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箱梁安全保证措施详细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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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上、制度上、防范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操作。
组长:
项目经理贠俊堂
副组长:
项目常务副经理周彪、总工陈光远、队长丁志华
组员:
高学耕、倪叶峰、龙程、赵克孝、包勇、杜苗、武炯、孟向阳、何安辉。
分管领导:
赵克孝
直接管理人:
丁志华
安全负责人:
龙程
2.安全保证制度
开工前期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各类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
用电安全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起重作业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3.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施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3.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检查重点:
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空作业等。
3.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4.安全保证措施
4.1施工中,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协议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加强安全施工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及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作业班组,组织逐条落实。
搞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特别对于电工、焊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经正规部门培训合格,以确保施工操作安全。
4.2现场设工程告示牌、安全生产记录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记录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牌和施工总平面图。
坚持每周一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4.3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4.3.1现场移动式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横过通道必须穿管埋地敷设。
电缆线应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4.3.2配电箱、开关箱使用BD型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
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
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4.3.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
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对高压线路、变压器要按规程安置,设立明显的标志牌。
4.3.4所有电气设备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措施。
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二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4.3.5各种机电设备检修、维护时应断电、停运转;
如要试运转,须有针对性保护措施。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钢筋或其它导电金属物上,电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配电导线必须保证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安全间距。
4.3.6现场照明电线用绝缘子固定,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2.4米。
4.3.7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照明。
5.机械操作安全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按照机械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保持机械操作室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酒后操作机械,机械不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02)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
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严格按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对所有起重机械进行指挥的信号员,应专人指挥,统一指挥信号,哨音清晰,手势和旗语准确。
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
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对千斤顶、千斤绳、倒链、滑车、卡环、拖绳、溜绳都要进行严格的详细检查,安全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作业人员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高空作业人员应配给工具袋。
小型工具及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拴好保险绳。
不得随手乱放,防止堕落伤人,严禁从高空向下乱扔乱丢。
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施工时,设置必要的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防护人员及有关施工标志。
7.人身安全保障措施
所有参建职工均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要认真学习,做到人人熟知,并始终贯穿在施工全过程中。
特殊岗位和技术工种,要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
配齐配足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防护。
电工值班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
变压器周围设安全防护栏。
施工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板。
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
患有高血压、癫痫病等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8.防火安全措施
8.1建立项目经理部、作业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防火职责。
8.2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8.3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8.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存放间距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8.5做好防火工作,搭设的工棚与料库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在工棚及仓库附近要设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8.6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管理。
工程大量使用柴油、重油、沥青等易燃品,因此其采购、运输、贮存及使用各环节均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储料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灭火器材。
9.龙门吊施工安全操作要求
9.1龙门吊拼装前,要进行荷载检验标定,吊点钢丝绳的受载吨位要大于箱梁吨位。
9.2龙门吊的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所有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龙门吊的操作规程。
9.3龙门吊作业前,要对龙门吊电器和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9.4严禁龙门吊操作人员带病或酒后上岗。
19.5龙门吊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后方可投入使用。
9.6所有龙门吊操作人员要整齐着装,正确配戴安全帽,登高必须系安全带。
9.7龙门吊行走前,必须对轨道进行检查,并清除障碍物。
9.8所有操作人员要分工明确,采取定人、定岗、定机械。
9.9所有操作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保持慢速、同速运行,不得随意变速。
9.10吊装时,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吊装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遵守起重吊装“十不准”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发生。
9.11龙门吊作业时,要有专职电工值班,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确保龙门吊施工作业时的用电安全。
9.12必须移动使用的电缆线应有专人负责收放,操作者必须配戴绝缘胶手套,严禁使用有破损的电缆线。
9.13起吊时,吊钩中心应垂直于板梁中心位置。
9.14雷雨、暴雨恶劣天气严禁龙门吊进行施工作业,严禁在龙门下避雨,防止雷电击伤。
9.15每天停止龙门吊作业时,应将所有可移动的电缆线,手控开关,工具等收入工具箱内,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龙门吊的行走轮必须与运行轨道卡紧锁牢。
9.16经常性地对龙门吊的电器线路、机械设备、起吊所用的钢丝绳、吊钩、卡环,装配龙门联接部位进行必要的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9.17在龙门吊施工作业过程中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施工场所和操作。
9.18在龙门吊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后方可作业。
10.起重作业操作规程
10.1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10.2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
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10.3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
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
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10.4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1)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
(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
(3)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10.5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10.6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10.7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10.8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10.9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10.10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0.11起吊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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