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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
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 1、《社会保险法》的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总的分为十二章九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立法目的。
是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规范社会保险关系:
政府与公民之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与用人单位和个人之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之间等多重关系,在《社会保险法》第七章做了明确规定。
4、社会保险的特征 社会共济:
以大数法则实现互助共济。
2 责任分担:
均衡分担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
国家干预:
国家对社会保险的强制、组织和监督。
5、社会保险的功能 风险防范:
防范人身风险和工作风险。
社会稳定:
增强社会成员安定感,缓解社会矛盾。
社会公平:
减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分配。
社会发展:
确保成员基本生活需要,保障社会再生产。
社会保险的制度构成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达到法定期限并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
2、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 3 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4、失业保险:
国家为因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社会保险制度。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其职工或者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6、其他社会保险:
为今后的立法留出空间。
如日本《护理保险法》规定的护理保险等。
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 4 基础不同性质不同内容不同对象不同权责不同管理不同社会保险以国家财政法律规保险范围以劳动者以建立劳行政管理为基础的社定,具有强确定,保及其供养动关系为体制会保障制性。
属社障水平比人为核心依据履行会立法较基础支付保险义务、享受待遇权利商业保险以保险业追以平等自愿保险范围以被保险以建立商金融管理求营业利润为前提,双比较灵人和受益业保险关体制的商业经营方自主决活,保障人为核心系为依据定。
属经济水平可以支付保险履行义务、立法较高利益享受权利 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1、广覆盖:
从城镇人口到农村人口,从国有单位到非国有单位,从从业人员到非从业人员。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2、保基本:
相对较低的社会保险待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决定。
但同时也可防止高标准的社会保险造成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过重,避免有劳动能力的人过分依赖社会保险。
3、多层次:
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
4、可持续:
社会保险基金能够收支平衡,运行良好。
5、协调发展:
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
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与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用人单位的义务:
依法缴费;
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申报和代扣代缴。
2、个人的义务:
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3、用人单位的权利:
查询缴费记录;
要求提供咨询。
4、个人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查询缴费记录;
要求提供咨询;
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
社会保险的资金保障 《社会保险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国家在社会保险中的作用是财政支持、行政监督、公共服务。
1、多渠道: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
2、必要的经费支持:
县以上人民政府的责任;
方式为:
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缴费政府承担;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和管理费用同级财政保障。
3、税收优惠:
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个人资金账户免收利息;
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5号) 为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各地要将2008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 7 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中规定的“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 二、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对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明确建立了以下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
现行的养老保险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我县2011年同时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两项保险政策差不多,下面我主要谈一下基本养老保险跟“新农保”。
1、基本养老保险 ①概念: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8 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②特点:
强制性;
权利性;
普遍性;
互济性。
③优点:
老有所养;
基本生活有保障;
没有职业差异;
流动不影响待遇。
④基金构成:
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总额不超过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为基数,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⑤账户收益:
基本养老统筹基金统筹层次低,且只能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 9 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⑥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⑦账户支取: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
“新农保”的参保范围:
(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 10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业人口参加“新农保”。
(二)参保人员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三)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四)在启动之年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参保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同时发给省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补贴。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
参保人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按年或按月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参保人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或按月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医疗保险。
11 现行的医疗保险主要是: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职工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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