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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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领》(2010版)共分十三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九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待编)
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三册措施项目工程
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本省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领。
三、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的安装工程。
五、本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在安全条件下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领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能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的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八、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旅行申报手续。
九、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单价按二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
十、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本定额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定额基价不包括主材价格,主材价格应椎据“()”内所列的用量,按实际价格结算。
3.对用量很少,影响基价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稍量。
5.材料单价是按《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编制。
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7.除另有说明外,施工用水、电(包括试验、空载、试车用水和用电)已全部进入基价,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装表计量,由施工单位自行支付水、电费。
十一、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编制。
十二、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本定领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十三、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
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
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
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四、关于各项费用的执行原则:
本定领各项技术措施费一律按第十三册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均不包括xxx本身。
十六、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十七、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册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三、本册定额编制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2009。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uT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203-2000。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16.《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17.《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74.1-4-2008)。
四、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
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振、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需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手架搭拆(第四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器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以下项目的安装:
1.台式及仪表机床:
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2.车床:
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3.立式车床:
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4.钻床:
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5.锉床:
包括深孔铿床、坐标镬床、立式及卧式镬床、金钢键床、落地镬床、镬铣床、钻幢床、镬缸机。
6.磨床:
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琦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Z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
7.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
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型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
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琦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机床。
8.刨、插、拉床:
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
9.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
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10.其他机床:
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11.木工机械:
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桦机、木工钻床及桦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
12.跑车木工带锯机。
13.其他木工设备:
包括拨料器、踢木器、带锯防护罩。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机体安装:
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管道安装。
2.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3.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设备的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爆弯和阀门研磨。
2.润滑、液压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
3.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
四、本章内所列设备重量均为设备净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定额子目。
二、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定额子目。
三、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分列定额子目。
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以下项目:
1.机械压力机:
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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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安装 工程预算 定额 说明 计算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