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沪二中刑初字第9号 精品001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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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唐菁。
辩护人徐政、王一秋,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沪检二分刑诉[2019]18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庆佳、唐菁犯运输毒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金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曾庆佳、唐菁、曾庆佳的辩护人韩峰、高峰宽、唐菁的辩护人徐政均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19年6月13日,被告人曾庆佳将其事先已包装在印有深圳易达字样的纸箱内的198943克甲基苯丙胺,通过货运公司从深圳托运至上海。
同月30日,被告人唐菁明知该托运的物品中藏有毒品,在曾庆佳的授意下,仍从货运公司取回该托运的毒品,并藏匿于其与曾庆佳暂住的本市北京西路某弄某号某室内。
2019年7月2日22时许,被告人曾庆佳从深圳市驾驶牌号为粤****的车辆,将99173克甲基苯丙胺运回上海时,在上海枫泾收费站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
针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当庭宣读或出示了查获的纸板箱、密码箱、电子秤等物证;
缴获的毒品照片,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的工作记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调取证据清单、搜查笔录及相关照片;
移动电话联系清单,运输合同、提货检验凭证,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等书证;
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证人胡丰良、周金、徐进平、谭靖、赵荣华、喻美玲、张开云等的证言;
涉案证人安勇的证言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曾庆佳伙同唐菁运输甲基苯丙胺1,98943克,被告人曾庆佳还单独运输甲基苯丙胺99173克,其行为均构成运输毒品罪。
在共同犯罪中,曾庆佳系主犯,唐菁系从犯。
被告人曾庆佳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应予从重处罚。
唐菁到案后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提请依法审判。
被告人曾庆佳否认起诉指控的事实,称其未运输毒品。
被告人曾庆佳的辩护人认为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存在瑕疵,据此请求法庭在量刑上留有余地。
被告人唐菁对起诉指控没有异议。
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唐菁具有立功情节,系从犯,且系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小,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13日,被告人曾庆佳将包装在印有深圳易达字样的纸箱内的1,98943克甲基苯丙胺,通过货运公司从深圳托运至上海,收货人为唐菁。
同月30日,唐菁明知该托运物品系毒品,仍在曾的授意下,取回毒品并藏匿于其暂住的本市北京西路某弄某号某室内。
同年7月1日公安人员在唐菁暂住处查获上述毒品。
2019年7月2日22时许,被告人曾庆佳与他人驾驶从深圳市租赁的牌号为粤****的别克凯越轿车回到上海,公安人员在被告人唐菁的协助下在上海枫泾收费站将该车截获,并在车内查获99173克甲基苯丙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证人胡丰良的证言证实,2019年5月初的一天,有一个身高大约180米左右男青年来公司办理托运业务,他自报的名字叫王晓亮,要求把货发到上海市,并留下了收货人唐菁的手机号。
他托运的是一个纸板箱,好像还挺重的。
第二次是5月中旬,还是这个王晓亮办理的托运手续,货物也是一个纸板箱,收货人还是上海的唐菁。
第三次好像是6月十几号,中午吃完饭后,那个王晓亮抱着一个纸板箱来办理托运业务,还要把货物发往上海市,收货人还是唐菁。
这些托运的货物没有检查过,该男子说是汽配。
胡丰良于2019年7月5日从公安人员向其出示的一组十张不同男性的正面免冠照片中辨认出曾庆佳即系上述用深圳易达纸板箱托运货物的男子。
证人周金的证言证实,2019年6月17日或者是18日16时左右,有一个男性打电话来查询一单由深圳华茂公司发出的到上海的货物下落,货单号为75****82。
周金查询后发现该单货物只有入库记录没有出库记录,便告知这单货现在找不到。
该男子说要自己过来看一下,当晚20时左右,这个人来了,周金带他一起到仓库查找,仓库主任徐进平也来了,但没有找到,该男子就离开了。
该男子身高在170米左右。
到了6月23日或24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他又打电话说他在物流公司办公室,周金告诉他可以找徐进平。
6月28日左右,周金在公司的网上看到一则公司悬赏1,000元查找这单75****82货物,到了6月30日左右,上海公司打来电话讲已经找到该货物,后徐进平就打电话给那个查货的人,告诉他们货物在上海,要他们去开箱检查并确认。
那个查货的人说托运的货物是导航仪,价值很高,要求尽可能找到货物。
周金于2019年7月5日从公安人员向其出示的一组十张不同男性的正面免冠照片中辨认出安勇就是2019年6月17日或18日来其公司查询货单号为75****82的人。
证人徐进平的证言证实,2019年6月23日或24日,一个身高17米,另一个身高18米,都是东北口音,年龄约30岁的男子来查询一单货号75****82货物的下落。
这两个人讲这单货很重要,如果丢失的话,他们自己要负责赔钱,价值2万多元。
徐进平让其提供货物的外包装特征,对方讲是用一纸箱装的,纸箱上印有深圳易达字样,纸箱上用黄色胶带封箱。
后徐让两人先回去,并讲通过全国各地的分公司查找,等有消息了联系他们。
矮的那个人就留了一个电话号码136****8050安勇所用的手机。
6月30日左右,上海公司的人打电话到公司说有单货跟公司在网上查找的货很相似,徐马上打客户电话136****8050,要他到上海分公司提货处去确认一下。
徐进平于2019年7月5日从公安人员向其出示的两组各十张不同男性正面免冠照片分别辨认出安勇和曾庆佳就是2019年6月23日或24日来其公司查找这单货物的人。
2、涉案证人安勇的证言证实,其与曾庆佳是朋友,案发前在深圳易达丰田汽车销售公司工作。
2019年6月22日左右的一天下午,安勇接到曾庆佳电话说在深圳,要安勇去接他,在机场接到曾庆佳后,曾庆佳对安勇说,他这次来的目的是想要查一批货,是从深圳寄到上海的,但是没有收到,要安勇帮忙开车一起到货运公司去找,安勇就开朋友的神龙富康车一起去找,但没有找到,曾庆佳要求物流公司一定要把货找到,找什么货安勇不清楚,曾庆佳说是一个车载导航仪。
6月25日下午,安勇开车送曾庆佳回上海,大约6月26日下午到了上海,后直接去了曾庆佳在上海住的地方,曾庆佳是和女朋友一起住的。
到上海后,安勇帮曾庆佳开过一次车,是到机场那里的公司的办事处,还是找那一批货的下落,结果没有找到。
安勇认为为了找这个邮包,花那么大的功夫,这邮包肯定不是导航仪,是毒品。
6月29日凌晨,安勇和曾庆佳开神龙富康车离开上海到深圳,在路上曾庆佳要安勇先到汕头去找老表,曾庆佳和老表在汕头见过面。
安勇和曾庆佳一起离开汕头去深圳时,曾庆佳手里拎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上车后,曾庆佳把塑料袋放在后排座位上。
6月30日安勇的手机收到公司的业务员姓徐的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姓徐的对安勇说,货物在上海找到了,好像说是在虹口区那里,安勇就把手机给了曾庆佳,曾庆佳接完电话后就打电话给上海女朋友,让他女朋友去拿。
到深圳后安勇把车还给朋友,然后到深圳神州租售公司借了辆通用公司的别克凯越车,安勇和曾庆佳把车上的随身物品都转移到别克车上,那个黑色的塑料袋是曾庆佳拿的,放在后座。
7月2日凌晨两人从深圳出发,出发前安勇在深圳南山区的一个超市买了些牛奶、烟之类的物品放在车后排座位上。
开到上海的收费站就被抓了,警察当着安勇和曾庆佳的面,打开黑色塑料袋里的包装物,安勇看到里面是毒品。
3、证人赵荣华证言证实,2019年6月份的时候,赵荣华向曾庆佳购买冰毒,曾庆佳来赵荣华工作的金色池塘夜总会,赵荣华给曾一万二千元人民币,曾回头叫阿勇,过来一个比曾庆佳稍矮的年轻男子,给赵荣华一包约28克冰毒。
赵荣华看到阿勇是开了一辆号码为粤的白色车辆。
曾庆佳透露给赵荣华冰毒是从深圳来的,但没细说。
赵荣华知道在金色池塘里有一个叫丁丁的人曾向曾庆佳购买过2套冰毒,一套是赵荣华不在场的,另一套赵荣华在场的,看到丁丁给了曾庆佳一万一千五百元人民币,还跟着曾庆佳去拿毒品。
曾庆佳有个女朋友,绰号大头,姓唐,无锡人,同居在北京西路。
赵荣华从公安人员向其出示的十张不同女性正面免冠照片中辨认出唐菁就是曾庆佳的女友大头。
证人喻美玲北京西路某弄某号楼物业管理员证言证实,一名男青年身高大约180米以上,说普通话的男子与一名年轻女子租住在北京西路某弄某号楼某室,他们住在这里大概有半年了,平时经常见到他。
喻美玲从公安人员向其出示的一组十张不同男性正面免冠照片中辨认出曾庆佳即为经常到北京西路某弄某号楼某室来和一个女孩一起住的人。
证人张开云北京西路某弄某号楼保洁员证言证实,某室是出租房,有六户人家,喻美玲是负责某室公共走道卫生打扫的。
某室东南间住有一对年轻人,他们大约20多岁,都说普通话,男的身高约18米,经常能见到。
张开云从公安人员向其出示的一组十张不同男性正面免冠照片中辨认出曾庆佳即是经常到北京西路某弄某号楼某室来和一个女孩住在一起的人。
4、货运公司运输合同第二联托运人托运凭证、运输合同存根、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扣押物品清单》、照片证实,公安机关于2019年7月3日从曾庆佳处查获编号为75****82的运输合同的第二联。
该合同显示货物托运人为王晓亮,收货人为唐菁,交货日期为2019年6月13日17时,货物由深圳发往上海。
公安机关从货运公司调取了该合同的第三联承运人业务存根,其内容与第二联一致。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调取证据清单及提货检验签收凭证证实,2019年6月30日唐菁从货运公司签收合同编号75****82的货物。
5、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搜查笔录、搜查照片、《扣押物品清单》、印有深圳易达字样的纸箱二只、灰色密码箱一只、电子秤一台证实,2019年7月1日21时40分至23时,公安人员在北京西路某弄某号某室唐菁暂住处查获灰色铁豹牌小型密码箱一只,在该密码箱旁另有两只纸箱,上标有深圳易达字样;
在密码箱内查获外用黄色封箱带包裹,内衬红白相间毛巾,在毛巾内又以黄色马夹袋包装的冰毒一大包,另在床边的夹缝里查获一香烟铁盒-,内有一小包用塑料自封袋包装的白色块状物及塑料纸包裹一个,内有绿色药丸3粒,在床头柜抽屉内查获小型电子秤一台,在壁橱底层右侧内查获白色小型密码箱一只。
6、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搜查笔录、搜查、扣押时所拍摄的照片、《扣押物品清单》证实,2019年7月2日22时许,公安人员在上海市沪杭高速公路枫泾道口拦下牌号为粤****的别克轿车进行搜查,车辆由安勇驾驶,共同乘坐的是曾庆佳。
在搜查过程中,发现车辆后排座位上有一只绿色蒙牛牌牛奶盒,盒子打开看见有数包蒙牛牌牛奶和一块黄色塑料纸包装的块状物。
打开该黄色块状物,看见内有用黑色塑料袋包装的黄色块状物,剪开该块状物后看见内有白色晶体。
7、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沪公刑毒检中心字[2019]1596号、1668号《检验报告》证实,送检的唐菁的一包白色晶体净重1,98943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6805;
唐菁的一包白色块状物净重056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唐菁的一包绿色药片净重031克,从中检出咖啡因成分。
曾庆佳的一包白色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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