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
- 文档编号:13619503
- 上传时间:2022-10-12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99.58KB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主要包括:
政治立场、观点,政治纪律,政治理论素养,思想作风,原则性,奉献精神,表率作用,个人修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情况等;
(二)能,指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管理能力,开拓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从事本岗位工作所需的政策、业务、专业技术水平、学识水平和知识更新情况等;
(三)勤,指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工作责任心、事业心、钻研精神,工作作风,主动性,工作效率等;
(四)绩,指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业务上改革创新、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第四条考核的方法、时间和等次
雇员制人员的考核采取个人总结、分类分责分部门测评、组织评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雇员制人员的考核按学年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份,不参加固定编制人员的年终考核。
雇员制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五条考核的程序和要求
(一)动员
在学校人事处的统一布置下,各用人部门应及时认真对本部门的雇员制人员进行考核前动员和学习。
深刻领悟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方法、程序和要求,积极主动、事实求是地投入到考核工作中去。
(二)个人总结
⒈总结(述职)的基本内容
(1)本学年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
(2)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或教训。
(3)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及目标
⒉总结的基本要求和范围
个人总结要做到实事求是、文字精炼、条理清晰,一般不超过1000字。
总结在各雇员制人员所在部门范围内进行。
(三)填写《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学年考核表》(详见附表1)
(四)业绩测评
测评负责单位会同各用人部门和职责相关部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雇员制人员进行全面测评。
辅导员岗位人员的测评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和汇总,管理和实验员岗位人员的测评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和汇总。
辅导员岗位人员的测评由学生测评(占40%)、院系测评(占40%)和职责相关部门测评(占20%)三个方面组成(详见附表2,附表3和附表4);
实验员岗位人员的测评由实验教师测评(占50%)和实验室所在部门人员测评(占50%)二个方面组成(详见附表5和附表6);
管理岗位人员由用人部门人员测评(详见附表7)。
每一方面测评实行百分制,依据测评人数求和平均,再根据每一方面测评所占比率合计总分。
(五)组织评鉴及考核等次确定
依据测评结果进行雇员制人员的组织评鉴及考核等次确定,测评总分在70分以上,同时,在辅导员和实验员岗位测评中学生测评分和实验教师测评分必须大于60分,考核等次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学年优秀以测评结果为主,结合用人部门的鉴定评语。
评优按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类别分类确定,每类岗位的优秀比例为10%,最少为1人。
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验和管理岗位由人事处负责组织。
(六)考核结果的反馈
学校人事处将审定的考核等次通知各部门,各部门应及时通知被考核人,并与被考核人谈话。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的10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复议,经复议确定的考核等次及时通知本人。
第三章考核结果的处理和表彰奖励
第六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⒈雇员制人员学年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学年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学年累计旷工满三天者;
(2)学年累计事假满十天者;
(3)任期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行政处分者;
(4)在政治思想或道德作风上出现比较严重错误行为者;
(5)任期内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致使所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
(6)目无校纪、校规,不服从用人部门管理、恣意闹事者;
(7)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学年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者。
⒊学年休病假累计满半年的,不参加本学年考核,其续聘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⒋对雇员制人员,依据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类别,实行分类末位淘汰制,淘汰率为每类的5%,不足一人的原则上应淘汰一人。
以保持一定比例的人员流动,激发雇员制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⒌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各类人员要附详细说明材料。
第七条表彰奖励
⒈雇员制人员学年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授予校“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参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⒉雇员制人员学年考核结果连续两年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晋升一次岗位工资,标准为100元/月。
(工资改革后,改为每年晋升一次岗位工资,标准为50元/月。
)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九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学年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
聘任部门
聘任期限
聘任岗位
考核时间
职责范围
考核测评总分
聘用部门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年月日
(学生处)
职能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月日
人
事
处
意
见
考核
等级
注:
1、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雇员制人员进行考核。
2、对雇员制辅导员考核时,职能部门意见一栏由学生处负责审核;
管理和试验岗位雇员制人员由人事处负责考核。
附件2: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辅导员考核测评表(学生填写)
辅导员姓名:
所属院系:
所负责班级:
考核学年:
序号
测评内容
分值
侧评等级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0—8
7—5
1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
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踏实严谨。
有助于学生学习与做人。
10
2
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职业水准能够胜任辅导员老师的工作要求
3
班级组织建设及学生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指导、考核情况
4
指导和组织班级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及效果
5
引导和树立班级优良学习风气、加强到课检查、督促学生学业等促进学风建设的工作情况
6
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生活、引导学生和谐相处、道德自律、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帮助学生建立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7
对待学生事务处理的公正性原则的把握
8
与学生沟通及解决同学个案问题的能力
9
优良稳定的心理素质、人际亲和力和人格魅力
对辅导员工作水平和效果、道德操守和人格的整体评价
测评等级得分
100
测评综合得分
说明:
1、填表人在每个序号的项目中只能选择一项测评等级,分值在规定分值区域填写;
2、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最终得分为有效测评综合得分总和除以有效测评学生数;
3、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测评分占总测评分的40%。
如学生测评低于60分,考核不合格。
附件3: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辅导员考核测评表(院系填写)
测评等级
完成本院系布置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工作态度及对工作性质、内容的理解能力
指导和组织班级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及效果;
班级组织建设及学生干部队伍、学生党员的选拔、培养、指导、考核情况
2、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最终得分为有效测评综合得分总和除以有效测评相关人数;
3、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测评分占总测评分的40%;
4、本测评表供院系参考,各院系可根据《南京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南京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和《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测评内容,分值不变。
附件4: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辅导员考核测评表(职责相关部门)
测评部门(职责相关部门):
责任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京 财经大学 雇员 人员 考核 实施办法 试行 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