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513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3492201
- 上传时间:2022-10-11
- 格式:DOCX
- 页数:53
- 大小:52.88KB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513Word文件下载.docx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513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513Word文件下载.docx(5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2题:
甲向县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
县建设局告知甲补正申请材料。
甲的邻居得到乙申请施工许可后,向县建设局申请听证。
县建设局通知甲、乙当月20日举行听证。
听证举行后,县建设局又通知甲,许可决定期限延长十日。
对此,下列哪个选项的说法正确?
A.甲有权对告知其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B.甲无权对告知其参加听证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C.乙有权对告知其参加听证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D.甲有权对告知其延长许可决定期限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B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就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证等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导致许可程序对上述主体事实上终止的除外。
在本题,县建设局告知甲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举行听证、通知延长期限,都没有实际影响当事人的权益,都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都不可诉。
故本题应选B。
第3题:
某省甲市北区人民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委托A房地产公司负责旧房拆除。
旧城区居民罗某因无法与A房地产公司达成协议而拒绝搬迁。
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其住房强制拆迁。
罗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向上级请示为由一直未予任何答复,则罗某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C.可以向甲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D.可以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A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2条第3款规定:
“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北区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为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此罗某可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诉,故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因为受诉法院既未作出裁定也未作出任何判决,因此无法上诉,B选项错误。
基于类似理由,C选项亦不正确,因为检察院对法院行政诉讼的监督也是裁判监督,必须有裁定、判决才行。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4题: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叙述正确的是?
A.能够当场予以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
B.不能当场予以答复的,应该在15日内予以答复,仍不能予以答复的,可延长5日
C.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不得公开
D.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涉及公共利益的,应当予以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CD错误。
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A正确,B错误。
第5题:
甲对市地税局在2008年6月18日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于2008年6月24日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甲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并于9月25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属于复议前置案件
B.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超过了起诉期限
C.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属于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重复起诉
D.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的规定,对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不属于复议前置,故A项错误;
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C项错误。
当然,当事人撤回复议后再次起诉的,必须在法定起诉期限内。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甲知道的日期是6月18日,到9月25日提起行政诉讼,超出了起诉期限,法院应不予受理,故B项正确,D项错误。
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6题:
某市禁止养狗,但市民甲的邻居乙不顾禁令养了一只狗,狗经常咬伤路人,甲对此提心吊胆,于是请求公安局处理此事,但公安局置之不理。
甲对公安局的不作为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甲某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二审法院应当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安局可以改变原不作为的行政行为
D.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安局不可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8条规定,A项正确。
根据第69条规定,B项正确。
根据《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C项正确,D项不正确。
本题答案为D项。
第7题:
符某为注册会计师,其注册有效期为2年,注册有效期即将过去。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符某想续延此许可,则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B.如果符某想变更此许可,则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C.如果符某想续延此许可,则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D.如果符某依法提出申请,而行政机关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未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视为准予延续
C
《行政许可法》第49条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B项正确。
同法第50条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A项正确,C项错误。
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故D项正确,根据题干,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第8题:
关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的设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国务院批准,省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设立工作部门
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设立办事机构
D.经市政府批准,县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
省级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行政公署,故A选项说法正确;
而地方上的乡镇一级政府并不设立工作部门,B选项错误。
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但其他下属单位,如题中的办事机构则国务院可以自行决定设立,C选项错误。
至于D项,县政府设立区公所应当经过省级政府而非市政府的批准,也是错误的。
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9题:
下列案件确定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某公司要求确认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案件
B.集团诉讼案件
C.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
D.卫生部为被告的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项排除。
根据《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下列情形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B、C项排除。
第10题:
某市西城区建委根据市政府总体规划,对某大街实施改造,刘某房屋位于改造区。
某日,西城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下达住房安置通知,刘某未搬迁。
数日后,区建委工作人员带领20余人强行拆除了刘某房屋,刘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则下列哪个机关可以作复议机关?
A.省政府
B.市政府
C.西城区政府
D.西城区建委
西城区建委属于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本题中强行拆除房屋的执行行为是由区建委实施的,对其不服,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即区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即C项为正确答案,当然也可以向区建委的上级主管部门提请,与本题设问部分并不矛盾。
第11题:
张某、王某、高某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为企业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
该企业购买了一商用房屋,但是高某伪造相关文件到市建设委员会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高某。
张某、王某欲提起行政复议,撤销建委的具体行政行为。
谁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第三人?
A.以合伙企业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B.张某、王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C.张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和王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D.张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第9条规定: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因此,正确答案选A。
第12题:
甲地刘某和乙地黄某因非法收购电缆线被丙地铁路公安分局做出对刘某收容审查并没收二人非法财物的处罚。
刘某和黄某不服,向市公安局提出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公安分局的决定,刘某和黄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A.甲地刘某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B.乙地黄某所在地基层法院
C.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铁路法院
D.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法院可以一并管辖。
本题中,被告所在地为丙地,原告户籍所在地为甲地,A选项正确。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刘某被收容审查,而黄某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因此黄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无管辖权。
B选项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统一 法律 职业资格 考试 司法考试 答案 解析 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