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实践与探索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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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度重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在教育部等四部门通知出台后,迅速采取了行动。
在深入研究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后,结合四川省实情,于2018年5月出台了《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从亮证办学、亮牌收费、规范宣传等七个方面对培训机构提出规范要求,制订了治理行动时间表,实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常态化治理”分段整治。
按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全面部署和摸底排查,在11月底前建立问题台账。
年底前,开展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完成集中整改,全面纠正培训机构存在的不良行为。
在2019年6月底前,开展专项督导,巩固治理成效,实施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全面开展抽查检查,建立教育培训市场常态化治理机制[2]。
同时,为保障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率先在成都市、绵阳市、自贡市高新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试点工作。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试点地区在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机制建设、规范建设、联合执法、日常监督、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为全省各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
二实践举措
1.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建立由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工商、城管、民政、公安、消防等多部门联合的地方专项治理工作机制。
成都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市级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联席工作制度。
2017年10月25日,成都市政府批复市教育局牵头,21个市级部门建立市级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自贡市高新区建立了由教育、工商、城管、民政、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街道、乡镇、社区等部门的高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
高新区在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数据的基础上,按照治理内容和整改要求,又将联席工作会议成员单位扩大到工商、公安、民政、消防、城管、卫生及各街道、乡镇、社区等12个机构。
2.规范办学设置标准
2017年12月,成都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准入门槛。
2015年1月,自贡市高新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高新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了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流程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随后于2017年5月、6月相继出台了《高新区民办幼儿园设立管理暂行规定》《高新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并根据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2018年1月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这两份规范性文件是自贡市首批指导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流程及管理措施的文件,使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做到了有法可依,指导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
绵阳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等相关要求,已于2018年10月初完成了《绵阳市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草案)》的制定和起草工作,在原有《绵阳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实施办法》基础上,该草案进一步对办学场地面积、设施设备安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与课程安排、收费退费标准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准入制度,制定出台了《绵阳市民办学校年检初审制度》《绵阳市市级审批学校年检考核评估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文化教育类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等三份配套管理文件。
3.开展全面摸底排查
2017年,绵阳市集中开展了两次大规模拉网式、地毯式集中检查。
全市摸排教育培训机构963家,对存在各类问题的506家培训机构下发了整改或停办通知书,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对违规行为特别严重的41家培训机构进行了关停取缔。
针对排查过程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绵阳市确定了三项重点治理内容:
一是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
二是治理数学语文等学科类的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教学培训行为;
三是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尤其是民办学校与培训机构招生挂钩和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的问题;
四是加强学科类培训课程备案工作及培训机构信息监管平台建设。
自贡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牵头的联合专项治理小组成员单位按街道划分为对应的五个工作区域,依托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社区力量逐街逐路对街道两侧商铺、写字楼、小区车库等培训机构就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安全隐患、教师聘用、竞赛(考级)组织、招生、宣传、教学管理等内容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
4.开展基层联合执法
建立基层联合执法机制。
成都市青羊区、锦江区政府办公室等分别发文成立教育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金牛区、武侯区、龙泉驿区政府办公室和崇州市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先后印发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金堂县成立由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文旅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全县培训市场进行联合执法;
郫都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由各镇摸清情况后,镇政府出面联系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执法力量集中执法;
简阳市疏堵结合,采取“两手联动、两手出击”策略,在下达停办(或整改)通知书的同时下达安监部门的执法处罚意见书。
实施网格化监管机制。
2018年,成都市综治委修订《成都市专职网格员职责清单(试行)》,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把教育监管纳入职责清单,要求专职网格员协助发现、报告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等问题,以充实常态化、专业化的监管队伍。
锦江区构建以街道和社区为单元,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龙泉驿区利用“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实现民办教育信息公开、社会监督、服务群众三位一体;
温江区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制订“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共享基本信息、举报信息和检查执法信息,借助镇(街)、社区开展地毯式排查;
邛崃市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前期拉网式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
新都区政府召开区教育、公安、市场质量监管局、消防等17个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全区规范民办文化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推进会。
自贡市高新区加强联合执法力度。
2018年暑假期间,高新区分别于6月18~22日、8月17~21日、9月17~22日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
先后出动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100余人次,走访查证详细调查摸排校外培训机构91家,共发放停办通知书62份,整改通知书15份,提出整改问题31个,要求举办者立即整改排除的安全隐患18个,开展集体约谈3次,重点约谈违规培训机构5家;
重点处理校外培训机构7家。
目前高新区已关停有违规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29家,12家文化(含艺术)类培训机构正在申办相关证照,其余21家培训机构也正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5.建立日常监管制度
2017年初,成都市政府教育督导团下达区(市)县教育工作目标,率先把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建立教育联合执法机制等纳入目标管理。
在集中开展民办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期间,在市政府督查室的支持下,建立全市专项整治周报制度,部门、区(市)县政府汇总举报投诉受理、实地查勘、违法违规查处和下达整改(处罚)等情况,对推进不力的区(市)县政府在报表相应栏目中“亮红灯”,确保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年底,市政府教育督导团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为重点开展“回头看”检查,压实基层政府治理职责。
2018年初,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再次把治理非法办学、违规办班行为纳入区(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把“基本消除公共场所非法培训机构”列为2018年度区(市)县政府年度目标,市综治委牵头组织教育等网格化监管工作暗访,市教育局委托国家统计局成都城调队对中心城区近30个重点街道开展入户式摸底。
绵阳市通过年检审核、常规管理、集中排查、明察暗访以及信息公开多举措监管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办学行为,尤其是将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机构收费补课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
为加强对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动态监管,绵阳市正在着手建设“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网络监管平台”,目前平台的基本框架已搭建完成。
6.加强中小学育人能力
绵阳市试点推行校内课后服务试点,提升中小学育人能力。
绵阳市率先在科学城三所学校试点开展以学校为主的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科学城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经验。
坚持以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由家长事先申请,并全程参与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经过实践检验,以学校为主阵地的课后服务模式得到了家长、学生、学校、社会的充分肯定。
在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自贡市高新区加强了教师规范从教管理。
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补课行为等进行严厉查处。
不定期到辖区内各学校明察暗访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多次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排查。
与中小学幼儿园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18份;
印发师德师风建设、违规行为治理相关文件10个。
2018年专项治理行动期间,高新区开展前所未有的宣传警示教育活动——高新区违规办学教学行为专项整治系列宣讲会,宣讲10场次,覆盖辖区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及全区教师1300余人。
为加强教师从教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自贡市建立了教师信用档案红黑灰名制度。
对进入师德“红”名单的教师,在评选表彰、职称评定、考核考评、聘用(聘任)中,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对列入师德“灰”名单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其失德程度减少发放,取消次年度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等资格;
对列入师德“黑”名单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和两年内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等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7.加强社会舆论引导
2017年5月以来,成都市、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先后约谈在全市有影响力的培训机构。
2017年6月,成都市教育局公开征集15名志愿者作为市民观察员先后参与年中专项治理监督和年终专项目标督导,出台《关于公示民办学校招生备案信息的通知》,强制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办学资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标准、退费程序、教师信息等。
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民办教育专栏,发布“民办教育电子地图”,专设“公告栏”“曝光台”,通报批评“博思堂”等无证办学的培训学校,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列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2018年3月,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教育消费预警,公告校外培训机构年检不合格名单和暂缓年检名单。
三实施成效
试点地区在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上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
成都市对违规组织学科竞赛进行了全面清理。
叫停了借助在蓉高校场地举办的多项违规赛事。
绵阳市各地建立了以县级党委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工商、消防、公安、乡镇、街道等共同参与的条块式、网格化的协作机制,为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科学动态监管,着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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