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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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贵州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4月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工作;保护贵州生态环境,加快推进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贵州省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组织制定了《贵州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本指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西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2010年9月)、《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8-2010)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为基础,结合贵州乡镇实际情况制定。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将根据乡镇人居环境管理要求及污水处理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起草单位: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贵州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建、扩建。
1.2定位
本指南为指导性意见,是供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部门和工程咨询、设计、建设单位使用的,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1.3术语
1.乡镇
在本指南中特指建制镇镇区规划区、乡政府所在地集镇和自然形成的集镇。
2.乡镇污水
指乡镇居民生活或为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所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炊事、洗衣、洗浴、冲厕、清扫以及家庭圈养禽畜等产生的污水,不包括为发展乡镇经济而开展的工业活动(如农产品加工、禽畜集中养殖等)产生的污水。
2.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基本原则
2.1乡镇生活污水水量测算
由于各地自然、经济状况及居民生活习惯等的不同,各地乡镇用水量相差很大。
乡镇居民排水量宜根据调查统计数据确定。
在没有统计数据的地区,可根据乡镇排水管网建设情况,以0.7—0.9的折污系数按供水量测算,或以乡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进行测算。
根据《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贵州省乡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取值可参考表1。
表1乡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参考取值
乡镇类型
用水量(L/人.日)
经济发展好,有水冲厕所,淋浴设施
100-150
经济发展较好,有水冲厕所,淋浴设施
60-130
经济条件一般,无水冲厕所,简易卫生设施
40-80
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乡镇
150-180
推荐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量定额采用100L/人.日。
根据各地发展情况,也可参考表1中的用水定额进行选取。
2.2乡镇生活污水水质参数
污水水质宜以实测值确定。
在缺乏实际测量条件或无法取得实测资料时,可采用同地域、同类型乡镇污水水质资料,也可参考表2水质参数进行选取。
如果排水体制为合流制或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的,水质参数选取宜偏低。
表2乡镇生活污水水质参数
主要指标
pH
SS
COD
BOD5
NH3-N
TP
建议取值范围
6.5~8.0
150~200
120~320
80~150
15~44
2.0~6.0
2.3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乡镇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程度应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情况、环境功能定位、污水处理规模、受纳水体类别等级、资源化利用要求等因素确定。
可参考表3的现行标准,按照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对生活污水处理的具体要求进行确定。
表3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执行的相关标准
排水用途
直接排放
灌溉用水
景观环境用水
参考标准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8-201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农田灌溉
水质标准(GB5084-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
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乡镇污水处理厂宜制定近、远期出水水质目标,分期实施。
污水处理厂近期工艺方案和总体布置,要考虑经改造可达到远期出水水质目标的要求。
近期出水水质目标推荐按以下标准执行:
1.3000m3/d以上规模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3000m3/d及以下规模乡镇污水处理厂,根据我省实际,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水体区域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暂先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级标准,但必须设置微动力曝气设施;厂区预留设施升级改造的位置,2018年后升级改造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的功能水体污染物排放标准。
2.4厂址选择原则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应根据乡镇总体规划和排水系统布置、受纳水体功能区划和环境容量、排水用途、自然条件等情况确定。
厂址选择一般需考虑以下原则:
(1)厂址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并考虑远期需求,宜具有扩建的空间。
(2)厂址要与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相适应,要便于污泥的处理与处置,并尽可能不占农田和少占农田。
(3)厂址应位于集中给水水源的下游,处于于乡镇和工厂厂区夏季主风向的下风向,距离乡镇、工厂厂区、居民点300m以上。
(4)厂址应充分利用地形,优先选择可利用重力流进厂的厂址方案。
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条件,减少工程费用和运行成本。
(5)污水处理后直接排放水体的,厂址宜靠近水体。
污水处理后要利用的,厂址宜靠近利用点。
(6)厂址应设在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方。
除采用稳定塘外,厂址不宜设在易受水淹的低洼地带。
靠近自然水体的,必须满足防洪要求。
2.5乡镇排水体制
乡镇排水体制可分为分流制和合流制两种。
分流制指用管道分别收集雨水和污水,各自单独成为一个系统,污水管道系统专门收集和输送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畜禽污水)。
合流制指单一管渠收集和输送污水、雨水和生产污水。
乡镇排水体制近期可采用合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逐步形成分流制排水体制。
2.6乡镇污水收集方式
按照乡镇居民生活习惯及其民居建设的基本情况,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可分成家庭(或庭院)收集系统、分散收集系统和集中收集系统三类。
庭院收集系统
家庭或庭院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0.5m3/d,当污水无条件进入污水处理厂(站)时,可设置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后排放。
分散收集系统
分散收集系统主要是收集受地形限制,一些散居住户排放的污水,一般污水量不大于5m3/d。
该系统收集的污水宜采用分散处理方式。
经氧化塘、土地处理或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后排放。
集中收集系统
其在庭院收集的基础上,将住户的污水经乡镇污水收集系统输送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小型污水集中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在5m3/d~500m3/d之间,服务人口50~5000人,服务家庭数10~1000户;乡镇以及人口分布集中的行政村、自然村宜采用此类污水收集系统。
中型污水集中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在500m3/d~1000m3/d之间,服务人口5000~10000人,服务家庭数1000~5000户;经济发达、人口集中的大型集镇或乡镇宜采用此种收集系统。
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宜采用集中收集系统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3.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推荐技术
根据贵州省乡镇经济特点,对现有成熟、稳定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进行必选后,推荐将氧化沟、连续流一体化间歇式生物反应池(IBR)、厌氧生物膜技术、生物接触氧化池、低负荷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稳定塘、人工湿地作为贵州省乡镇污水处理的主要技术。
其它能达到处理要求并与贵州省技术、经济相适应的水处理技术也可以在贵州省乡镇应用。
工艺选择应结合地形高差、用地条件、气候特征、水质情况、排放要求等因素。
3.1氧化沟
1.技术原理和结构构造
氧化沟因其构筑物呈封闭的环形沟渠而得名。
氧化沟污泥龄长达15~30d,为传统活性污泥系统的3~6倍,具有较强的脱氮能力;能好氧/缺氧,达到硝化反硝化脱氮目的。
由于其泥龄长,污泥产率低,剩余污泥量少;其池容大、污泥负荷低,对水温、水质和水量的变化有较强的适应性;工艺设施少,流程简单,操作和维护管理比较容易。
但其占地面积大、相对其他好氧生物处理工艺的耗电偏高。
氧化沟适用于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水量较大的污水处理。
氧化沟沟型很多,如卡罗塞(Carrousel)氧化沟、奥尔伯(Orbal)氧化沟、射流曝气氧化沟、T型(又称三沟式)、D型(又称双沟式)、一体化氧化沟等。
2.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注意事项
氧化沟的工艺技术参数宜根据实验资料确定,在无试验资料时,可参照类似工程选择,或参考以下参数:
污水停留时间:
6~30h;泥龄:
10~30d;沟内流速:
0.25~0.35m/s;沟内污泥浓度:
1500~5000mg/L;二沉池的表面负荷0.6~1.0m3/m2.h。
氧化沟设备选型时要注意充氧和混合推流之间的协调。
氧化沟曝气转刷的技术参数可参照《曝气转刷认定技术条件》(HCRJ034-1998)。
3.2连续流一体化间歇式生物反应池(IBR)
1.技术原理和结构构造
连续流一体化间歇式生物反应池(IBR)工艺是一种集厌氧、兼氧、好氧反应及沉淀于一体的连续进出水的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
它同时兼具按空间分割的连续流活性污泥法及按时间进行分割的间歇性活性污泥法的优点,与按空间分割的连续流活性污泥法相比,省去了污泥回流的环节,因而节省运行能耗及减少处理设施及投资;与按时间分割的间歇流活性污泥法相比,具备连续进出水的特点,因而减少了处理设施容积及总的土建投资。
通过调节曝停比营造出污水在反应池中的多级A/A/O状态,使污水在反应池中处于最佳状态的脱N除P工况,以最大限度地去除N和P。
2.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注意事项
IBR生物处理工艺技术参数:
水力停留时间:
15~20h;泥龄:
15~25d;污泥浓度:
2500~3500mg/L;污泥负荷0.05~0.1kgBOD5/kgMLSS·d;沉淀区表面负荷0.6~1.0m3/m2.h。
曝气供氧采用激波传质曝气器,池有效水深5.0m。
IBR生物处理工艺适宜中、小规模污水处理。
由于曝气采用激波传质曝气器,因此要求前处理(格栅和沉砂池)有效去除较大颗粒物,以防对激波传质曝气器运行产生影响。
3.3厌氧生物膜池
1.技术原理和结构构造
厌氧生物膜池是通过在厌氧池内填充生物填料,强化厌氧处理效果的一种厌氧生物膜技术。
污水中大分子有机物在厌氧池中被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能有效降低后续处理单元的有机污染负荷。
厌氧生物膜池具有投资省、施工简单、无动力运行、维护简便等特点,但其对污水中的氮、磷基本无去除效果,需接后续处理单元进一步处理。
工艺主要适用于人工湿地或土地渗滤处理前的处理单元。
厌氧生物膜池典型结构如图3-1所示。
其中填充的填料应有利于微生物生长,易挂膜,且不易堵塞,从而提高厌氧池对有机物和SS的去除效果。
图3-1厌氧生物膜结构示意图
2.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注意事项
厌氧生物膜池的设计参数主要包括水力停留时间,HRT一般取2~5d;其排泥时间为3个月至1年,具体视污泥斗的容积和处理量而定。
污泥斗有效容积按上层反应池有效容积的1/8~1/4设计。
厌氧池常用的填料有纤维填料、软性填料、弹性填料或其组合。
厌氧生物膜池可建为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在反应区装填填料,也可对现有三格式化粪池的第三格进行改造,在其中安装填料,形成厌氧生物膜池。
厌氧生物膜池施工中应注意三防:
(1)防水:
防止地下水渗入,应注意地下水位对池体的影响;防雨水落入或流入,特别是在贵州省降雨量大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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