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才子佳人小说序跋中的小说观念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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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遵义师范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
才子佳人小说作为一个流派,盛行于清初的顺、康、雍三朝,集中出现了五十多部作品,清中期乾、嘉两朝又产生十多部创作,[1]道、咸以后虽偶有作品出现,但明显呈衰亡之势。
因此,才子佳人小说数量粗略统计有六、七十部,这些小说的刊行时大都附有序跋,总量数万字,文化信息蕴含极为丰富。
其形式主要为自序和他序,序者来自不同社会阶层,有官员、文人、书商、贫士等,他们以正统或开放的视角,纵论述才子佳人题材的本事源流,或导读作品、介绍作家,或发表对情、礼二元的认知与见解。
作为一面窗口,才子佳人小说序跋涉及小说理论颇多,多方面揭示了时人对小说的认识和思考,其讨论重点虽大略与前代相同,如关于小说的虚实、功能、地位、价值、创作等,但论述重点和指向则有所转换或改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人小说观念的变化。
一、虚构抑或实录:
一个不再争议的话题
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史论》谈到中国人受儒家经典的影响时说:
“他们对虚构故事的不信任表明,他们相信故事和小说不能仅仅作为艺术品而存在——无论怎样加上寓言性的伪装,它们只有作为真事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2]还有,小说本身即脱胎于历史悠久的史官文化,为了求得生存,喜欢“证明自己”身份的正统。
在这两种合力作用的情况下,标榜实录成为清代以前从小说家到批评家都乐此不疲的行为。
反映在序跋批评领域,明代中期以前上溯汉晋的漫长时期,几乎是实录话语的一统天下,明代中后期尽管社会思想发生重大的变革,但因为历史演义小说流派的兴盛,虚构观念依然未能居于主流,勉强和实录主张分庭抗礼,以致聚讼纷纭。
由于对小说本体性的认知是一个历史和实践的过程,随着时间的变迁和小说的传播,在由明入清的过程中,小说观念事实上正悄然发生着某种改变。
对比明清两代的序跋可以看出,虽然都充斥虚构的话语,但明代是虚构在拼命挣脱实录的束缚,清代虚构则上升为对小说本体性较为普遍的认同,成为一个无多争议的话题。
《麟儿报》叙幸小姐为反抗母亲逼婚,女扮男装和心爱之人私奔,这在封建时代很难想象,显然是作家虚构的情节。
对此,天花藏主人却毫无疑义,称:
“其中隐藏慧识,巧弄姻缘。
按之人事,无因无依,惊以为奇。
”(《原序》)[3]将虚构情节称为“巧弄姻缘”,甚至对“无因无依”的“人事”也赞美有加。
此类赞赏虚构的话语序跋中极多,如风月盟主《赛花铃后序》:
“驾空设幻,揣世故于笔端。
层层若海市蜃楼,绯绯似鲛人贝锦”;
惊梦主人《孤山再梦序》论作品内容:
“荣枯得失,梦中反复之事也。
离合悲欢,梦内变换之景也”,“如必欲求其人、实其事,则又是痴人说梦矣”;
独忧子《侠义风月传序》认为小说能够:
“以胸中块垒,结成海市蜃楼;
以诸凡违心之事,尽开称意之花”,甚至“以必无之事,成果有之书。
”
序跋中还出现了从佛教哲学的角度阐述小说虚构性质的篇章,使这一问题的探索或多或少上升到理论的层次,天花藏主人《幻中真序》开篇提出论点:
“天下事何一作幻,第幻有真假善恶之不同耳”,如此,小说创作必然是作家虚构想象的产物。
接着举例谈烟霞散人的《幻中真》:
“描写人生幻境之离合悲欢,以及善善恶恶”,既是“描写人生幻境”,必定是虚构产物。
对于小说超现实的情节,则说:
“若强大梁之萑苻,老狐之逞孽,则又幻中之泡影电光。
”还有的序跋以具体作品为例,对实录和虚构两种编创方式进行了比较:
“夫造说者,藉事辑书尚以为难,若平空举事,尤其难矣。
”(晴川居士《白圭志序》)认为虚构之难,是因为意识到虚构不等于胡乱编造。
由认可小说虚构的本体性,还发展为对其产生的审美效果的称颂,剩斋氏《英云梦弁言》:
“其中之曲折变幻,直如行山阴道上千岩竞秀,万壑争流,几令人应接不暇”,赞扬其“移情悦目”的审美价值。
尤其是,这篇序文进一步触及到了小说艺术虚构和艺术真实的对立统一问题:
“当时未必果有是人,亦未必竟无是人”,“是集之成,不属子虚乌有与海市蜃楼等耳。
”无疑是十分深刻的。
二、志于道与游于艺:
小说功能定位的冲突张力
孔子云: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论语述而》)[4]“志于道”处最高层次,指以道的践行为宗旨志向,承担传道、教化、济世的社会责任;
“游于艺”处最低层次,指学有所长,有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修养,才能生活充实和丰富。
“志于道”被主流文化吸纳,内化为儒家文人的崇高使命感的自觉意识,表现在文学批评领域就是积极提倡文学劝惩教化的社会功能。
与之对比,“游于艺”相对不受主流文化重视,由此衍化出来的文艺思想,如文学的审美娱乐功能被严重边缘化,文学批评理论长期以来鲜觅其踪影。
受儒家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特别是为“小道”的小说争生存地位的意识,序跋批评对于小说功能的认识,从一开始就极力强调小说教育、教化的社会作用,清代才子佳人小说序跋同样如此,张扬小说社会功能的言说比比皆是,如:
“借耳目近习之事,为劝善惩恶之具”(冰玉主人《平山冷燕序》);
“以见善恶报施,天道不爽,洵足以垂鉴戒”(沪北俗子《玉燕姻缘传序》);
“君子观之,可以助其上达;
小人观之,可以止其下流,庶近忠孝”
(松林居士《二度梅奇说序》);
“是编也,当作正心论读。
世之逞风流者,观此必惕然警醒,归于老成”(崔市道人《醒风流原序》);
“含针寓灸,瘅恶彰贞”(天放子《孤山再梦序》)。
静恬主人《金石缘序》更是脱离具体作品,侃侃而谈:
“小说何为而作也?
曰:
以劝善也,以惩恶也。
夫书之足以劝惩者,莫过于经史,而义理艰深,难令家喻而户晓,反不若稗官野乘,福善祸淫之理悉备,忠佞贞邪之报昭然。
能使人触目儆心,如听晨钟,如闻因果,其于世道人心,不为无补也。
”以宏观和比较的视角,具体论述小说无可替代的社会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是强调社会功能,不同时期序跋批评背后的动因却有所区别:
明中期及以前是为提高小说的社会地位而发,明末和清代才子佳人小说序跋则主要受实学思潮的激发,是局势动荡和社会危机对“志于道”文化观念强化的结果。
而且,高倡其小说的社会功能,与小说作品本身关系并不大,因为就才子佳人小说主流来看,大体上不外男女私相慕悦,直接反映重大社会题材的不多。
另一方面,经过明代后期进步思想的洗礼,小说虽还不能完全登堂入室,但社会对小说的宽容度和认可度大大增加,连统治阶层的人物也加入阅读、甚至创作小说和为小说作序的队伍。
从创作实际看,明末清初以后,俗文学的小说事实上已然和雅文学的诗文半分天下,不容忽视。
在这般背景下,序跋作者当然不需要再刻意为小说争地位而强调其社会功能了。
小说作为一种艺术创作和欣赏活动,其赏心怡情、消遣娱乐的功能观念,在理论批评中一直处于被遮蔽和忽视的状态,而这一观念可直溯至孔子“游于艺”的思想,朱熹《集注》曰:
“游者,玩物适情之谓。
”[5]才子佳人小说的题材性质决定其更为显著的娱情消闲的审美作用,“游于艺”的价值内涵在这时的序跋中备受重视,论述小说审美娱乐功能的篇章比比皆是。
如风月盟主《赛花铃后序》谈论“稗家小说”:
“一咏一吟,提携风月,载色载笑,傀儡尘寰。
四座解颐,满堂绝倒。
”松林居士《二度梅奇说序》提及出门游历,“舟中寂寞,别无醒目者”,欲买小说“以消白昼”,且将阅读的快乐形容为“如风送锦帆何!
”李春荣《水石缘自序》称创作小说,是“悬拟赏心乐事美景良辰”,“虽无文藻可观,或有意趣可哂”。
而《后序》径云小说可以“阅之解颐,为爽心快目”。
清代社会文化思想是建立在对晚明的承续和反思、解构基础上的,因此文学思想有遵“礼”和拘束的一面,又有主“情”和释放的一面。
在这种情况下,才子佳人小说序跋一方面强调小说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又极力突出小说的消遣娱乐和审美功能,体现了“志于道”和“游于艺”价值观念的对立,两者鲜明对比,形成一种冲突张力,反映了清人小说观念的矛盾和变化。
对于孔子“游于艺”,李泽厚阐发说:
“对技能的熟练掌握,是产生自由感的甚础。
所谓‘游于艺’的‘游’,正是突出了这种掌握中的自由感”,“在‘志道’等等之外提出‘游于艺’,……说明了孔子对掌握技艺在实现人格理想中的作用的重视。
因为这些技艺并非可有可无的装饰,而是直接与‘治国平天下’的制度、才能、秩序有关的。
”[6]朱熹亦说:
“艺,则礼乐之文射御书数之法,皆至理所寓而日用之不可阙者也。
”显然,在孔子那里,
“游于艺”可以实现超越现实的审美自由,同时也并非可有可无之物,虽处于儒家文化价值结构的较低层次,但在人们的生活中不可缺少。
有鉴于此,清人的小说观念比前代更注重从原始儒家“游于艺”中汲取力量和底气,“泳游笔札,浪谑词林,尼圣所谓游于艺者是矣!
”(《赛花铃后序》)所以能在序跋中高擎消闲娱乐的旗帜,在呼吁小说社会功能的同时,强调小说自娱娱人的价值。
小说观念往往是时代文化精神的体现,才子佳人小说作者大多是科场落魄的贫士,承继晚明思想解放自由之余绪,精神上追求超越自我现实,便在作品中虚构想象,以创作小说的形式炫才耀奇、建构理想,实现“掌握中的自由感”。
小说序跋凸显小说消遣娱乐的功能,实际是彰显了审美自由的文化精神。
此外,在序跋中自由抒发一己的情感和观点,阐发“情”价值的内涵,也是这一文化精神的体现。
以天花藏主人所作序跋为代表:
“落笔时惊风雨,开口秀夺山川”,这是对个人才华的自信;
“不得已而借乌有先生以发泄其黄粱事业”,这是对自我的超越和理想的建构;
“若然,则天地生才之意,与古今爱才之心,不少慰乎?
”(《平山冷燕序》)这是对自由的实现。
“触物而起,一往而深,系之不住,推之不移,柔如水,痴如蝇,热如火,冷如冰。
当其有,有知何生;
及其无,又不知何灭……”(《定情人序》)这是对礼教压抑下“情”的弘扬。
……此类话语充斥于序跋批评之中,均可视为“游于艺”的传统思想资源,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被催动、激发的结果。
三、立言与不朽:
从比附经史到等量经史的转捩
古代小说一直以来地位低微,传统的小说观念视之为小道,人们对其评价至多不过“小道可观”、“以文为戏”之类。
所以小说为了求得生存与发展,只能尽力向古代典籍中的经史之学靠拢,其情形类似于文学批评中反复强调小说的社会教化功能,“有裨风化只是向文字之外的社会寻求小说存在的理由,而比附经史则是从文字内部,向在文化结构中地位最高的史学和儒家经典寻求庇护与价值的认可。
”[7]
清代以前的批评领域频频出现以小说比附经史的文字,尤以明代为最。
以序跋为例,如无碍居士《警世通言叙》声称通俗演义:
“足以佐经书史传之穷”,嘉靖本《三国演义》庸愚子序评该书:
“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笑花主人《今古奇观序》亦云:
“小说者,正史之余也。
”虽然也出现一些将小说与经史并列同观的文字,但为数甚少,至于出现像李贽那样的意见领袖,称通俗文学为“天下之至文”的,无疑属于特例。
清代以前的小说批评,总体上看尽管偶尔平视经史,但明显底气不足。
而清代才子佳人小说序跋则不同,虽仍喜欢用小说类比经史,已不再是自卑的仰视,小说创作传播的鼎盛和接受者的追捧,使清代的小说观念发生改变,人们更加普遍地认可和接受了小说。
于是。
序跋批评借此契机,将小说与经史比侔,实现了从比附经史到等量经史的转捩。
如罗浮居士的《蜃楼志序》,从文体上比较了小说与经史的区别,认为二者在价值上并没有大小之别:
“说虽小乎,即谓之大言炎炎也可。
”顾石城撰《吴江雪》,自序称其作品:
“有大义存焉,有至道存焉”,其另一篇序又云:
“至于惩戒感发,实可与经史并传”,从社会功能和审美作用上肯定小说不次于经史,只是序末曰“诸君子幸勿以小说视之”,实在有些虎头蛇尾。
刘璋撰《飞花艳想》小说,署名樵云山人作了一篇序文,提出稗官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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