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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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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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围绕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对人才发展的需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上海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人才优先、国际竞争、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的指导方针,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为主线,以开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为重点,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推进人才队伍整体开发,加快国际人才高地建设,为实现上海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上海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培养和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把上海建设成为集聚能力强、辐射领域广的国际人才高地,建设成为世界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发挥先导作用。
到2020年,上海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40万人。
确立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度进一步提高,本土人才国际化素质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能力显著增强,承载海内外人才发展的平台日益具有国际影响力,引进2000名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沪常住的外国专家达到21万人。
增强人才队伍与产业结构融合度,知识型服务业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6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53%。
提升人才自主创新能力,人才贡献率达到54%,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达到9000人,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R&D)达到148人年,国内专利授予量达到5万件。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力资本投资占上海市生产总值(GDP)比例达到18%,全面改善居住、医疗、教育、人文环境,提供更好的科研公共服务平台,营造开放、宽容、充满激情的创新创业氛围,把上海打造成为最具创造活力、最富创新精神、最优创业环境的城市之一,使海内外人才近悦远来。
表1 上海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三)总体部署。
在全面把握人才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发展特点,突出重点、科学筹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瞄准世界前沿,推进人才国际化。
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推动本土人才参与国际竞争合作,集聚和造就全球杰出人才。
突破发展瓶颈,建设人才试验区。
以建设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在人才薪酬、人才管理、人才激励模式和人才发展制度及机制创新方面有较大突破。
聚集服务经济,实施人才重大工程。
在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发展等若干重点领域,启动若干高端人才开发计划。
放眼全球市场,配置人才资源。
以建设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国际人才资源配置中心,提升人才服务效能。
二、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的主要任务
探索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在人才构成、素质、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依靠人才优势推动国际大都市发展。
(一)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
抓住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契机,探索建立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重点从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服务体系和综合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突破;以创新试验区的经验和成果,示范和推动上海国际人才高地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完善永久居留制度,细化申请条件,规范申请程序,积极引进金融、航运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高层次人才。
探索试行技术移民制度。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率先细化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各类政策,保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创新权益。
在人力资本较集中、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领域,探索人力资本产权激励机制。
加强银政合作,创新信贷模式;创新国资投资机制,改革国资投资公司的投资理念、评价方法、决策模式和动力机制,促使国有科技投资公司从以追求项目投资收益为主转变为由财政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国资以“资本金+利息”的退出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建设国际人才市场,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薪酬定价、信息交互机制,加快推进人才与资本、技术、产权等国际要素市场的融合和对接,形成开放度高、竞争力强、流量大的国际人才资源配置中心。
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和氛围,鼓励人才创新。
(二)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先期重点建设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复旦大学、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杨浦知识创新基地、上海国际汽车城、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等若干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用5—10年时间建立20—30个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争取其中的一批基地建成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充分发挥基地的主体作用,大力探索灵活的科研机制、成果产业化机制、投融资机制和人才使用机制,实行政策与服务的创新和聚焦。
支持基地争取更多国际和国家级创新项目、创新资源落户上海。
加强人才基地的合作,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联盟建设。
(三)大力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
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
用5—10年时间,重点引进2000名能够促进本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形成“千人计划”地方队,并争取一批引进人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
制定中央及上海“千人计划”各项配套政策,实行便利的准入政策、特殊的优待政策、重用政策和来去自由的政策,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海外人才集聚机制,引导用人单位强化主体意识,承担选拔引进人选、搭建工作平台、提供服务保障等主体责任。
分别在浦西和浦东建立大型高层次人才居住基地,各区县同时建设一批人才公寓。
充分发挥信誉高、有影响力的国际知名人才服务公司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中的有效作用。
建设统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
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我国驻外使(领)馆、海外联络办事机构等组织作用,加强沟通、咨询、联络和信息发布功能,提高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的针对性、有效性。
发挥上海“千人计划”的辐射和带动效应,分级分类实施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继续吸引、集聚一批各行各业需要的海外优秀人才。
继续实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浦江人才计划”、“雏鹰归巢计划”等海外人才引进和资助计划,提高投入效益。
健全海外人才管理服务政策法规,维护海外人才基本权益。
加大引进外国专家和智力力度。
紧贴经济社会发展脉搏,采用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
明确重点支持领域,最大限度发挥引进国外智力的作用。
完善外国专家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外国专家和外籍就业人才分类管理模式。
探索建立对外国专家的表彰机制,对贡献突出、对华友好、活跃在相关领域和高端前沿的重点外国专家予以表彰和奖励。
建立市、区县两级外国专家管理服务网络,完善引智体系。
实施上海外国留学生支持计划。
不断扩大招收外国留学生规模,优化留学生层次结构,增加海外人才储备。
创新外国留学生资助政策,完善留学生奖学金制度,探索建立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和医疗保险等制度,支持和鼓励外国留学生学成后在沪工作或创业。
发展外国留学生服务体系,建立外国留学生服务中心,为海外学生来华学习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
(四)提高本土人才国际化程度。
构筑人才国际交流和竞争舞台,在与国际一流人才合作中不断提升本土人才国际化水平。
进一步加大“请进来”力度,围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国际合作项目。
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设立短期流动岗位,聘用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来华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或讲学。
鼓励跨国公司在沪建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吸引各类国际组织、论坛机制落户上海。
进一步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并购或建立研发中心,吸纳当地优秀人才为其服务。
加大与外国政府、企业、学术团体等各类机构的合作交流力度,鼓励和资助优秀科学家发起、牵头或参与国际重大科技计划、科技工程、学术研究,支持国内人才到国际组织、国际性专业团体担任重要职务。
每年资助一批优秀人才参加国际会议。
在有关国家、地区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海外培训基地,加大本土人才出国(境)培训力度。
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和二级学院,鼓励中外学生交流,支持各种形式的出国留学。
三、推进重点领域人才发展的重大工程
聚焦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和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实施一批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具有产业引领力的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具有和谐推动力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实现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带动人才队伍整体开发,重塑城市发展动力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国际大都市建设。
(一)造就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着眼于推进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逐步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大师、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涌现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高成长性项目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实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
制定并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加强部市合作、院市合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等各类国家科研计划项目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落沪,吸引集聚并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和顶尖学科带头人。
围绕本市九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深入实施“杰出青年基金”、“科技精英”、“学科带头人”、“曙光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科技启明星”等人才计划,提高相关计划中企业科技人才的入选比例。
加大对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在任务委托、项目承担、职称评定等环节,向青年科技人才和一线创新工程师倾斜;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鼓励实行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加强上海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不断推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努力形成以“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等为主的科技领军人才国家队,一批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地方队。
实施创业人才支持计划。
加大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海内外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带动创业群体发展。
制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激励保障办法,加快创业型人才培养步伐,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习。
鼓励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
市、区县两级联动,注重发挥区县的区域创新作用,针对创业需求,制定支持人才创业的产业、融资、产权激励与保护政策,加大人才创业成效考核力度。
创新高新技术等园区以及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创业苗圃等人才创业基地的管理机制,壮大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员团队,形成一支与创新创业联动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为人才创业提供坚实保障。
大力宣传创业人才,形成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
着眼于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按照建设“四个中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大力开展以金融、航运、贸易为重点且能有效提升上海比较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服务业人才。
实施国际金融人才开发计划和国际航运人才开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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