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自编年谱的成书时间及相关问题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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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史学会组织编辑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时,才根据赵丰田所藏抄本与康同璧所藏抄本对校后,取名《康有为自编年谱》,收入该丛刊,这是康氏自编年谱首次印行。
此后半个世纪,台湾和大陆一些机构又多次刊印该年谱,但基本上皆以抄本和《戊戌变法》丛刊本为据,内容并无二致。
其中楼宇烈先生整理的《康南海自编年谱》,不仅增入公元纪年,又改正了丛刊本中个别明显的误字,故多为学界重视和引用。
不过,与学界对该年谱文本的广泛利用相比,康有为自编年谱作为一种历史文献,其形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似乎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对于年谱成书于戊戌政变后即1899年初前后的习惯说法,学界少有疑义,学人对年谱内容的利用和研究,亦多以此为前提。
近年有学者指出,康氏年谱中个别内容似乎是后来很晚时候补入的,年谱内容有“点窜”的嫌疑,实际上已对该书成书时间的习惯说法提出了疑问,但似未从整体上对该问题展开考察。
本文希望借鉴既有的研究成果,对康有为自编年谱的撰写、形成情况进行考订,提出疑问,并对与之相关的问题进行讨论。
不妥之处,尚请方家指正。
一
学界通常认为康有为自编年谱撰写于戊戌政变后即1899年初前后,这是以康自己的说法为根据的。
康年谱末云
聚散成毁,皆客感客形,深阅生死,顺天俟命,但行吾不忍之心,以救此方民耳。
诸子欲闻吾行事,请吾书此。
此四十年乎,当地球文明之运,中外相通之时,诸教并出,新理大发之日,吾以一身备中原师友之传,当中国政变之事,为四千年未有之会,而穷理创义,立事变法,吾皆遭逢其会,而自为之。
学道爱人,足为一世,生本无涯,道终未济,今已死耶,则已阅遍人天,亦自无碍,即作如是观也。
后此玩心神明,更驰新意,即作断想,又为一生观也。
九月十二日至日本,居东京已三月,岁暮书于牛込区早稻田四十二番之明夷阁。
这段话乃年谱终篇总结之语,据此,年谱当完稿于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岁暮,亦即1899年初,这种说法现在比较通行。
不过,《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后所附《书目解题》的说法与此稍有区别
是书系康有为于光绪二十一年乙未以前所作,叙事亦止于是年为止。
原稿在戊戌抄没,展转落于其门人罗孝高手中。
戊戌十二月,作者流亡日本,复将乙未以后事补作而成是编。
题解强调指出年谱是分两个阶段写的,即光绪二十一年乙未(1895年)以前部分(包括乙未年)写于乙未年;
光绪二十二年至光绪二十四年(丙申、丁酉、戊戌,1896—1898年)三年的内容则系政变后流亡日本时续补的。
仔细审察,这种解释实与年谱中的康氏的一句注语有关。
年谱“光绪二十二年丙申三十九岁”前有康氏自注云
此书为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前作,故叙事亦止于是岁,门人罗孝高不知从何得之,盖戊戌抄没,落入人间,而孝高得之也。
更苏年七十识。
康氏晚号更苏,其年70当在1927年。
是年3月8日(二月初五)康有为在上海度过70岁生日,数日后遂离沪去青岛,3月31日(二月二十八日)在青岛寓所病逝。
据其门人麦仲华回忆,康氏70寿诞后,即在上海“亲自检理其平生最爱之书籍,及自着稿件等,彻三昼夜不稍息”。
康同璧也回忆说:
“先君去沪时,亲自检点遗稿,并将礼服携带。
临行,巡视园中殆遍,且云:
我与上海缘尽矣!
以其像片分赠工友,以作纪念,若预知永别者焉。
”康氏离沪前曾检点遗稿,据此似可判言,这条注语应是康逝世前不久临时添加的。
显然,题解中所谓康年谱分两阶段成书的说法,是将年谱正文总结语与康氏所添注语综合后得出的一种新解释。
康同璧和赵丰田抄本所依据的年谱稿本,可能仍存世。
据谢巍先生称,“该稿本不分卷,共两册”。
笔者虽几经努力,惜仍未能找到原稿。
尽管未能见到稿本,但据前引康有为的注语,笔者推断,稿本第一册应止于乙未年,康氏注语应写于该册之后,否则康不至于有“此书”之称;
稿本第二册,当为丙申至戊戌部分。
由此,或可断定,康氏自编年谱稿本分为两册,本来已是前后相续、自成体系的本子,只是由于康逝世前添加了一句注语,才又引出“两阶段”成书的歧说,这其中自然有后世学者综合分析的主观因素在内。
不过,即使乙未前后两阶段成书的说法成立,似乎也不影响人们对年谱最后成书时间的认定,学界对两种说法的差异忽略不计,原因大概也在于此。
二
康有为逝世前为何在基本定稿的《我史》中,写下这段注语,具体缘由今人已很难知晓。
不过,他在70岁时自称在乙未年便撰写了年谱前半部,可谓疑窦丛生。
让人怀疑的理由至少有三点:
其一,是年康氏方中进士,授工部主事,年仅37岁,似不至于在仕途尚未发达、功名尚未显赫时,就对自己的前半生做回顾性的总结。
这与明清时期人们晚年撰写自订年谱的习惯不符。
其二,乙未年《马关条约》签订,康氏在京参与策动公车上书,后又参与强学会活动,是年八月复南下,得到张之洞支持,创办上海强学会。
此刻之康氏全身心投入上书开会的政治活动,是否会有时间与精力撰写年谱,也是值得怀疑的,至少目前还没有发现关于他撰写年谱的有力佐证(包括康氏本人或其家人弟子的文献)。
其三,康自言年谱在政变发生时被抄没,后又碰巧被其门人罗孝高所得,并完璧奉还,这种说法不免过于离奇。
现在看到的年谱,内容多讽旧党者,且指名道姓,攻击慈禧、荣禄等当政者,倘若抄没,又岂有重新流落民间的可能性?
况且又能恰巧被其门徒所得?
事情如此玄虚,很难令人信服,笔者以为康于乙未年开始撰写年谱的可能性不大。
退一步说,即使康氏乙未年确实撰写过年谱,而且年谱被“抄没”后又奇迹般地回到康的手中,那么,现在看到的年谱,恐怕也不会是“抄没”时的原样了。
比较有力的证据是,今行年谱乙未年以前的内容,多夹杂着后来发生的事情。
兹列举
(一)年谱“光绪九年癸未”记是年在南海创不缠足会情形后,康又言:
“至乙未年与广仁弟创办粤中不缠足会,实用此例及序文……戊戌七月,吾并奏请禁缠足矣。
以知天下事无难易,专问立志如何,昔之极难者,后或可竟行焉。
吾立禁缠足之愿,与废八股之愿,二十年皆不敢必其行者,而今竟行之。
”这里插入的是戊戌年的事。
(二)“光绪十四年戊子”记代屠仁守草折建议修筑清江浦铁路事,称“去年容闳乃请筑津镇铁路,吾实助之,奉旨见行。
既而政变,撤容闳差,今命胡燏棻、张翼督办,盖十一年矣。
”丁酉年(1897年)才发生的容闳请筑津镇铁路事,怎会是乙未年所记?
(三)“光绪十九年癸巳”记述南海县“同人团练局之举”时,将之比于戊戌年八月之政变:
“自癸巳十一月攻张事起,谤言沸腾,吾几死于是,而礼吉实殉难,与为中国变法,吾与卓如几死于是,而幼博、谭复生、杨漪川、林暾谷实殉难焉……与八月国变未有少异也。
”这些内容只能写于戊戌政变后。
(四)“光绪二十一年乙未”记翁同和事迹甚详。
据年谱,是年闰五月初九日翁、康二人首次面晤,翁对康言:
“与君虽新见,然相知十年,实如故人。
姑为子言,宜密之。
上实无权,太后极猜忌。
上有点心赏近支王公大臣,太后亦剖看,视有密诏否?
自经文芸阁召见后,即不许上见小臣。
”当时翁视康为“策士”,对其变法主张自然有所询问,似在情理之中。
但诸如“上实无权,太后极猜忌,上有点心赏近支王公大臣,太后亦剖看,视有密诏否”之类牵涉宫闱秘辛的事情,焉能与一位素无渊源的“狂生”初次见面时就一吐为快?
这岂是以理学修身,具有浓厚忠君观念,秉性谨慎持重的翁同和所为?
这段谈话提到的“密诏”问题,似写于政变之后,因为只有政变后“密诏”才成为康氏政治话语中一个核心词语。
是年又记:
“……常熟令陈次亮来谢其意,然苟不能为张柬之之事,新政必无从办矣。
”“张柬之之事”当指拥立武则天之子复位恢复李唐社稷之故事,这里是指代拥护光绪复辟之意,应是政变前后康的主张,似不会出现在乙未年。
(五)“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又记:
“先是翁常熟在毓庆宫独对……及六月派总理衙门行走……吾累书劝其力辞总署之差,常熟不能从,后以割胶事为罪谤所归,荣禄嗾其私人劾之,常熟卒以是逐。
常熟去官后云,悔不听我言也。
”割租胶州湾事发生在丁酉年,翁去官在戊戌年,这里再次掺入后来发生之事。
笔者认为,康自称年谱起稿自乙未年基本不可信;
退而言之,假定他在乙未年确实写了年谱的前半部分,今天似乎也不能将其视为乙未年形成的文献。
由于乙未前部分掺入了丁酉、戊戌年的内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将年谱成书时间定在戊戌年底,恐怕比“两阶段”成书的说法更为合理。
当然,问题还不止如此简单。
三
说政变后康有为在日本开始撰写其自订年谱,大致没有疑问。
流亡海外的康梁师徒通过报章宣扬其政治主张,披露变法和政变内幕,并且集中解释康与变法的关系,均是在这一时期。
这期间梁启超《戊戌政变记》先在《清议报》连载,后又汇集成册,第一次对戊戌维新运动从整体上进行描述,建立了一个以康有为为领袖、以康氏政治活动为主线的戊戌维新运动叙述框架。
其中《戊戌政变记》第一篇《变法实情》第一章《康有为向用始末》,集中说明了康有为与戊戌新政的关系;
该书附录一《改革起原》,也以康有为的事迹为线索,介绍改革的源起。
两文均以康氏个人为主线,互为表里,描绘出了从1895年到1898年以康有为为主的变法运动史。
《戊戌政变记》虽说乃梁启超署名所写,但其中很难说没有康有为本人的参与。
如果考虑到这种背景,康有为于此时回顾自己的教育、学术和政治活动,并加以总结,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据此可以认为,康氏此时开始撰写年谱比乙未年有着更为合理的动机,年谱主体内容也当形成于此时。
然而,年谱的定稿时间似乎不能看成是1899年初。
毕竟,年谱在康氏生前从未刊印,稿本又多有涂改增删处,康逝世前又添加注语,揆诸以上情形,可知从初稿到定稿,经过了不断的修订。
期间到底有过多少次增删、修改,现在无能得出结论,但可以肯定地说,1899年以后康氏年谱依然处在不断修订中。
近年朱维铮先生在研究中提出了康氏年谱后来填补内容的情况,这说明年谱的“点窜”问题已经受到学界关注。
康有为在年谱中还用大量笔墨记述了光绪十四年前后他与御史屠仁守的关系,并论及代屠草拟奏章之细节。
对此,黄彰健先生曾表示怀疑,孔祥吉先生则撰文对黄说提出异议。
笔者以为,当年康有为与屠仁守有所接触或无所疑,但关系恐密切不到像康自编年谱中说的那种程度。
康当时屡遭士林讥讽,为何独得屠仁守的青睐?
况且康自称与屠乃“至交”,“过从甚密”,从时人留下的文献却不见记录,这也是令人生疑的地方。
总之,此项研究似不可过分依赖康氏年谱与现存康代屠仁守草拟章奏墨迹之间的互证。
因为现存墨迹是否为1888年的原迹,抑或是康后来的新抄件,现在已很难说清;
况且,《屠光禄奏疏》刊印于民国十一年(1922年),促成是书刊行并为之写序的刘廷琛,又与康同为复辟党人,康有为有可能看到过此书。
若是,则现存康氏代屠仁守草拟章奏的墨迹是否录于看到此书之后,以及康氏墨迹有无可能出自对屠氏部分章奏的删改,诸多问题,恐怕很难厘清。
在这一点上,黄彰健先生的怀疑不无理由。
黄先生进一步断言,康氏年谱记载代屠草折之事“有虚妄不实及掠屠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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