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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岗位晋级,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政工岗位和工勤岗位具体拟聘岗位及岗位数量分配见附件一。
专业技术(含政工)人员的岗位竞聘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对照表进行分项计分(见附件二)。
各层级分类进行统计排序,按得分排序由高到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正高级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作为学院自主聘任的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任现岗位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1、承担过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一类教研项目;
2、发表过一类学术论文或二类论文三篇及以上;
3、获得过科研类省部级政府奖(含国家行政学院)三等奖及以上或教研类省部级一等奖(不含指导参赛类获奖)。
4、决策咨询类成果,获得过正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复一次及以上;
或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复三次及以上
工勤人员的岗位竞聘办法见附件三。
本次晋级工作,按照岗位层级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开展。
竞聘人员的各类业绩成果(含教学、参与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等),从2011年3月后任现岗位等级以来累计;
任职资历、业绩成果计算截至2017年6月30日;
有专业技术转聘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可累积计算。
四、聘任程序
本次岗位晋级工作分两个批次开展。
第一批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八级、十一级和工勤三级岗位的竞聘工作,第二批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六级、九级岗位和工勤四级岗位的竞聘工作。
每批次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个人申报
各部门(单位)按照附件二或附件三要求的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岗位晋级申请书(附件四);
参加岗位竞争的人员同时准备好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并填写“岗位晋级评分表”(附件五)自评栏目,评分表随申请书按照时间安排要求一并送组织人事处。
(二)组织聘任
成立专家评议组,对参与岗位竞聘的评分材料进行分类核分汇总,汇总结果按照排名先后确定拟聘人选。
(三)审定上报核准
汇总岗位竞聘结果,提出聘任人选,经学院审定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岗位晋级工作组,负责处理岗位晋级期间的各项相关工作。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专家评议,对岗位竞聘材料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六、其他
安徽管理发展中心,在学院指导下自行进行岗位晋级工作。
本方案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一、岗位晋级资历条件及岗位数量分配表(第一批)
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对照表(含附表1-9)
三、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办法
四、岗位晋级申请书
五、岗位晋级评分表
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附表1-9
附件一:
岗位晋级资历条件及岗位数量分配表(第一批)
岗位类型
专业技术等级
岗位等级
岗位竞聘
岗位数量
资历条件
主体岗位
正高
三级岗位
6
1、逐级晋升一般需任现岗位满3年(1个聘期);
2、越级晋升一般需任现岗位满6年(2个聘期)。
副高
五级岗位
12
六级岗位
中级
八级岗位
22
九级岗位
助理级
十一级岗位
13
辅助岗位
1
3
9
8
政工岗位
3
10
工勤岗位
高级工
技术工三级
2
取得相应工勤岗位技能等级
中级工
技术工四级
说明:
第二批岗位晋级数量在第一批结束后再行公布。
附件二: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评分对照表
分类
项目
专业业绩评议计分标准
教学效果
教学成果
(一)教学成果奖及教学效果、指导竞赛类成果(表6,8)
1.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每项计50、25、20分,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计20、15、10、5分。
2.教学效果、指导竞赛类成果:
一类教学获效果计20分,二类教学效果计15分,三类教学效果计10分,四类教学效果计5分。
排名计分同上一条。
3.干部培训课程,入选中组部、国家行政学院精品课程的视作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入选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及学院的精品课程,视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干部培训课程年度授课评价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视为教学效果优秀。
4.对于多人参与的,乘以排名系数。
排名系数见说明。
教科研业绩
(二)教科研项目
(表2,5,9)
1.一类科研项目每项计80分,二类科研项目每项计50分,三类科研项目每项计20分,四类科研项目每项计10分,五类科研项目每项计5分。
省领导圈定课题按三类科研项目计(不另作决策咨询成果获科研成果计分)。
国家行政学院课题按三类计。
2.一类教研项目按二类科研项目计50分,二类教研项目按三类科研项目计20分,三类教研项目按四类科研项目计10分,院级教研项目按五类科研项目计5分。
院级教科研项目最高计10分。
3.对于多人参与的,乘以排名系数。
(三)论文(表1)
一类论文每篇计50分,二类论文每篇计25分,三类论文每篇计8分,四类论文每篇计3分;
《皖政参阅》刊载专题文章,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按二类论文计,获市领导批示计15分(对于多人参与的,乘以排名系数),刊用的专题文章按三类论文计;
三类四类论文得分总分不得超过50分。
(四)论著教材
1.专著需为学术专著,达到规定撰写内容数量的每部计20分。
2.担任主编编写正式出版并使用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省级规划教材每科记15分,国家级规划教材每科记25分;
对于多人主编的,排名第二的乘以0.5系数;
排名第三的乘以0.3系数,排名第三以后的不记分值;
对于参编达到《条件》规定撰写内容数量的,省级规划教材每科记8分,国家级规划教材每科记15分;
作为主编同时参与撰写同一部教材的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五)科研奖励(表3)
1.作为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获得国家、省、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0、8分;
国家级、省级奖项分别乘以10.0、5.0系数。
2.对上条所列奖项共同完成人,排名第二的,乘以0.7系数;
排名第三的乘以0.4系数;
排名第三以后的乘以0.1系数。
3.获得学院科研综合奖项,按厅级奖计乘以0.5系数;
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院级课题评选优秀奖的,记1分。
决策咨询
成果推广
(六)决策咨询成果、科研成果推广及专业实践业绩(表4,7)
1.一类成果每项计50分,二类成果每项计10分,三类成果每项计3分;
成果推广取得的经济效益需提供证明。
二类三类成果得分总分不得超过30分,同一咨询项目按最高分值计1次。
2.为市厅级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咨询的(以政府及相关部门立项书或采纳的咨询报告、领导批示为准;
含第三方评估工作),每项计5分。
国家级、省级咨询项目分别乘以3.0、2.0系数。
其他业绩
(七)学术荣誉
1.获得厅级教科研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每次记5分;
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类荣誉称号的,每次分别乘以5.0、2.0系数;
2.在2007后院级教学质量工程中获得荣誉称号(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每次记5分;
院级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视为厅级荣誉。
3.同一教学年度内获得多项荣誉称号不重复计算。
4.其他专业系列获得行业主管部门业内荣誉称号的,参照前述等级对应加分。
(八)教学工作量
按照学院各类人员额定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度工作量超过基准的,每超过24课时年度加2分,年度最高不超过20分。
目前在主要工作任务为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含减免),每超过24课时年度加2分,年度最高不超过20分。
(九)承担管理工作
有教学工作量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额定工作量(不含减免)的基础上,承担管理(党政、教学、学生)工作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予以加分,能胜任工作的每年加5分,获得专项奖励的年度每次加5分(不重复加分)。
党政管理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认定;
任现岗位以来有部门间岗位调整的,需由历任部门共同认定。
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年度最高不超过20分。
(十)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优秀,任现职以来每次加10分;
年度业务考核优秀,任现岗位以来每次加5分。
(十一)其他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加3分。
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参加低级岗位竞聘的加30分。
年度承担干部培训课程的教师当年加3分,教学效果优秀的加5分。
承担管理工作是指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在学历教育系中承担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学工秘书、团总支书记、教务员、辅导员、班主任和干部培训部门中的承担班主任等工作的人员。
排名系数:
对于排名第二的乘以0.7系数;
排名第三的乘以0.5系数,排名第四的乘以0.3系数,排名第五的乘以0.1系数,排名第五以后不计分。
附件三:
工勤技能岗位晋级办法
一、择优聘用。
2009年以来,在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及各行业评先、评优中取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政府行政部门颁布奖项)的,优先予以聘任。
同等条件下,对获得上述表彰奖励次数多的同志优先聘任。
二、侧重紧缺。
对当前学院工作中紧缺的工勤技能岗位类型,由设置岗位部门申报,经学院审定后,对具备紧缺岗位技能的人员优先聘任。
三、兼顾资历。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为了利于学院今后工勤岗位结构优化,对岗位任期满较早的同志优先聘任。
四、对参与竞聘的人员实行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评议(评分标准见下表),竞聘人员按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
工勤技能岗位竞聘评分对照表
条件
得分
符合基本条件
加60分
择优聘用
年度考核优秀每年度加5分,市厅级表彰加5分,省级以上表彰加20分;
同一年度按最高加分计,不重复计算。
以政府行政部门颁布奖励为准。
侧重紧缺
具备紧缺岗位技能的加20分。
兼顾资历
对近5年内岗位任职期满离岗的,不足1年任职期满的加5分,不足2年的加4分,不足3年的加3分,不足4年的加2分,不足5年的加1分。
备注:
年度考核及表彰自2009年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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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 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