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龙街道车河社区办公用品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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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龙街道车河社区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跃龙街道车河社区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编号:
NBKX2013-NH033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购单位:
宁海县跃龙街道车河社区
代理机构: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总目录
第一章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统一格式部分)
第一章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跃龙街道车河社区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或进口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
NBKX2013-NH033
二、项目概况:
办公用品(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12月4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12月4日16:
3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
3),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注: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300元的资料费;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6日9时00分
七、投标地点: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7号3楼)
八、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6日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7号3楼)
十、其他事项: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本项目预算金额:
141300元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元。
2、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4日16:
3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3、帐户名称:
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海支行;
5、银行帐号:
100。
6、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身份证。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5)、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cn)宁波政府采购网()
(6)、特别提醒:
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7)其他要求:
执行宁资交管办〔2013〕2号文件(详见“,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采购单位:
宁海县跃龙街道车河社区
联系人:
梁峰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薛丹明联系电话:
传真:
3
地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7号3楼邮编:
315600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跃龙街道车河社区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BKX2013-NH033
采购人:
宁海县跃龙街道车河社区
联系人:
梁峰
联系电话:
2
谈判组织人:
宁波市科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海县桃源中路127号3楼
3
本项目预算金额:
141300元
4
谈判保证金:
4.1人民币1400元;
4.2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4日16:
3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
3)。
▲5
谈判有效期:
谈判后九十天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7号3楼)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3年12月6日9:
00时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
薛丹明
联系电话:
▲7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三份(包括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8
谈判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6日9:
00时。
谈判地点: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7号3楼)。
▲9
付款条件: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质保金余额。
▲10
交货地点:
宁海县跃龙街道车河社区
▲11
质保期:
至少一年
▲12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3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
14
对谈判文件中带“▲”指标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
15
特别提醒:
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成交通知书。
16
其他:
①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300元的资料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费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②中标人与业主签订经济合同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1.8%的中标服务费。
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本谈判文件为跃龙街道车河社区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主要业务功能和服务要求,供谈判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之用。
谈判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所描述的具体要求,结合自己产品的特点,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经供需双方具体协商确认后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
1.2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对能否满足本谈判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
响应方并可根据自己产品的技术性能和特点,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
对本谈判文件各条目的应答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模糊的词语。
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章节或页码。
1.3响应方提供的服务均应满足相关的行业标准。
1.4对于本谈判文件未提出而响应方认为必须具有的系统性能和指标,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予以补充和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
1.5响应方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开标前提供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两副。
1.6本谈判文件应视为保证采购方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响应方应予以补充。
1.7在未签定合同之前,采购方保留对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
3、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者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者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谈判小组集体决定,并书面记录决定理由。
4、谈判费用
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5.1、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谈判组织人联系解决。
5.2、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本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参加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没有实质性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谈判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供应商,均应在2013年12月5日11:
00时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谈判组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质疑则视为各谈判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谈判组织人对规定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是根据谈判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视为本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谈判文件的修改
7.1、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谈判组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7.2、为使谈判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谈判组织人有权推迟送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8、谈判响应文件
8.1、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谈判组织人就有关本次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除本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谈判文件中要求资质证明提供原件核验的,谈判响应方应当提供原件。
如不能提供原件核验的,可提交依法经公证机关公正的公证件。
否则为无效响应。
9、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9.1、谈判声明(统一格式);
9.2、谈判供货及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
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
9.3、按照第11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谈判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
9.4、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9.5、技术响应文件
a、技术建议书,包含以下内容:
1)工作方法、人力资源配置方案与承诺。
2)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后续服务承诺)。
3)工作时间及进度安排。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c、法人授权委托书
d、相关业绩的简要说明
e、响应方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文件
10、谈判声明格式和谈判供货及报价一览表
10.1、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谈判声明、谈判供货及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等。
10.2、谈判响应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须包括货物价款;配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款;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费;培训指导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即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的价格。
谈判响应报价为谈判响应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
如最终报价比原价下浮,则每一单价同比例下浮。
10.3、谈判供应商应提供该货物运行所需耗材及供应价格,作评标参考依据。
(若有请提供)
11、证明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1.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谈判供应商应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标准;
11.3谈判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1.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11.6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11.7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投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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