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秘全程指引(年终总结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 文档编号:13636156
- 上传时间:2022-10-12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55.50KB
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秘全程指引(年终总结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秘全程指引(年终总结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秘全程指引(年终总结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秘的主要职责涉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及筹备管理事宜、信息披露事务,还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协助董事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另外,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和治理监督职责。
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从非公众公司走向公众公司,从有限公司的人合到股份公司的资合,从内源融资转向外源融资,若要稳健发展,就需要内部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外部吸引资金投资和人才。
从外部投资者角度来看,公司规范治理,能有效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运用到位,达到投资安全和增值的目的。
持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全面的向市场展示自身治理结构的规范性,以及经营优势、风险等信息,确保市场参与各方能对挂牌公司运营情况及时了解,增强挂牌公司对外部投资者的吸引力。
结合这条轴线,董秘的工作职责就是围绕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日常事务以及挂牌后的资本运作为基础的。
3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中的工作内容
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董秘需要协助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促使挂牌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股权转让系统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一)信息披露原则
《证券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信息披露内容
凡是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挂牌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视同挂牌公司的重大信息。
(三)企业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企业挂牌前,要使企业符合股转系统对企业的挂牌要求: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企业挂牌的过程是达到这四个挂牌要求的过程,也是企业信息披露的过程。
企业挂牌时向股转系统提交《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意见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是对企业信息的全面披露。
《股转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中规定,《公开转让说明书》要求披露的内容具体是:
1、公司基本情况
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股东性质、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及股东之间关联关系。
披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以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是否发生变化。
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内部组织结构(包括部门、生产车间、子公司、分公司等),披露主要生产或服务流程及方式(包括服务外包、外协生产等。
披露与其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
披露其所处行业概况、市场规模及基本风险特征(如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并可分析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3、公司治理情况
披露最近两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上述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同业竞争情况,有无大股东占款情况,董监高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4、公司财务情况
披露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
1、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可以披露季度报告。
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主要内容包括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简介,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管理层讨论与分享,重要事项,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监高及核心员工情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备查文件目录等十个章节。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无需审计,可自愿进行审计。
2、临时报告
临时报告是指挂牌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股转系统有关规定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
临时报告应当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公司董事会发布。
需要披露临时报告的情形:
(1)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内容涉及到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的。
(2)董事会决议涉及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与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事项。
(3)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4)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6)股票转让被股转系统认定为异常波动的。
(7)公共媒体传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需要发布澄清公告的。
(8)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
(9)限售股份在解除转让限制前。
(10)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份额变动达到股转系统规定标准的,应披露权益变动公告。
(11)挂牌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承诺事项的。
(12)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实行风险警示或作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
(13)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1)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3)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4)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6)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7)董事会就并购重组、鼓励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
8)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9)对外提供担保(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10)公司及其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收到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11)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12)主办券商或股转系统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备
报备工作具体是指:
1、向股转系统报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在挂牌时向股转系统报备董监高的任职、职业经历及持有挂牌公司股票情况。
有新任的或者上述报备事项变化的,应当在两个转让日内报备最新资料。
3、董监高应当在挂牌时签署《董事(监事、高管)声明及承诺书》;
新任的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五个转让日内,新任高管应让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
4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治理中的工作内容
董秘需要协助公司建立法人治理机制,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督促公司三会规范运作。
(一)公司治理机制
我国公司治理机制采用“三权分立”的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
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
1、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
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
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5、三会规范运作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挂牌后企业年度股东大会,需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董监高任职资格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章程
章程是企业依法实行“自治”的体现,公司的经营管理,包括风险控制、经营活动、纠纷解决等行为依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进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中规定,章程应当载明保障股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的具体安排;
公司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具体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
明确须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范围;
载明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等。
(三)公司治理制度
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以上制度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5董事会秘书在定向发行中的工作内容
企业挂牌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三板 挂牌 企业 全程 指引 年终总结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