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委托经营学生公寓负一层商业项目招标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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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委托经营学生公寓负一层商业项目招标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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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项目名称:
1.2本次招投标活动按本招标文件约定,通过公开方式择优选定委托经营管理企业。
1.3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
1.3.1
委托经营地下商场建筑面积为:
约1500平方米;
委托经营年管理费最低限价为:
109.8万元/年;
(投标人按年管理费进行投标报价)
委托经营期限为:
5年;
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
1.4项目概况
1.4.1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现有在校学生约30000人左右,在职教职工约3000人左右(以上人数仅作参考)。
经整体规划,该招标项目允许经营范围为百货、图书、文具、副食、饮料、预包装食品、新鲜蔬菜、水果、轻餐饮等。
不准经营网吧、卡拉OK、电子游戏、旅游服务、驾驶培训以及快递物流类。
1.4.2本次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海南大学委托经营学生公寓负一层商业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58号紫荆2号学生公寓负一层,本项目招标面积约为1500m2。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其营业范围包含食品经营、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等相关内容的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齐全合格。
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
2.3需提供2020年至2021年至少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如属于免税范畴,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4需提供投标人或所属集团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方为直接运营主体。
2.6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1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1日23:
59前(北京时间,下同),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网址】)获取采购文件。
标书售价:
标书每包2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适用于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7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注册后才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购买标书(咨询电话:
********)
7.1、1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网址】)上传。
(适用于网络递交)
7.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7.2.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7.2.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7.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1年7月2日9:
3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
【网址】。
7.4、其他
采购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PZ):
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网址】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网址】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压缩);
2.7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方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30000元。
(技术咨询:
八、现场考察
招标人组织统一现场考察时间为在标书购买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09:
00开始至11:
00,逾期不候。
联系人:
江老师,电话:
********,********。
有关费用自理,考察期间如发生意外自负。
(现场考察不签名不签到)
建议投标人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校区实际,如地下商场所处位置、面积、供电量、设施设备现状、人员数量等,无论投标人是否参与现场考察,均表示对本项目相关服务环境、条件及可能发生的变化、存在风险等已充分认识。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南大学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
招标信息及中标结果请查询:
【网址】
重要提示: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汇入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本次招投标活动为以公开方式择优选定委托经营管理企业,本次招投标活动以本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为主,参照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流程执行。
根据第一章的内容,投标人应已了解招标人所处地理位置、本次招标商场位置、面积大小、周边环境、消费人群及相关情况。
一、项目需求
1.1本项目设有商场每年管理费最低限价,投标人必须满足年管理费最低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2委托经营地下商场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年管理费最低限价为109.8万元/年。
1.3所经营的超市具有商品价格优势,线下价格不高于线上价格,针对师生制定特定优惠政策。
针对服务对象的不同,要保证商品品种齐全。
1.4能够配合学校各项重大活动提供商品供应保障,具有价格、品质、服务上的优势和良好口碑。
1.5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与经营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1.6经营过程中,保持环境整洁、干净、优雅。
严禁经营或从事动明火餐饮烹饪,餐饮类使用面积不能超过超市总面积的30%。
严禁经营一切吵闹、污染、低俗和非法的项目。
1.7经营项目中必须有大于等于150m2的面积经营与图书有关项目。
1.8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海南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学校管理、监督、检查。
1.9本次招标的房屋为海南大学所有公用房产,如政府行为改造和拆迁、海南大学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等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经营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双方互为免责。
1.10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投标人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委托经营房屋之现状。
投标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委托经营房屋的品质及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委托经营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在投标前谨慎考虑。
同时由于面积测算有误差,不影响本次招标活动。
1.11经营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委托经营期间擅自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
1.12从业人员要统一标识,统一着装,文明经营,热情服务。
1.13中标经营者要合理使用学校提供的场地设施,妥善养护和保管,对私自改动场地设施设备、保管不善或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经营者修复或赔偿。
1.14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商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商铺的防火、防毒、防盗等工作,确保安全、卫生与质量,不允许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1.15经营者实行三包。
“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1.16营业活动仅限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至室外,对于室内外卫生、物品摆放等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逾期未达要求的,将视为经营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7经营人必须自营,不得转租转包给他人经营。
转包行为一经发现将视为经营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8装修方案报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不得影响现有消防设施。
作为海南大学后勤服务范围的重要商业服务项目,在环境布置上应符合校园氛围、风格一致,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工作,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作息。
地下建筑物6.05米宽走廊及两侧墙壁均包含在中标商家装修范围内,其装修要求整体风格统一。
以现场考察情况为准,如需要相关图纸电子版,在现场考察时可与招标人联系获取。
1.19经营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经营期间,经营方应最大限度保证经营期间各项安全,发生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均由经营人自行解决。
1.20经营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经营人必须承担全部处罚。
并将视为经营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1.21经营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招标人所有,经营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
经营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经营方所有,并同经营方所有人员一起在规定日期内撤离。
1.22其它未尽事项以所签合同为准。
二、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2.1管理费按年缴纳。
即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中标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管理费;
之后每年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日期缴纳管理费。
2.2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合同期间,经营方需承担因使用经营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电费、水费、物业费等。
水、电费按商业用电收取(目前收费标准为:
电1.05元/度,水5.13元/吨;
市水、电的价格调整时同时作相应调整)。
经营期间发生的房屋及屋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经营人自行承担。
2.3经营人承担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劳动保障等费用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校方无关。
三、其他有关政策和要求
3.1经营期限为5年,每天经营时间为7:
00-23:
00。
商铺经营期限内,如需要改变营业时间,请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3.2经营期间如出现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部门鉴定为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够赔付的要追缴,并根据事故的情节轻重追究经营者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4.2购买地点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地点。
4.3招标文件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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