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监理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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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八、“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要点
九、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十、监理资料
十一、监理旁站计划表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建筑特点
=====================
2、项目建设相关方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监单位:
3、塔吊专业特点:
本项目配置1台塔吊进行运输,一号塔吊布置于18#楼北侧,主供18#楼、19#楼、20#楼、21#楼施工,(型号为QTZ56),由=================公司负责安装及拆卸,基础混凝土标号为C30。
二、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厅颁发的湘建建〔2009〕303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范》GB5144—2012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6、《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
7、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8、已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目标:
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各阶段的具体要求:
塔吊安装准备阶段监理——签证设备安装报审资料,熟悉设备有效证明文件及规范—文件监理。
塔吊电气设备安装阶段监理——检查塔吊初次登记、安装告知——巡视监理、见证点监理。
塔吊调试阶段监理——初次检测、使用登记——审核签证塔吊调试方案,旁站检查——巡视监理、见证点监理。
2、监理工作流程:
1.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塔式起重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6.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1.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
2.对“塔式起重机”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3.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况中的不安全因素。
4.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式起重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
5.检查中发现隐患开具整改单、停工单或上报受监安监站。
6.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上报安监站。
7.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8.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1.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
(1)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
(2)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
(3)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的分部、分项部位一一对罗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3.安全现场会议:
每月视情组织一至二次,主要针对好的和差的典型部位进行组织(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1.要求总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塔式起重机”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塔式起重机”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见下图)
总安
监全
理监
工理
程人
师员
重
大
危
险
源
列
纠
正
检
查
验
收
对
策
基础阶段危险源部位
结构阶段危险源部位
装饰阶段危险源部位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细则中。
2.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3.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3.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使用;
对“塔式起重机”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
1.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专职安全监理员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
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4.每月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下月的工作打算,形成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在次月5日以前汇报给所属受监安质监站。
5.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
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6.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具体程序见安全监理工程师整改单签发程序流程。
7.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以示危险源工程解除。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
1.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2.对“塔式起重机”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
3.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危险源交底记录。
4.对“塔式起重机”实施旁站监理,施工单位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准确使用,施工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
填写旁站记录。
5.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进入下道工序。
6.该“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必须到检测单位检测,经检测后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挂牌才能使用。
7.对“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检查,检查情况可反映在监理日记中,情况严重的开具整改通知书。
8.“塔式起重机”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销号单,向总监工程师提出销号手续,填写“危险源销号单”。
旁站监理的具体部位:
1、塔吊基础土方开挖
2、塔吊基础砼浇筑
3、塔吊安装
4、附着安装过程
5、塔吊顶升加节
6、塔吊的拆除
1.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的条件
1.1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业务。
1.2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除了应具有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还应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
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塔式起重机安装工、电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3施工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安装单位签订。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条件
2.1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国外制造的塔式起重机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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