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模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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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4=144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24个工作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每季度从工商部门企业库中随机抽取3家工贸企业,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4×
3×
2=24个工作日。
(三)其他监管工作日的确定(696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76个工作日)。
①行政执法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
按每月2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2×
12×
2=48个工作日。
②重大安全隐患协调、督促整改等工作。
按每季度10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2×
4×
10=80个工作日。
③相关行业较大事故挂牌督办、事故调查报告审核、下达审核意见、解除挂牌督办。
2017年度,监管二处挂牌督办较大事故24起,按24起计算,每次需要1人、工作2天,合计24×
1×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08个工作日)。
①按省政府第232号令规定,2017年参与事故调查5起;
每起事故包括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撰写报告、督促落实处理、档案归集等环节,需要4人工作10天。
按2018年需参与调查事故5起计算,合计5×
10×
4=200个工作日。
②按行政法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批复、执法文书下达(含告知书、决定书、强制执行通知书)、信用联合惩戒(“黑名单”信息告知、决定、采集、上报)需2人,各3个工作日,合计2×
5=30个工作日。
③事故防范措施评估。
按国办发﹝2015﹞20号文要求,2018年有6起省政府授权我局牵头调查的事故需要开展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每起事故现场评估工作需2人、3天;
每起事故评估工作组织、撰写评估报告、上会讨论直至印发评估报告需1人、7天,合计6×
2×
3+6×
7=78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80个工作日)。
每月须及时受理和处置局长信箱、我要举报、我要咨询等网站信息和群众来访来信举报。
按2018年受理处置群众来访来信举报80起计算,每起需1人、1个工作日,合计80×
1=8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检查(56个工作日)。
按2014年至2017年开展联合检查次数测算,计划2018年全年开展8次联合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领域、电力设施保护、两节、五一、国庆、冬季),每次随机选取2名执法人员,检查3.5天,每次随机选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共计4家进行抽查。
合计2×
8×
3.5=56个工作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5个工作日)。
按2018年度培训计划,拟举办2期业务培训班,共需3天;
按每次需3人参与会务,同时会议通知、领导讲话、培训课件审核等材料准备需2人、3个工作日,合计3×
3+2×
3=15个工作日。
6.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6个工作日)。
按每季度2个工作日、需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2×
2=16个工作日。
7.完成本级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45个工作日)。
按省政府“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工作计划,2018年深入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
按照每次需1人、45个工作日计算,合计1×
45=45个工作日。
(四)非监管工作日的确定(636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91个工作日)。
①业务学习每周每人0.5天,合计52×
0.5×
6=156个工作日。
②正常培训每人每年10天,合计10×
6=60个工作日。
③参加省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巡查。
按省安委会工作规则,2018年度继续对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巡查。
按照每次需1人、30个工作日计算,合计1×
30=30个工作日。
④召开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会议。
计划召开全省综合监管行业领域视频会议,需4人参加,会期半天,同时会议通知、领导讲话等材料准备需要1人、3个工作日,合计4×
0.5+1×
3=5个工作日;
召开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现场会,需4人参加,会期1天,同时会议通知、领导讲话等材料准备需要2人、3个工作日,合计4×
1+2×
3=10个工作日。
总计15个工作日。
⑤参加省政府相关会议。
预计参加省政府道路交通联席会议4次、防火安全会议4次、校舍安全工作会议4次、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会议4次、旅游安全工作会议4次,每次需1人、半天;
同时提供参会材料每次需1人、1个工作日,合计20×
0.5+20×
1=30个工作日。
2.参加党群活动(213个工作日)。
①宣贯十九大精神。
按局处级干部轮训调学计划安排,监管二处每人需轮训5个工作日,合计5×
6=30个工作日。
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
按照参加动员会、党课、总结会计算,每次会议半天,共需1.5天;
按照参加学习交流活动3次、每次半天计算,共需1.5天。
合计3×
6=18个工作日。
③支部“三会一课”。
监管二处共有5人,每次支部活动邀请非党员参加。
按有关规定:
支部大会每季1次、支委会和小组会分别每月1次、党课每季度1次;
按每次活动半天计算,合计4×
6×
0.5+12×
0.5+4×
0.5=96个工作日。
④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按2017年度17次学习会、每次0.5天计算,合计17×
0.5=51个工作日。
⑤参加其他党群活动(扶贫、廉政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月)。
按每人每年3个工作日计算,合计3×
3.病、事假。
按每人每年7天,合计6×
7=42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
6人工龄全部超过20年,应休假15天,合计15×
6=90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占比
(一)重点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重点检查的单位共24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67%;
共144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85.7%。
(二)一般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一般检查的单位共12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33%;
共24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14.3%。
四、重点检查内容
以工贸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建立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隐患(2017版)、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建立健全“六项机制”情况,以及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等为重点,分类如下:
(一)钢铁。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
2.吊运钢水铁水与液态渣的起重机是否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相关要求;
3.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是否使用固定式龙门钩;
4.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是否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
5.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建设设计防火规范》《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二)涉氨制冷。
1.作业场所是否用氨直接蒸发空调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作业间;
3.氨制冷机房是否符合防爆防泄漏规定;
4.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5.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体系是否健全。
(三)粉尘涉爆。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是否按照规范要求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是否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是否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理。
(四)有限空间。
1.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情况;
2.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情况;
4.设置警示标识配置通风检测仪器装备情况;
5.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6.外委作业签署安全协议并现场监督情况。
附表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备注
一、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企业
1
钢铁
2
3
4
5
6
7
8
9
10
粉尘涉爆
作业场所超10人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近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建材
2017年4月7日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粮食加工
2016年12月18日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
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涉氨制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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