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流砥柱 抗战时期中德军火贸易及国军德械师的组建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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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抗战全面爆发,国民政府只调整了30个师,分别为:
第1师、第2师、第3师、第4师、第5师、第6师、第9师、第10师、第11师、第13师、第14师、第16师、第25师、第27师、第36师、第51师、第56师、第57师、第58师、第67师、第78师、第80师、第83师、第85师、第87师、第88师、第89师、第98师、第2师补充旅、教导总队。
其中,第1师、第5师、第13师、第16师、第51师、第58师、第78师、第85师、第98师并没有调整完毕。
这些师步枪很多都采用7.92毫米口径的汉阳造步枪,轻机枪为勃朗宁式、重机枪为三十节重机枪。
而其余20个师,轻武器虽为中正式步枪、德国毛瑟1924式步枪、98K步枪。
轻机枪为捷克式、哈乞凯斯,重机枪为马克沁或者仿造的二十四式,但机关炮、战车防御炮、步兵炮、山炮、榴弹炮却没有装备到位。
根据情况,军械司提出第一、第二批共20个调整师应该再增加高射机枪24挺、20毫米高射炮12门、37毫米高射炮40门。
战车防御炮每个步兵团6门,每个师共24门,105毫米榴弹炮120门。
但以国民政府当时的财力,根本无法向各个师增加这些武器。
截止到1937年7月7日抗战全面爆发,国民政府只购买了40门le.FH18型105毫米榴弹炮,而这些火炮还是开战之后才运到中国,分别组建了炮兵第11团、炮兵第13团,根本没有分配给这20个“调整师”。
师直属炮兵营方面,这20个师每个炮兵营本来应该各装备12门博福斯M1930型75毫米山炮。
但国民政府当时只有121门博福斯山炮,其中96?
T分别装备于炮兵第1旅、炮兵第2旅。
只有教导总队、第4师装备有博福斯山炮。
其余各师,好一点的装备日本六年式(四一式)75毫米山炮、三八式75毫米野战炮,差一点的装备克虏伯M1903式75毫米野战炮,或者上海兵工厂仿造的克虏伯75毫米野战炮。
此款野战炮最大射程只有6000米,而日军联队一级的联队炮中队装备的四一式75毫米山炮最大射程为7100米,野战炮师团装备的改三八式75毫米野战炮最大射程为11600米,三八式75毫米野战炮最大射程8350米,山炮师团装备的九四式75毫米山炮最大射程为8300米,射程都远远超越克虏伯M1903式75毫米野战炮。
更严重的问题是,这所谓的20个“德械师”,像第36师连一门山炮都没有,可见真实的“德械师”远不如纸面上的装备精良。
国民政府之前订购的124门Pak35/36型37毫米战车防御炮,直到1937年初才陆续运到中国。
随后,军械司专门派人去验收这批火炮。
验收的时候,验收人员命令炮兵发射几枚榴弹、穿甲弹,观察炮的各部动作是否正常。
一般来说,都不会发生什么特殊情况,因此验收人员认为这批德式战车防御炮更不会出现问题。
第一次验收试射时,并没有采取正确的防护掩蔽措施。
不料发射几发炮弹后,炮管突然被炸成两段,险些把周围人员炸伤。
随后又换了一门火炮进行试射,发射数枚炮弹后又发生炸膛事故。
国民党军装备的博福斯M1930型75毫米山炮
新购买的火炮连续炸膛,验收人员认为十分严重,要求这批火炮不能验收,暂时不能移交给部队使用。
由于当时中日两国战事一触即发,中方来不及向德方提出抗议,问题只能自己解决。
经过反复分析研究,首先认为问题出在炮弹上。
随后发现炮弹弹底引信和炮弹连接处密封垫圈选用的材质有问题。
这批炮弹所用的密封圈是钢质材料,硬度很高,不易起到密封作用,因而发射时炮膛内发射药的火焰在高压之下钻入炮弹体内,引起了炮弹在炮膛内爆炸。
之后,验收人员将炮弹全部换为软材质的密封圈,经过多次试射发生没有问题后,才验收了这批火炮及炮弹。
验收之后,这批火炮直到抗战爆发才正式分配到部队:
在绥东的第4师、第89师各装备一连,共12门火炮用马牵引。
上海的第87师、第88师各装备一个连,共12门火炮用马牵引。
平汉路一带第26路军装备一个连(6门)的火炮(机械化),第14军装备一个连(6门)的火炮(机械化),第53军装备2个排4门火炮(机械化)。
第29军装备一个排2门火炮(机械化),汉口警备司令部装备一个连(6门)的火炮(机械化)。
在沧保线津浦路的第40军装备一个连(6门)的火炮(机械化),第52军装备一个连(6门)的火炮(机械化)。
山东的第3路军(韩复榘)装备一个连(6门)的火炮(机械化),第3军(曾万钟)装备一个连(6门)的火炮(机械化)。
第1军负责训练的一个营24门火炮暂时不分配给部队,控制徐州,以备以后之机动。
装甲兵团所属的18门火炮则控制在南京,以备以后之机动。
军校、步校及库存的10门火炮大多数已损坏,因此不能移交给部队使用。
也就是说,要求20个“调整师”每个步兵团装备6门37毫米战车防御炮根本达不到。
好一些的如第4师、第89师、第87师、第88师每个师装备了6门,差一点的一个军只装备了6门。
而有的“调整师”,比如第6师、第14师、第11师、第36师、第67师、第57师等部,连1门37毫米战车防御炮都没有。
步兵炮方面,德国军事顾问法肯豪森虽然在建议书中要求国民政府,国军每个师步兵团装备一个步兵炮连,每个连4门75毫米步兵炮,20个“调整师”需要320门步兵炮。
但截止抗战全面爆发,国民政府只购买了60门1e.IG18型75毫米轻步兵炮。
按照每个连4门算,可编成15个步兵炮连,可提供4个“调整师”使用。
由于资料受限制,笔者从现有资料发现,有步兵炮连的只有第87师、第88师以及教导总队。
其中,第87师有6门1e.IG18型75毫米轻步兵炮,教导总队第1团、第3团、第5团各有一个步兵炮连。
至于轻武器,“调整师”则采用中正式七九步枪及少量汉阳造七九步枪,机枪为捷克式轻机枪、哈乞克司轻机枪、勃朗宁式轻机枪,重机枪为二十四式重机枪、三十节冷水重机枪,迫击炮为二十式82毫米迫击炮。
也就是说,所谓的清一色德械装备的“德械师”,轻武器主要采用国内仿造的,机关炮、战车防御炮、步兵炮只有少数几个师装备有德国进口的武器外,其余师均没有装备。
至于山野炮,大部分师都采用日造火炮,轻榴弹炮及重榴弹炮就更不用说了。
抗战全面爆发时,整个中国也只有40门德造轻榴弹炮及24门德造重榴弹炮。
因此,“调整师”根本称不上为“德械师”。
按照武器配置标准来衡量,距离“德械师”还差个十万八千里呢。
但国军中确实一支部队装备了不少德式武器,这就是教导总队。
教导总队全称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教导总队,是20个“调整师”中装备最为精良的部队。
步枪为德国进口的98K步枪及中正式步枪,冲锋枪为MP18式,轻机枪为捷克式,重机枪为进口的马克沁重机枪;
机关炮为苏罗通及布雷达,并装备有德国进口的F1ak18型37毫米高射炮。
第1团、第3团、第5团各有一个步兵炮连,均装备为德国进口的1e.IG18型75毫米轻步兵炮,直属的山炮兵营装备有12门博福斯M1930型75毫米山炮。
与其余“调整师”比起来,教导总队算得上是精锐中的精锐。
但与日军师团对比的话,还是相差甚远。
除此之外,曾有资料说另一支现代化德械部队为税警总团。
其实按照税警总团淞沪会战战斗详报记录,该部队既没有机关炮、战车防御炮,也没有山炮、榴弹炮,更没有所谓的装甲车、战车,唯一的火炮就是迫击炮了。
仅有几样德式武器为毛瑟1924式步枪、毛瑟M1932手枪、马克沁重机枪以及M35钢盔。
而国民政府组建的唯一一支装甲部队:
装甲总团,只有战车营第3连装备了15辆德制Ⅰ号坦克(也有17辆说法),搜索营第3连装备了12辆德制sdkfz222装甲车。
由于数量太少很难形成战斗力,而且无法抗衡日军89式坦克以及日后的95式坦克、97式坦克。
教导总队步兵炮连
杂牌军中的德式武器
除了南京中央政府从德国进口武器外,个别地方军也向德国进口大量武器。
如平津一带的宋哲元的第29军曾向德国订购了子弹1000万发、Pak35/36型37毫米战车防御炮50~100门及炮弹。
广西的桂系也向德国订购了七九步枪25000支、子弹500万发,广东的粤军则是购买德式武器最多的地方军。
早在1933年7月份,德国军火商汉史克兰就与两广(粤系、桂系)签订有《中德交换货品条约》。
根据该条约,买方粤系的第1集团军总司令陈济棠、桂系的第4集团军李宗仁委托德国军火商在琵江口南部地段修建各类工厂。
1:
炮厂(费用港币1850000元),每月生产75毫米步兵榴弹炮9?
T、75毫米野战炮9门、105毫米轻野战榴弹炮5门。
2:
炮弹、信管及火药筒厂(港币1075000元),每月生产12500个。
3:
毒气厂(港币490000元),内包括盐酸厂,毒气分解设备,自动装毒气弹设备。
4:
防毒面具厂(港币65000元)
5: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建筑费、工厂修理费等(港币1700000元)。
6:
特别费用港币518000元。
总共费用为港币5698000元,退回特别费用的百分之四,一共费用5490800元。
签约时先交百分之五的费用,其余费用截止到1935年年底缴清。
1934年9月8日,德国军火商克兰又与粤系当局签订了《防毒面具厂合约》。
根据该合约,粤系委托给德国军火商建立防毒面具厂。
该厂每日要生产1930年式面具150具、呼吸装置150具、面具箱150个。
面具厂所需设备为:
高压气设备、材料查验设备、裁剪设备、连缝设备、硬化设备、金属物安装及试验设备、面具试验设备、喷气设备、制造滤雾器及其附属品设备、防毒物料配制设备、呼吸器加药料设备、化学试验室。
金属厂所需设备为:
金工工作机、压力机、工具及压力机用工具之磨光设备、制造呼吸管之活瓣设备、制造面具呼吸管之设备、去电镀及镀锡等设备。
德国军火商必须向粤系提供工作规程、制造图样及规程、试验规程、验收规程、一切重要的、化学物理试验室规程、原料试验规程,以及供给、验收规程和最新式秘密制造法。
国民党军装备的马克沁重机枪
除了建厂外,广东粤系又向德国、法国、日本订购了大量武器,以武装自己的队伍。
轻武器方面,从日本军火商购买三八式6.5毫米口径步枪、十一年式6.5毫米口径轻机枪(俗称“歪把子”)。
重武器方面,从德国军火商、法国军火商购买Pak35/36型37毫米战车防御炮、1e.IG18型75毫米轻步兵炮、克虏伯75毫米山炮、施耐德75毫米轻山炮、75毫米重山炮及105毫米重炮,以及sFH18型150毫米重型榴弹炮。
1936年,广东粤系又从德国莱茵金属公司订购了十六式105毫米榴弹炮、十六式75毫米野战炮、十八式迫击炮。
抗战中,进攻广东的日军第18师团、第104师团曾缴获粤军大量德式装备,仅Pak35/36型37毫米战车防御炮就多达80余门,1e.IG18型75毫米轻步兵炮、克虏伯75毫米山炮数十门。
之后,日军第104师团炮兵联队为适应地形,野战炮换装为山炮,由于国内库存山炮有限,日军直接用缴获粤系的德式步兵炮、克式山炮。
1937年7月7日抗战全面爆发后,因德国与日本是轴心国,希特勒于1938年2月20日在国会发表政策演说,宣布承认满洲国,并召回在中国的军事顾问。
同时,德国戈林元帅公布禁止军事武器运送中国的通告。
虽然德国官方已经下令对中国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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