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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20日信贷评级机构惠誉国际确认,香港长期外币评级为AA-,香港本地货币为AA+,短期外币评级为F1+,前景展望为稳定。
2002年1月27日花旗集团下属的花旗银行宣布,已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国提供网上银行服务。
花旗银行是目前国内首家向公司和个人同时提供全面网上银行服务的外资银行。
2002年1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02年第1号行长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2002年1月30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签署了总额为80亿元人民币的《出口卖方信贷一揽子授信额度框架协议》,主要用于支持该集团在未来5年内的海外油气勘探开发、对外工程承包、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等项目。
2002年2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延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即从过去的上午九点三十分至十一点延长为上午九点三十分至下午十五点三十分,午间不休市。
2002年2月9日VISA人国际组织向中国银行颁发了“中国国际信用卡最佳发卡银行”和“中国最大国际卡收单银行”两个重要奖项。
2002年2月9—10日国际清算银行顾问委员会会议和亚太地区中央银行特别行长会议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率代表团出席了会议。
2002年2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表示,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已经通过了工行的入会申请,正式接纳该行为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会员。
2002年2月22日 中国建设银行完成收购香港大新银行所持有的香港建新银行30%股份的有关交易,已全资拥有香港建新银行。
2002年2月28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外汇业务工作中全面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的通知》。
2002年3月7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02年第4号公告,决定从2002年3月1日起,统一境内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政策。
2002年3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外汇业务工作中全面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的通知》。
2002年3月12日 海关总署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为两部门合作建立了持久的工作联系框架,也将成为今后协调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指引。
此举是在新形势下提高监管水平,共同打击走私、逃骗汇等非法活动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经济体制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2002年3月21日 花旗银行上海分行获准开办国内个人外汇业务,成为第一家为我国居民提供银行服务的外资银行。
2002年3月22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从2002年4月1日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设人民币对欧元交易。
这是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继美元、港币和日元之后开设的第四种外币对人民币交易。
2002年3月2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截止2月底,香港外汇基金资产达9607亿港元。
2002年3月31日香港证券市场规管架构作出重大改革,港交所现在拥有的上市审批权,将在18个月内由香港证监会新成立的上市局接管。
2002年4月1日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即日起在北京、福建、浙江和江苏四省市试办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业务。
2002年4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欧元对人民币市场交易中间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4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专利权许可用汇审核凭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检查处理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办案程序》的通知
2002年4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旅行社组织境内居民赴香港、澳门地区旅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2年4月15日 中国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
2002年4月2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01年末我国外债数据,截至2001年末,中国外债余额为1701.1亿美元,各项外债指标均在国际标准安全线之内。
2002年4月22曰为方便企业自主选择时机进行债务结构调整,改善银行资产质量,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购汇提前还贷管理措施的通知》(汇发[2002]38号)
2002年4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中资商业银行购汇补充外汇资本金的通知》。
2002年4月25日世界银行将中国2003年的GDP增长预期下调至7.2%,2002年增长率为8%。
2002年4月28日香港欧元结算系统启用,这是香港继2000年8月推出美元结算系统以来的第二个外币结算系统。
2002年4月30日WTO公布的2002年度全球贸易报告显示,美、德、日、法继续保持世界贸易前四强地位,中国则超过英国,成为世界第五大贸易国。
2002年5月2日香港特区金融管理局宣布,金融管理专员根据《银行业条例》已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授予银行牌照。
2002年5月7日香港特区金融管理局宣布,香港在2002年4月底的官方外汇储备资产为1109亿美元,相当于香港流通货币的7倍多,约占港元货币供应M3的43%,为全球最高的比例之一。
2002年5月9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01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该表显示,2001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继续保持双顺差,国际储备平稳增长,国际收支总体状况良好。
2002年5月10~12日第三十五届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年会在沪正式召开。
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
2002年5月14日 中国银行与俄罗斯外贸银行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
2002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扬在由法国里昂证券和《经济日报——环球财富》共同主办的“中国投资论坛”发言中表示,中国的金融改革已经进入发展债券市场为主的第三阶段,必须大力发展国债市场市场、公司债券市场和抵押贷款及其证券化市场,推进利率市场化。
2002年5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外汇管理系统要积极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认真研究外汇收支中产生的新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改进服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2002年5月22日 由世界储蓄银行协会主办、中国工商银行承办的世界储蓄银行协会第九届会员大会在北京正式开幕。
2002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出席世界储蓄银行协会第九届会员大会并表示,中国金融业将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将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从制度上支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商业银行信息披露,逐步放宽对资本交易的管制,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2002年5月24日 中国农业银行与俄罗斯外贸银行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将在边境贸易业务、贸易融资、清算、人民币结算等诸多领域发展全面合作关系。
2002年5月28日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和中国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北京出席了“中国加入全球发展门户基金会谅解备忘录签字仪式暨中国发展门户网开通新闻发布会”。
2002年5月30日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从6月1日起为金融机构办理外币拆借中介业务,统一的国内外币同业拆借市场将正式启动。
2002年6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就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全面进行第二期试点工作,以进一步推动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2002年6月6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信用证项下外汇垫款处理原则的通知》。
2002年6月6日为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修订发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经营范围、经营规则、监督管理与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对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外汇资本数量、信托投资公司经批准可以经营的本外币业务。
2002年6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购汇政策的通知》,调整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个人零用费的购汇手续,由旅行社统一代购调整为由旅游者个人自行购买,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2002年6月7日为规范中资商业银行信用证业务,督促银行加强对信用证的风险控制,改善外汇资产质量,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信用证项下外汇垫款处理原则的通知》。
2002年6月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截止到2002年5月底,香港的官方外汇储备资产为1113亿美元,排名全球第四,外汇储备资产总额相当于香港流通货币的7倍多,约占港元货币供应M3的43%。
2002年6月10日VISA国际组织宣布,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经VISA亚太区董事会通过,正式成为VISA国际组织的主会员,这是中国银联与VISA国际组织开展合作的第一个重要步骤。
2002年6月17日中国和尼泊尔在加德满都签署了两国中央银行双边结算与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从17日起,在今后两年内中国公民到尼泊尔观光旅游可用人民币直接兑换当地货币,中尼双方之间的贸易往来也可用人民币来结算。
2002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从2002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
外管局对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业务不再逐笔审批,而是通过被授权银行实施间接监管。
2002年6月19日至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在深圳召开了全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在前不久结束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基础上,总结了前一阶段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对下一阶段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并就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总体思路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
2002年6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含深圳)、香港正式开通港币支票双向联合结算业务,凡符合条件的粤港两地出票人签发的港币票据可在两地流通使用,使粤港两地提出的港币支票到帐时间缩短到2个工作日。
2002年6月24日 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在北京签署人民币、韩圆货币互换协议,这是我国继签署中泰、中日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之后签署的第三份货币互换协议。
2002年6月26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购汇政策的通知》,调整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个人零用费的购汇手续,对出境旅游市场外汇行为作出规范。
2002年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7月18日起施行。
《办法》中所称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国金融机构和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
2002年6月28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从2002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
2002年7月3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明年第二季度将推出欧元结算系统,并委任渣打银行为欧元结算系统的结算机构。
2002年7月3日台湾“中信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完成SWIFT密押交换作业,未来“中信银行”OBU(境外金融中心)客户的信用证将可直接开至农业银行及其它大陆的银行,从而开启两岸通汇业务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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