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标箱烟花鞭炮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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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标箱烟花鞭炮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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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标箱烟花鞭炮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
年产100万标箱烟花鞭炮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性质:
新建
3、单位名称:
桃江县石牛江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4、项目负责人:
钱小南
5、经济类别:
独资
6、投资方情况
浙江省绍兴市山乘州东蒲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钱小南
企业所在地:
湖南省桃江县石牛江镇
出资及出资方式:
总投资1500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
生产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烟花鞭炮生产及其产品销售。
7、生产规模:
年产100万标箱烟花鞭炮
8、主要经济指标:
⑴经济指标:
①项目总投资:
1500万元
②年生产规模:
烟花鞭炮100万标箱
③年销售收入:
5000万元
④年交增值税:
400万元
⑤年生产成本:
2700万元
⑥年经营成本(期间费用):
500万元
⑦年利润净额:
938万元
⑧年税利总额:
1800万元
⑨投资利润率:
85.27%
⑩财务内部收益率:
59%
⑵投资返本期:
1.8年
二、项目背景
1、本项目是市场需求大,能成为一个地区脱贫致富、快速发展经济的好项目。
我国是烟花爆竹发源地,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形成于1000多年前。
宋代诗人王安石在《元日》中写到: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在发展变化的历史长河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烟花爆竹产业不断注入了新的活力,具有更强的美学和实用价值,市场对烟花爆竹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烟花爆竹产业已经成为一些地区脱贫致富、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
2、产品市场销售渠道畅通
项目投资方从市场中发现商机,才投资运作本项目。
并已与浙江等地销售商签有长期销售合同。
3、当地县委、县对投资者在用地、收费、税收、环境管理等方面均有优惠政策。
4、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投资方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经营企业丰富的管理经验。
三、项目开发的意义
烟花鞭炮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产品,也是市场上永不饱和的一次性消费品。
几千年的文化沉淀,几千年的传统习俗,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形成了鞭炮、烟花庞大的消费市场,13亿人口不同群体拥有近300亿的消费潜力。
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婚丧嫁娶,节假日、生辰庆典,乔迁之喜或开业典礼都有燃放鞭炮、烟花的习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举行各种庆典活动更加热烈隆重,燃放数量更是惊人。
因此烟花鞭炮具有广阔的市场。
鞭炮、烟花生产是一个高利润的行业,历代商家总是趋之若鹜,它投资小,见效快,也是人们今天投资创业最为理想的选择。
项目建设地近百户村民有制作烟花鞭炮的传统习惯;市场上已有成熟且安全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投资方注入的资金能促使当地烟花鞭炮生产走上“工厂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的发展道路,即有利于当地政府取缔地下烟花鞭炮小厂、又有利于顺从当地村民专注烟花鞭炮生产的从业习惯,把当地烟花爆竹产业做强做安全。
四、项目实施优势与风险
1、生产技术优势:
本项目特聘请湖南花炮之乡浏阳市二名专业的高级工程师,采用国内领先水平的工艺(国家发明专利技术)和领先的设备,进行工厂化、标准化生产。
产品质量稳定、生产过程安全。
2、厂址确定优势:
①厂址拟建于石牛江镇的东冲村,交通十分便利。
②拟选厂址周围邻村有近100户,200多村民长期从事烟花鞭炮的生产经历,有生产经验和生产习惯。
③拟选址地域内供水、供电线路,水电接入成本低。
④当地政府及周围群众对项目均表示支持。
4、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实施的主要风险是生产安全风险,烟花鞭炮的生产属高危行业范围,但本项目将采用市场上成熟领先的生产工艺和
机械设备,并严格按工厂化、规模化和高防范的要求设计,建设车间等建筑物保持适当间距,严格操作规程,实行标准化生产。
在安全风险防范方面,抗风险能力比家庭作坊式的传统生产要强,是可以承受并将是烟花鞭炮生产发展的方向。
五、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历史悠久,市场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广阔,技术成熟,能推动当地的烟花鞭炮做强做安全,是投资者见效快的好项目。
第二章市场分析
一、产品市场分析
1、烟花鞭炮的用途
烟花鞭炮也简称花炮,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产品。
烟花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并产生亮响,是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品;鞭炮燃放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是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烟花鞭炮的生产和消费习惯在我国具有1300多年的历史。
千多年来,在日常生活中,燃放烟花鞭炮成人人们表达喜庆、寄托哀思的一种独特方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烟花鞭炮行业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从业人员百万余人,年产值达100多亿元的经济产业群。
2、烟花鞭炮的市场前景
烟花鞭炮是市场上永不饱和的一次性消费品,燃放烟花鞭炮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全国各地无论在城市、乡村,凡婚、丧、嫁、娶、喜得子(千金),乔迁开业之喜,均有燃放鞭炮的习俗,逢年过节尤为盛行。
烟花鞭炮在我国有着巨大的市场,如:
县级小城镇按10万户居民计算,每户每年放鞭2万响,一年需消费2亿万响以上。
但传统鞭炮生产工艺繁杂,生产速度慢、成本高,尤其是在生产经营和消费各环节中的不安全因素,严重制约了该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烟花鞭炮生产者和经营者早就盼着传统烟花鞭炮的替代产品问世。
无疑本项目的新工艺、新技术以其工艺简单、生产速度快、安全可靠、成本低廉等自身优势,决定了它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据有关资料,目前湖南浏阳、醴陵和江西上栗、万载等已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烟花鞭炮的主产区,浏阳市花炮产业占该市年财政收入的46%左右,上栗县高达86%。
我国的烟花爆竹的生产、出口量都是世界第一,但在全球占垄断地位的产品,却并没有给行业和企业带来相应的利润,出口价格一降再降。
在主要烟花爆竹进口国的市场上,中国的烟花爆竹产品出口价仅为国外售价的1/10至1/3。
项目的重要目标就是使烟花鞭炮生产销售企业加强市场开发力度,进一步开拓销售渠道,让花炮产业在经营环境、融资能力、品牌建设等方面得到提升。
二、产品市场定位
年产100万标箱烟花鞭炮、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
第三章生产工艺与技术
一、产品方案
烟花鞭炮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每逢庆佳节,人们都要燃放鞭炮,给喜庆之日增添欢乐气氛,但传统鞭炮主要以炸药危险品作原料,不仅生产厂家埋藏着隐患,而且还时刻危害着消费者的安全,往往出现“乐极生悲”的后果。
因此,不少大城市为了保证人们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已明令禁止燃放传统鞭炮。
据此情况,本项目拟采用新技术,该技术并经国家有关质检部门检测,各项指标合格。
国家专利局已受理发明专利,采用本技术生产的鞭炮,彻底改变了传统落后的繁杂工序,是目前传统鞭炮无法比拟的。
燃放时,老少皆可,颜色多彩多样,声响爆裂,在燃放场地既无弥漫的有害硝烟,又无满天飞扬的纸屑。
听起来如雷贯耳,看起来五彩缤纷,它是目前市场上独一无二最理想的燃放佳品,本产品上市将以新颖独特,安全可靠倍受消费者的青睐。
二、产品分类
本项目产品按燃产效果不同而将产品分烟花和爆竹两大类。
2.1烟花分为以下十类:
a.喷射类:
燃放时以喷射火苗、火花为主的产品;
b.旋转类:
燃放时烟花主体自身旋转的产品(旋转升空的产品不列入此类);
c.升空类:
燃放时,由定向器定向升空的产品;
d.吐珠类:
燃放时从同一筒体有规律地发射出多颗彩珠、彩花、响炮等的产品;
e.线香类:
用装饰纸筒裹装烟火药,或在铁丝、竹杆、木杆或纸片上涂敷烟火药形成的线香状产品;
f.地面礼花类:
燃放时放置在地面,从主体内发射并在空中爆发出珠花、响炮、笛音或飘动物等效果的产品;
g.烟雾类:
燃放时以产生烟雾效果为主的产品;
h.造型玩具类:
产品外壳制成各种形状,燃放时或燃放后能模仿所造形象或动作,或产品外表无造形,但燃放时或燃放后能产生某种形象的产品;
i.小礼花弹类(直径不大于38mm):
弹体从发射筒中发射到空中后,能爆发出各种花型图案或其它效果的产品;
j.其它类。
2.2爆竹产品分为以下四类:
a.硝酸盐炮类:
以硝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含有金属粉的硝酸盐炮又称为硝光炮;
b.高氯酸盐炮类:
以高氯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
c.氯酸盐炮类:
凡含有氯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含有金属粉的高氯酸盐、氯酸盐炮又称为电光炮;
d.其它炮类:
以其它非禁用药物作爆响药制成的产品。
三、技术要求
3.1外观
3.1.1产品整洁,表面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
3.1.2简标纸粘贴吻合平整、无遮盖、无露头露脚、无包头包脚和露白现象,文字图案清晰。
3.1.3产品外型无明显变形、无损坏。
3.2引火线
3.2.1引火线应表面整洁干燥,无破损漏药、无藕节、无空引和无霉变。
3.2.2氯酸钾引火线不得含有硫磺和硫化物。
3.2.3吐珠类引火线应在6-10s引燃主体,小礼花弹类引火线应在8-12s引燃主体,其它各类产品的引火线应在3-6s内引燃主体。
3.2.4引火线应安装牢固,应能吊起规定重量的重物,保持1min不脱落:
a.产品在10g以下的,应吊起10g重物;
b.产品在10-50g,应吊起自重2倍的重物;
c.产品在50g以上的,应吊起100g的重物。
3.3筒体
3.3.1筒体长度在100mm或100mm以上,允许偏差为±2%;筒体长度在100mm以下,允许偏差为±3%。
3.3.2筒体外径允许偏差为±5%。
3.3.3筒体应粘合牢固,不开裂、不散筒。
3.4底座
3.4.1放置在地面静止燃放的烟花,筒高超过筒外径3倍者,必须安装底座。
底座的外径或边长应大于主体高度(含安装底座后增加的高度)1/3,至少超过筒外径10mm。
3.4.2底座应安装端正,产品放置在与水平成12度的斜面上不得倾倒。
3.4.3底座应安装牢固,在倒垂的主体上加30g重量吊起,拿住底座保持1min主体应不脱落。
3.5底塞
底塞应安装牢固。
跌落实验中,不开裂、不脱落。
3.6禁用、限用药种和单个产品最大装药量
3.6.1产品禁止使用砷化合物、汞化合物、铅化合物、没食子酸、苦味酸、镁粉(含镁合金粉除外)、六氯代苯、磷等。
硫化锑不得与氯酸盐配伍。
3.6.2烟花产品禁止使用氯酸盐(烟雾类除外)。
3.6.3爆竹产品单发装药量在0.05g以上,禁止使用氯酸盐作爆响剂的成分。
3.6.4烟花类单个产品最大装药量(不包括引火线药量):
a.喷花类不得超过75g;
b.旋转类:
有固定轴不超过60g,无固定轴不得超过30g;
c.升空类:
旋转升空产品不超过20g,大型火箭不超过20g,中型火箭不超过10g,小型火箭不超过2g;
d.吐珠类不得超过40g;
e.线香类不得超过10g;
f.地面礼花类不得超过25克;
g.烟雾类不得超过200克;
h.造型玩具类不得超过15克;
i.小礼花弹类不得超过35克;
3.6.5爆竹类单个产品最大装药量(不包括引火线药量):
a.硝酸盐炮不得超过2.0克,中炮不得超过1.0克,小炮不得超过0.2克;
b.高氯酸盐炮不得超过0.6克,中炮不得超过0.3克,小炮不得超过0.15克;
c.氯酸盐炮不得超过0.05克。
3.6.6单个产品装药量在10克或10克以上的允许重量偏差为±10%,在10克以下的允许重量偏差为±15%,在1.0g以下的允许重量偏差为±20%。
各类产品不得超过该类产品允许的最大装药量。
3.7烟花类产品烧成率:
a.喷花类不小于93%;.
b.旋转类:
有固定轴的不小于96%,无固定轴的不小于93%;
c.升空类:
旋转升空不小于93%,大型火箭不小于96%。
中型火箭不小于93%,小型火箭不小于90%;
d.吐珠类不小于90%;
e.线香类不小于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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