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修改定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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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户一般纳税人和3户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实现销售收入。
根据主要产品特性,该行业可划分为五种类型:
燃料型、燃料-润滑油型、燃料-化工型、燃料-润滑油-化工型和其他类型(润滑油、润滑脂类及沥青等)。
我省企业根据产品特征和工艺流程,划分为两种类型:
燃料-化工型(**石化)和其他类型。
(三)生产流程
原油加工是将原油采用物理和化学方法生产出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石蜡、
沥青、石油焦、液化石油气及其他石油化工产品。
原油加工的基本生产过程分为两道工序。
第一道工序,是最基本的原油炼制过程,主要通过常减压蒸馏装置,利用馏程(馏程是指以油品在规定条件下蒸馏所得到的,以初馏点到终馏点表示蒸发特征的温度范围)不同将原油分割成不同沸点范围的油品或半成品,部分产品可直接作为产品调和出厂。
第二道工序是以第一道工序产出的产品为原料,利用重整装置、催化装置和加氢装置等进行二次加工,生产出汽油、柴油、煤油、石脑油、重质燃料油、液化气、丙稀、聚丙稀、沥青等产品。
石化生产工艺流程完成涵盖第一、二道工序;
其它原油加工企业较为简单,仅为第二道工序。
原油加工主要工艺流程图
石脑油催化重整装置液化气、汽油
常压一线航煤精制装置航空煤油
柴油馏分柴油
常汽油汽油精制装置汽油民用液化气
原常减压压催化裂液化气精制装置气分装置混合C4MTBE装置甲基叔丁基醚(MTBE)
油装置渣化装置
油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柴油丙烯聚丙烯装置聚丙烯
重质燃料油
减压渣油沥青装置沥青
石脑油
减压蜡油加氢裂化装置航空煤油
柴油
(四)行业规律
1、企业经营规模差异大,除**石化外,其他均为生产石油下游产品企业,且经营规模较小。
2、**石化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核算体系较为健全。
由于原油属国家专控能源,该企业生产计划性强,其原油购进渠道、计划、价格、产销规模、产品结构、销售价格及销售对象均受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调控。
3、企业原材料投入在成本中占较大比重,辅料所占比重较小,且生产中损耗很少。
4、运费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占一定的比例,且与企业原材料购进关系密切。
5、产品种类多,且产品适用税种及税率不相同,受生产工序不同的影响产品产出结构比例无法固定。
二、纳税评估方法模型
(一)信息来源
1、综合征管软件: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财务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等。
2.防伪税控系统:
企业报税信息、企业认证信息。
3、重点税源报表:
工业产品表等。
(二)风险点识别
根据我省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的特点,所有风险指标预警值根据企业产品及规模分两档设定,具体划分为**石化和其他类。
**石化风险指标
1、税负异常识别
(1)原理
通过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预警值的比较,对企业税负异常的围绕关联指标展开分析,以发现税收问题的一种方法。
(2)数据模型
企业增值税税负=评估期应纳增值税税额/评估期应税销售收入
(3)数据采集
序号
数据项
操作系统
原始凭证
数据项描述
1
应纳
增值税
税额
CTAIS系统
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
申报表列为“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栏为第19栏“应纳税额”,提取评估期合计数
2
评估期应税销售收入
申报表列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及“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本月数,栏为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提取评估期合计数
(4)预警值设置
参照全国石化同行业平均税负预警值。
(5)评分标准
增值税税负按超过预警值的幅度计算得分:
低于预警值下限,该项指标得1分;
等于或高于预警值的该项指标得0分。
(6)应用要点
本指标还应综合考虑以下影响因素:
原油购进指令性计划和产品销售指令性计划等因素。
2、收率指标异常识别
通过按行业综合商品率、轻质油收率推算企业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并与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进行比较以发现税收问题的一种方法。
原油加工量=期初库存量+本期购进量-期末库存量±
正常盈亏量
注:
亏损量执行国家标准或企业内部控制标准
综合商品率=石油产品数量÷
原油加工量×
100%
轻质油收率=∑(汽油、柴油、溶剂油、石脑油、燃料油等产品数量)÷
评估期石油产品量=原油加工量×
综合商品率
评估期轻质油产量=原油加工量×
轻质油收率
评估期其他石油产品量=评估期石油产品量-评估期轻质油产量
评估期推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某产品库存数量+评估期某产品产量-期末某产品库存数量)×
评估期某产品销售单价]
综合商品率、轻质油收率参照中国石化同行业同类指标。
中国石化同行业同类指标
中国石化
2008年
2009年
……
94.05%
94.53%
轻油收率
74.75%
75.54%
应税销售收入
申报表列为“一般货物及劳务-本月数”,栏为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提取评估期合计数
原油加工量、期初(末)产品库存数量
重点税源报表中的工业产品表
①横向分析:
按行业综合商品率、轻质油收率推算出企业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作为预警值。
②纵向分析:
预警值标准根据企业收率变动率水平确定,上限为5%。
轻油收率变动率=(评估期轻油收率-评估期上期轻油收率)÷
评估期上期轻油收率×
若企业实际申报的应税销售收入低于推算的应税销售收入,该项指标得1分;
实际申报销售收入高于或等于推算销售收入,该项指标得0分。
轻油收率变动率按超出预警值上限的幅度计算得分。
高于预警值上限,且高于幅度超过预警值上限2倍以上的,指标得分为1分;
低于预警值上限的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
指标得分在0~1具体计算如下:
指标得分=|(轻油收率变动率-预警值上限)/(预警值上限×
2)|
①企业生产装备和工艺流程;
②企业生产工艺随集团公司下达的产品生产指令性计划而调整。
3、利润率异常识别
通过计算企业实际利润率,与行业平均利润率对比,以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隐瞒销售收入等问题。
企业利润率=(评估期销售收入-评估期销售成本)/评估期销售收入
行业平均利润率=∑(评估期销售收入-评估期销售成本)/∑评估期销售收入
原始
凭证
销售
成本
损益表
列为报表中的“本年累计”,栏为第2行的“主营业务成本”,提取评估期余数。
收入
列为报表中的“本年累计”,栏为第1行的“主营业务收入”,提取评估期余数。
以行业平均利润率作为预警值。
若企业利润率低于行业平均利润率,则该项指标得1分;
若企业利润率高于或等于行业平均利润率,则该项指标得0分。
本指标应综合考虑以下影响因素:
①产品结构;
②集团公司对企业销售计划、价格的指令性调整。
4、运费增减异常识别
企业运费变化与原油购进变化一般情况下应保持同向。
通过不同时期运费增减变化与原油购进增减变化方向性的比较,筛选出异常的企业,以发现税收问题。
运费增减数=评估期运费-评估期上期运费
原油购进增减数=评估期原油购进金额-评估期上期原油购进金额
原油购进金额=当期申报17%的进项金额
运费
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附表2
申报表列为“金额”;
栏为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当期申报17%的进项金额
栏为第1栏“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运费增减数与原油购进增减数反向,则异常。
反向则该项指标得1分;
同向则该项指标得0分。
本指标应考虑以下影响因素:
企业运费结算方式。
5、运费占原油购进比异常识别
通过企业运费占原油购进比同整个行业平均数的比较,筛选出指标异常的企业,从而发现可能存在的虚抵原材料进项等税收问题。
企业运费占原油购进比=评估期运费/评估期原油购进金额
原油购进金额=评估期企业申报17%的进项金额
申报17%的进项金额
对企业运费占原油购进比运用统计学方法计算出预警值。
预警值根据样本离散情况确定:
离散系数小于0.6,预警值=平均值±
标准差;
离散系数大于或等于0.6,预警值=平均值±
0.6×
平均值。
预警值标准根据企业运费占原油购进比变动率水平确定,上限为10%。
运费占原油购进比变动率=(评估期运费占原油购进比-评估期上期运费占原油购进比)÷
评估期上期运费占原油购进比
企业运费占原油购进比按照超过预警值的幅度计算得分:
低于预警值下限,且幅度超过0.6倍预警值以上的,该项指标得1分;
高于或等于预警值该项指标得0分。
指标得分=|(企业运费占原油购进比-预警值)/(预警值×
0.6)|
运费占原油购进比变动率按超出预警值上限的幅度计算得分。
指标得分=|(运费占原油购进比变动率-预警值上限)/(预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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