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永达木业质量管理条例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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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量控制方法应遵循:
不制造、不接受、不流出的“三不”原则,全体员工都必须树立“下一道工序就是客户”的良好品质覌念,好品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一次就把产品做好。
2:
坚持“三检”的检验方法:
“初检”为生产者对上一道工序完工后移交过来的产品,在后续加工前进行的质量检验,包括对原辅材料加工前的检验,“自检”为生产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在加工的过程中进行自我控制,加工完毕后进行自我质量检验,自己严格把好质量关。
“专人巡检”是由部门主管、班组长、质量检验人员和工厂领导对在加工过程中和加工完毕后的产品进行的质量检验,主要以抽查为主。
3:
坚持“三不”与“三检”制度的目的:
就是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控制,层层把关,层层检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流入下一道工序,确保工序完工移交产品的合格率达到100%。
部门主管、生产厂部管理人员或专职检验人员和巡检抽查的比例不能低于20%或者5件,有必要的时候要100%全检。
4:
考虑到加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技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允许一些工序存在一定的返修比例。
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包括可自己修补、无损失的返修)。
各主要工序对常规产品及批量在5件以上的非常规产品返修率规定如下:
序号工序允许返修率(%)
1备料—断料、修边、拼板、定宽、压刨、四面刨、2%
2宽砂机砂光2%
3加工精切1%
4孔位尺寸0
5榫头尺寸0
6开槽、镂型、铣型、线条、1%
7组装0
8白身检砂光1%
9抽屉、门板、1%
10油漆---底漆、颜色、修色、面漆、1%
11油漆色差0
12包装0
注:
样品及小批量单件产品的返修率不属于以上控制范围。
5:
各工序之间的质量责任,应遵循上一道工序对下一道工序负责的原则。
5.1.班组内下一道工序在初检时发现质量问题,一律由上一道工序承担责任,
5.2.隔道工序才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班组之间完成交接后,初检时
发现质量问题,一律由上道工序班组承担责任。
5.3.车间完工产品完成交接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视具体情况,分析质量原因,确定责任的归属,开具《返工单》,并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
5.4.部门交接后初检时发现质量问题的,上工序部门主管负主要责任,其它相关工序负次要责任。
6:
车间内部初检发生的不合格品,数量超过工序返修率标准的超出部分,因返修发的经济损失,由上一道工序承担,其20%用于奖励检验者。
班组之产品完成交接后,初检发现的不合格品,数量超过工序返修率标准的超出部分,因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上道部门主管和班组承担,其20%用于奖励初检检验者。
初检不合格品的型号、数量、不合格原因应在当时填写於《车间生产日报表》和《返修单》上,立即报厂部以便于计算损失和奖励金额。
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不上报而直接返工的发现一例,按所有成本的200%处罚检验者(包括初检者)。
7:
车间产品移交的规定:
7.1.产品移交必须先进行自检,以检验产品的孔位、尺寸、线型、整体造型的
准确性,检验必须完整、全面。
由部门主管负责进行组织,质量检验人员
监督执行,并进行质量品定,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继续生产或移交下一
道工序后生产。
检验时部门主管不通知质量检验人员到现场进行品定,每
次罚款50元,当月超过三次的,从第四次起,每次罚款100元。
7.2车间内部检验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必须对其加工或组装好的部件产品进行抽检,抽检的比例不得少于20%或5---10件。
7.3.车间班组完工移交产品的检验合格率规定如下(批量20件以上):
部门合格率部门合格率部门合格率
备料95%机加95%组装100%
白身砂光98%油漆98%包装100%
此检验合格率为产品成品合格率,以上为板件数量合格率。
7.4.移交结束的产品,在后续加工过程中发现因前道工序加工造成的不合格品,应立即开具《返修单》退回前道工序进行返修。
返修产品数量在规定的范围内的,前道工序不承担经济责任,返修数量超过规定返修率的,前道工序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
对各部门的考核
公司产品合格率最终是以发出产品的开箱合格率来计算的。
1.1.产品合格率=发出产品中不合格品数量÷
发出产品数量100%。
1.2.发出产品中不合格数量为当月所有因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退货返修产品的总件数,不包括运输中损坏的产品。
1.3.发出产品总量为当月发出产品的总件数。
1.4.计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1.5.对于本办法公布以前的产品,不计入此规定。
对车间生产管理(检验)人员的考核
2.1.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与本车间完工并移交的产品合格率挂钩,当月累计达到本车间移交产品合格率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对生产管理人员奖励绩效考核分加1分。
达不到产品移交合格率的降低一个百分点,扣罚绩效考核分1分。
奖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2.2.当月发出产品合格率达到(7.3条)规定的,生产管理人员一次性奖励100元。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加100元。
2.3.当月发出产品合格率低于(7.3条)规定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生产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对岗位生产工人的考核
3.1.个人当月发出产品合格率达到99%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奖励50元。
3.2.个人当月发出产品合格率低于99%的,每减少一个百分点罚款50元。
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赔偿其它相应费用。
3.3.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比例核算奖罚金额,经济损失另外计算。
五:
不合格品经济损失赔偿规定
1:
责任人赔偿损失金额最高为本人月工资的50%,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但必须保留其最低1000元的基本工资。
本人工资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余额部分车间班组管理人员承担20%,生产部相关管理人员承担20%,其余部分在当事人以后月工资中逐月扣除。
赔偿与奖励当月兑现。
六:
经济损失的计算
备料组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Х1.1计算;
机加组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Х1.5计算;
组装组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Х1.2计算;
砂光组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Х1.2计算;
油漆组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Х1.8计算;
包装组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Х1.8计算;
材料成本计算原则:
A:
板材:
以实际面积平方÷
80%单件计算
B:
砂纸:
80%х0.8单件计算
C:
胶水:
80%х10元单件计算
D:
底漆:
80%х5元计算
E:
面漆:
以实际面积÷
80%х6元计算
F:
颜色、格丽斯:
G:
五金、包装材料:
按全额成本计算
8:
人为原因产生报废的,按材料成本的200%计算损失。
七:
成品仓库的质量管理
成品仓库在接收包装完成产品的时候,应做到:
检查外包装的完好程度;
检查外包装的标示唛头是否完整、齐全;
对包装好的成品进行抽检,检查外包装的标示与包装内的产品,是否一致;
核对入库成品数量。
2:
产品仓库的堆放应根据不同产品的结构特点,分别确定堆放的方式及高度,使仓储库损减少到最低。
3:
成品仓库的发货准确率为100%,发出家具成品要严格按业务生产清单执行发货,不得有错装、漏装。
如有错装、漏装现象,仓库管理员必须负责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如影响巨大,除全额赔偿损失以外,将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4:
产品仓库人员在装车、卸车、搬运、整理仓库过程中,一定要文明操作,禁止野蛮装卸、野蛮操作。
由于违规操作造成损坏,操作人要按价赔偿。
八:
技术部门的质量管理
技术部负责生产所需要的所有技术文件的制定,并以此指导生产顺利进行,因此技术部门必须做到:
A:
打样产品的技术文件根据需要随时跟踪;
B:
外销批量产品必须在接到生产通知后3-5天内完成全面技术文件的制定;
C:
内销产品必须在产品定型后5天内完成全面技术文件的制定;
D:
产品的改型、相关技术文件的修改,必须在2-3天完成,同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其中包括(车间、采购、仓库、和质量检验人员);
E:
由于产品改型未能及时通知(车间、采购、仓库、和质量检验人员)等相关部门,由此造成的损失,技术部门要承担经济损失;
F:
由于技术部门文件的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技术部门承担经济损失。
技术文件中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的平面、部件分解图纸;
产品的加工孔位图、线型以及造型放大图;
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产品的质量标准;
产品的包装作业指导书、以及包装箱规格尺寸;
产品的材料清单、包括玻璃、五金配件等清单;
G:
产品的装配、安装图纸;
H:
产品的制造成本预算与核算。
九:
质量(检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
质量(检验)管理人员包括:
品质检验人员、部门主管、班组长、和厂部生产负责人。
品质检验人员的职责范围:
2.1.根据车间所加工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在车间内巡检,随时抽查产品的加工质量。
2.2.对所有完工产品试装进行监督、检验,确保试装、组装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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