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步骤程序等规范标准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3514565
- 上传时间:2022-10-11
- 格式:DOCX
- 页数:34
- 大小:20.63KB
行政处罚的步骤程序等规范标准文档格式.docx
《行政处罚的步骤程序等规范标准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处罚的步骤程序等规范标准文档格式.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当事人认定清楚、准确,在主要法律文书中前后一致。
当事人的行为认定清楚、定性准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以身份证为姓名、身份的主要证据;
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以营业执照为名称、主体性质的主要证据;
104
认定的主要事实和法定情节有相关证据证明。
1、认定的主要事实无证据证明,该项不合格;
2、行政处罚从轻或者从重处罚无相关证据证明的,拟按规范性扣分,不按合法性处理。
处罚按无所得处罚,但没有对是否有所得的调查,认定事实不清。
105
证据真实、收集合法且足以认定相关事实。
主要证据不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该项不合格
适用法律正确
106
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检查,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决定,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该项与101的区别是:
要求具体的执法行为要有明确法律依据。
否则该项为不合格
法律规定并罚,处罚决定只有一种方式处罚的,适用法律错误。
107
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准确、具体、有效。
生效法律文书适用的法律依据无具体的条、款、项或者引用的条、款、项错误的,该项不合格;
拟按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的其他情形:
1、违法事实有两个,但就一个违法事实处罚的,2、法律规定A处罚方式,结果处罚是按B处罚方式或免于处罚。
3、法律规定的处罚基准是A事项,但处罚按法律规定的B事项处罚。
108
行政执法行为的种类、幅度,与案件的事实和情节相适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规定:
(1)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情形: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程
序
合
法
A.简易程序(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115
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116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当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
没有证据证明告知此项内容的,为不合格
117
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简易执法文书上有执法案件号码和执法单位公章的,视为向所属机关备案
B.一般程序
118
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调查、检查;
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行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1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符合法定程序:
经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并在先行登记保存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120
查封、扣押符合法定程序(详见行政强制合法性标准部分)。
121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
未告知的,程序违法。
122
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未告知听证的,程序违法。
123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集体讨论。
124
主要负责人批准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在负责人决定后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125
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限送达。
超过法定时限送达法律文书,视为程序瑕疵,拟按规范性处理
。
126
其它法定程序。
责令改正通知发出后,对于是否改正未复检未复核的,如果处罚是以逾期不改正作为前置事实才能处罚的,未复检复核是事实不清,按合法性处理,不是处罚的前置条件,按规范性扣分。
规范性标准
评查类别
评分
说明
标准分
扣分(-)
扣分理由
立案审批表(4分)
301
当事人基本情况(0.5分)。
案件来源信息(0.5分)。
1分
302
涉嫌违法行为的简要情况。
303
承办人的立案建议(0.5分)及签名、日期(0.5分)。
审批意见(0.5分)及签名、日期(0.5分)。
无立案审批表或者立案审批材料的,该环节分值全扣。
2分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7分)
304
现场检查(勘验)的起止时间(0.5分)、地点(0.5分)。
与涉嫌违法行为相关的现场情况,且记录详实(1分)。
305
检查(勘验)人、记录人基本信息(1分)。
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1分)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的记录(1分)。
未区分记录人和检查人的不扣分
3分
306
被检查(勘验)人(现场负责人)签署“记录属实”等并逐页签署姓名、日期(0.5分)。
修改处有被检查(勘验)人(现场负责人)的签名或者按压指印(0.5分)。
被检查(勘验)人(现场负责人)拒不签字的,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注明(0.5分)。
检查(勘验)人、记录人的签名、日期(0.5分)。
被检查人未签署“记录属实”但签名确认的不扣分
调查询问笔录(7分)
307
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0.5分)。
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0.5分)。
询问内容与涉嫌违法行为相关(1分)、询问内容详实(1分);
308
询问人、记录人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1分)并告知申请回避权利的记录(1分)。
309
被询问人签署“记录属实”等并逐页签署姓名、日期(0.5分)。
修改处有被询问人签名或者按压指印(0.5分)。
被询问人拒不签名的,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注明(0.5分)。
询问人、记录人的签名、日期(0.5分)。
被询问人未无签署“记录属实”但有签名的不扣分,询问人、记录人签名但未签日期的不扣分
证据(3.5分)
310
当事人提交的复制件等证据材料,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0.5分),并注明具体的提交日期(0.5分)。
311
行政执法人员收集的证据材料,注明制作方法(0.5分)、制作时间(0.5分)、制作人(0.5分)及证明内容(1分)。
无制作方法不扣分
2.5分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6.5分)
312
当事人基本情况(名称、住所等)(0.5分)。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理由、依据和期限(1分)。
1.5分
313
保存证据的名称、数量、方式等(1分)。
复议、诉讼的途径(告知具体的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0.5分)、期限(0.5分)。
314
附载有物品信息的证据清单。
无证据清单扣2分;
清单记录不完整的,扣1分
315
先行保存物品到期后未采取解除登记措施。
316
执法主体名称、印章、日期(0.5分)。
送达回证(0.5分)。
有盖章无打印执法主体名称的,不扣分
查封(扣押)决定书(6分)
317
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1分)。
318
查封(扣押)场所(0.5分)、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1分)。
319
附载有物品信息的清单(1分)。
无扣押清单扣1分;
清单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
320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分)
321
当事人基本情况。
0.5分
322
违法行为信息(1分)、证据信息(0.5分)、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和条(款、项)序号(1分)。
发生责任改正后,只改正没有复核,扣1分。
323
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1分)和期限(0.5分)。
324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印章、日期(0.5分)。
注:
未制作责令改正决定书但在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的,不扣分。
有盖章无打印执法主体名称的,不扣分;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7分)
325
违法行为信息(1分)。
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和条(款、项)序号(0.5分)。
326
拟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0.5分)。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0.5分)。
从重、从轻、减轻或其他有裁量幅度的,说明法定理由和依据(1分)。
327
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1分)。
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听证申请权和3日的期限(1分)。
328
告知主体错误,如盖分局公章的,扣1分。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5分)
329
举行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方式(0.5分)。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0.5分)。
应该告知听证而未告知的,是合法性问题。
330
当事人权利(1分),如对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的回避申请权、委托代理权。
参加听证的注意事项(1分),如提前办理授权委托手续、携带证据材料、通知证人出席作证。
331
执法主体名称及联系方式(0.5分)、印章、日期(0.5分)、送达回证(0.5分)。
听证笔录(6分)
332
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方式(0.5分)。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0.5分)。
听证申请人基本信息(0.5分)。
有证人的,写明其基本信息。
333
案件调查人基本信息(0.5分)。
案件调查人员陈述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1分)。
334
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等进行陈述、申辩的内容(1分)。
听证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的审阅确认意见并逐页签署姓名、日期(1分)、修改处有签名或者按压指印(0.5分)、听证主持人、记录员的签名、日期(0.5分)。
重大处罚决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 步骤 程序 规范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