的电力能源中,新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核能等)电力所占比重。
智慧城市新能源(电力)使用比例应占总量的30%以上。
2.5.3新能源汽车比例。
指新能源汽车在城市所有机动车辆中所占比重。
智慧城市新能源汽车比重应达30%以上。
2.6智慧化的城市安防。
包括城市应急联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防控犯罪等领域。
2.6.1食品药品追溯系统覆盖率。
指可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食品药品追溯系统在主要食品药品种类中覆盖比例。
智慧城市的食品药品追溯系统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
2.6.2城市应急事件预警能力。
指对安全事故、恐怖袭击、消防、重大案件等城市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
智慧城市的应急事件预警系统应覆盖整个城市区域(100%)。
2.6.3市民及外来人口信息跟踪。
指采集市民及外来人口详细的全部身份信息,并实现实时在线查询。
智慧城市市民及外来人口信息库应覆盖99%以上的城市内人员。
2.7智慧化的教育体系。
指市民获得各类教育资源和信息的便捷、精准程度,以及教育设施的信息化程度。
2.7.1城市人均教育支出水平。
指用于教育方面的硬件和软件投入(按人均计算)。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人均教育支出占人均GDP的比例应达6%。
2.7.2电子教学的平均比例。
指各类学校、培训机构中电子教学占整体教学的比例。
智慧城市的电子教学所占比例应在50%以上。
2.7.3市民每周网络阅读的平均时间。
指市民每周用于阅读来源于网络的各类资讯所花费的时间。
智慧城市的市民每周网络阅读时间应在8小时以上。
2.8智慧化的社区管理。
指依托信息化手段,对社区管理中的居民管理、信息推送、养老服务等提供便捷。
2.8.1社区信息服务系统覆盖率。
用于综合性信息服务系统的社区在所有社区中所占的比例。
智慧城市的社区信息服务系统覆盖率应在99%以上。
2.8.2社区老人监护服务满足率。
指对社区实际提供的养老监护占需要监护的老人的比例。
智慧城市社区老人监护服务满足率应在90%以上。
3、智慧城市产业经济发展
主要指由于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而催生演化或支撑智慧城市建设运行的相关产业和运营情况,主要包括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服务业(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等)、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电网等产业,另外,经过智慧化改造过的其他产业(如医疗卫生、新能源等等)也包括在内。
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
3.1产业经济发展水平。
指城市智慧产业发展的总体实力。
3.1.1智慧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主要用于衡量城市经济发展结构以及智慧产业的发展水平。
智慧城市的智慧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应在80%以上。
3.1.2优势企业集聚度。
指智慧产业领域规模达一定程度(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在企业中所占比重。
智慧城市的智慧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度应在5%以上。
3.1.3智慧产业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
主要衡量智慧产业的推进力度。
智慧产业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应在30%以上。
3.2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指智慧产业的自主创新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主要包括4个三级指标。
3.2.1研究和开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这是保障智慧产业实现不断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智慧产业研究和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应在5%以上。
3.2.2发明专利申请水平。
用于衡量智慧产业的创新性和后续发展潜力。
智慧城市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应保持较高水平,每万人每年平均发明专利申请数达500件。
3.2.3万元GDP能耗。
主要用于衡量智慧城市发展的效率。
“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万元GDP能耗应在0.2吨标准煤以下。
3.2.4资源循环利用率。
主要指各类消耗的各类资源中实际进行回收再利用和可再生资源的比例。
智慧城市的资源循环利用率应在10%以上。
3.3智慧产业信息化运营水平。
指通过信息化系统支撑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水平。
3.3.1企业电子商务行为率。
主要衡量企业对信息化的应用。
智慧城市的企业电子商务行为率应在95%以上。
3.3.2电子商务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主要用于衡量区域经济运行的电子化程度(包括以销售为主的电子商务平台和采用电子商务手段销售的相关生产和服务型企业)。
智慧城市的电子商务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应在30%以上。
4、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
主要衡量市民对智慧城市发展理念的认知、对基本科学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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