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地质测量部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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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测量管理标准-19-
矿井测量管理标准-21-
矿井地质管理标准-22-
矿井防治水管理标准-24-
生产矿井资源管理标准-26-
贯通测量现场技术管理制度-28-
关于小硐室、水仓收尺管理规定-29-
四工作标准-30-
地质测量部部长工作标准-30-
地质测量部副部长工作标准-32-
地质测量部主任工程师工作标准-34-
地质测量部测量主管工作标准-36-
地质测量部地质主管工作标准-38-
地质测量部防治水主管工作标准-40-
地质测量部资源管理主管工作标准-42-
地质测量部测量专员工作标准-44-
地质测量部地质专员工作标准-46-
地质测量部防治水专员工作标准-48-
地质测量部资源管理专员工作标准-50-
五主要管理流程及说明-52-
地测防治水工程项目管理流程-52-
矿井防治水管理流程-55-
重要贯通测量工程管理流程-57-
井下探放水管理流程-59-
六外来文件清单-61-
七记录清单-63-
一业务管理大纲
1目的
根据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安全指标,对公司的地测防治水进行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圆满完成部门的各项任务与指标,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服务。
2业务系统建设
2.1组织机构图
部长
副部长
主任工程师
地质主管
地质专员
资源管理主管
资源管理专员
矿井
防治水专员
防治水主管
测量主管
测量专员
2.2职责与权限
公司对地质测量部及各岗位人员岗位职责与权限已明确规定,具体见各岗位工作标准。
2.3内部沟通
利用调度碰头会、部务会、协同、电话或口头等多种形式,上级向下级布置、安排,下级向上级汇报以及同级间的相互信息传递(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越级布置、安排或汇报),保证部门内信息的畅通。
具体执行《内、外部沟通管理标准》。
3资源保证
3.1人员能力
满足岗位工作标准的要求,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现场生产实践经验和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不断丰富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
人员能力要求详见各岗位工作标准。
具体执行公司人力资源有关的办法。
3.2设备设施配备
具备必要的管理和办公设备。
具体执行有关的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4主要业务管理过程
4.1地质测量部主要业务管理模式图
测量管理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地质测量部工作目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业绩检测、年终专业会议
地质管理
防治水管理
资源管理
4.2工作目标
根据公司的年度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目标、指标与方案管理标准》,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
4.3作业过程管理
4.3.1矿井地质、防治水、资源储量、测量过程管理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组织制定《矿井地质管理标准》、《矿井防治水管理标准》、《矿井测量管理标准》、《生产矿井资源管理标准》、《矿井地质技术标准》、《矿井防治水技术标准》、《矿井测量技术标准》、《生产矿井资源管理技术标准》,并监督落实,确保生产矿井煤炭资源、矿井防治水、巷道贯通得到有效管理。
4.3.2特殊措施管理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测量规程》,对矿井上报的重大井巷贯通工程、重大防治水工程等安全技术措施1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形成批复意见,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归档;
4.4地质、测量、防治水设备管理过程
对地质、测量、防治水所需设备仪器,各生产单位立项上报,地质测量部参与审查、调研、论证,确定所需设备仪器的型号、数量,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具体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标准》。
4.5检查工作过程
组织日常工作检查,参加公司组织的质量标准化、安全检查、季节性和专项检查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技术要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单,指导、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保存整改情况的记录,必要时进行复查。
具体见《江苏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
5业绩监测与改进
5.1业务系统绩效监测
5.1.1采区地质说明书、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和大型贯通设计及时组织批复。
5.1.2年度水情水害预报、季度水情水害预测预报、月度水情预报。
5.1.3煤炭资源回收考核、防治水考核。
5.1.4“三防”、抗震及地质灾害防治符合上级要求。
5.1.5严格控制重大及不可容许风险、重要环境因素,保证得到有效监督。
5.2分析
按照适当的频次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标准》对绩效监测结果总结,分析完成的有利因素和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以便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5.3业务改进
绩效监测未完成预期考核结果的,对主要原因分析后,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充分利用有利因素加以完善和改进,使之达到预期结果。
二技术标准
Q/.02.1.10.001-2012
地面测量技术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地面测量工作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地面控制测量、地形图测量、地表与岩层移动观测工作。
2标准要求
1矿区D、E级GPS控制测量,按《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要求进行。
2矿区三、四等水准测量,按《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要求进行。
3矿区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按《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要求进行。
4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观测,按《煤矿测量规程》有关规定进行。
Q/.02.1.10.002-2012
矿井测量技术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测量工作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矿井测量工作。
2标准内容
2.1联系测量
2.1.1为了井上下采用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进行联系测量。
联系测量应至少独立进行两次,在互差不超限时,采用加权平均值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成果。
2.1.2在进行联系测量工作前,必须在井口附近建立近井点、高程基点和连测导线点。
同时在井底车场埋设不少于四个永久导线点和三个高程基点。
在井口附近建立近井点和高程基点按《煤矿测量规程》(以下称规程)第49、50、51、52、53条要求进行。
2.1.3各矿井进行平面联系测量工作,必须使用陀螺经纬仪定向。
井深小于300m时必须采用激光投点传递坐标,井深大于300m时可采用钢丝投点或激光投点,投点误差不得大于20mm。
陀螺经纬仪定向按规程第60、61、62、63条要求进行。
2.1.4通过立井导入高程时,按规程第46、71、72、74条要求进行。
2.2井下平面控制测量
2.2.1井下导线分为7″导线和30″导线。
基本控制导线采用7″导线沿矿井主要巷道布设,采区控制导线由7″导线和30″导线控制组成,当工作面为综采工作面且走向长超过1500m时,应采用7″导线控制。
2.2.2水平角、垂直角一般均采用测回法,杜绝半测回角,水平角观测过程中水准气泡偏离均不得超过一格,否则应整平重测。
仪器对中数和测回数应符合规程表27的规定。
水平角的观测限差应符合规程表28的规定。
垂直角的精度应符合表29的规定。
2.2.3每条边的测回数不得少于两个。
其限差为:
一测回读数较差不大于10mm,单程(往返)测回间较差不大于15mm,两次观测边长改正后互差不大于1/6000。
2.2.4导线延长应测检查角和边,精度按规程第91条规定执行。
2.57″导线原则上每隔3000m左右加测一条陀螺边,其定向精度不得低于10″,在井下使用陀螺经纬仪时,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67″导线至少应独立进行两次。
7″、30″导线的主要技术指标执行规程表25、26、30、31的规定。
2.3井下高程控制测量
2.3.1井下主要水平巷道高程设置执行规程第99、100条规定。
2.3.2井下高程点和导线点的高程,在主要水平大巷中,原则上用水准测量方法确定。
2.3.3井下每组水准点间高差应采用往返测量的方法确定,往返测高差的较差按规程第101条执行。
相邻两点间的高差,用两次仪器高观测,其互差不大于5mm时,取平均值作观测结果。
2.3.4水准测量高差的较差(或高程闭合差)不超过限差时,取往返观测的平均值(或按测站数进行分配)作为测量成果。
2.3.5斜巷中导线点的高程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确定,观测精度和计算要求按规程第104、105条执行。
2.4巷道中腰线的标定与检查
2.4.1标定巷道中腰线前,应对设计图上的几何要素进行闭合验算。
2.4.2中线点应成组设置,腰线点可成组设置也可每30~40m设一个,但必须画在帮上,腰线距巷道底(轨)面的高度在同一矿井宜为定值。
2.4.3成组设置中、腰线时,每组均不得少于三个(对),点间隔以不小于2m为宜,最前面的一个中、腰线点至掘进面的距离,一般应不超过30~40m。
2.4.4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掘进方向时,按规程第206条执行。
2.4.5巷道每掘进100m,应至少对中腰线点进行一次检查测量,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中腰线。
2.5贯通测量
2.5.1进行重要贯通测量前,须编制贯通设计书,其内容按规程第208、209条要求执行。
2.5.2在重要贯通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按批准的贯通设计和批复提出的要求进行测量。
同时应有比例尺不小于1:
2000的贯通工程进度图,并及时填绘。
2.5.3在贯通实测过程中应评定实际测量精度,若低于设计要求应重测。
5.4在重要贯通测量工作中应考虑经纬仪竖轴的倾斜改正问题和边长归化到投影水准面的改正以及高斯—克吕格平面的改正问题。
2.6矿井测量原始资料和成果台帐按规程第239、240、244、245、246条要求执行。
2.7微机绘制测量图按《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矿矿图绘制标准及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执行。
2.8其它矿井测量工作按《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执行。
Q/.02.1.10.003-2012
矿井地质技术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地质工作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矿井地质工作。
1岩层(巷)的地质观测
1.1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
要取其新鲜断面所显示的颜色;
单色岩石先鉴定岩石基本颜色,再观察其色度的深浅。
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
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的岩石,首先鉴定出岩石的主要颜色,再确定次要颜色。
1.2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的结构类型,根据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确定岩石类型;
当某一矿物成分含量达25%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参加岩石的命名。
1.3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石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
碎屑粒度含量达到50%以上者构成基本名称;
粒度含量为50%~25%者,以质表示;
粒度含量为25%~5%者,以含表示;
含量少于5%,则不参与命名。
1.4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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