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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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公路监理第×驻地办
×
×
隧
道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批准: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日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洞口、开挖、凿孔及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1.洞口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在隧道洞口段施工前,监督施工单位根据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等,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制定保障洞口段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2)在平常的工作中,经常检查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三级交底落实情况等。
3)在××隧道出口的洞口段,出口狭窄,地形陡峭,在陡峭悬崖边缘,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2.开挖及凿孔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班前检查制度,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定板和两帮是否稳定。
2)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3)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
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5)为防止点击事故,开钻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位的绝缘装置,佩戴必须的绝缘防护用品。
6)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7)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3.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独头巷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
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哑炮”及可疑现象:
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1)当发现哑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
无关人员与机械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13)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该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
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
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二、洞内运输作业时的安全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进行检查,并处于完好状态,其制动必须有效可靠,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装渣用小型装载机配合翻斗车装渣时,应有联络信号,翻斗车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6.洞内运输
1)洞内运输的车速应进行控制,不得超过:
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5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通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公司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0.8m处设置挡板。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国家规定。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和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
人力运送时,雷管和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
汽车运送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相隔50m以上。
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和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果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
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
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
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坐,其他人员严禁乘车。
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放一层。
6)在竖井内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述规定要求:
①必须事先通知卷扬机司和井口上下联络人员。
②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乘坐。
③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只准堆放一层,且不得滑动。
运送其他炸药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米。
④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炸药不得超过4m/s。
用吊桶运送爆破器材时,其速度不得超1m/s。
⑤司机在操纵卷扬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运,必须按速匀稳操作。
并对卷扬机等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使用安全可靠。
⑥运送电雷管时,应将其装入绝缘箱内,切断洞内所有电源,并检查钢丝绳是否带电。
⑦严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旁、井底车场或巷道内停放。
⑧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7)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动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三、支护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例如,采用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药包锚杆支护、缝管式磨擦锚杆支护、楔缝式内锚头锚杆支护、脱壳式内错头预应力锚索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支护,都应:
①隧道工程坑道开挖后,应尽快安设锚杆,且一般宜先喷射混凝土、再钻孔安设锚杆。
②锚杆的孔拉、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
③锚杆杆体露出岩面长度,不应大于喷泉层的厚度。
④应确保隧道工程辅助稳定措施中的锚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这些措施主要有:
a.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挡护开挖面。
b.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
c.超前锚杆锚固前方围岩(超前支护)。
d.管棚超前支护前方围岩(包括短管棚、长管棚、插板)。
e.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f.超前深孔围幕预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g.临时仰供封底。
h.隧道开挖工作面及围岩预注浆加固。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在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民情况,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应有应变的安全技术措施。
必须坚持先支护(强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以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
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以确保施工安全。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
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
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
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他边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
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8)钢支架安装宜先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要求。
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搭设牢靠,并经常检查。
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分应检查合格,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左右。
严禁将注浆管对人放置。
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
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以确保安全。
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为确保安全,观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测量,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并加强与施工班组的联系。
需强调的是:
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是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所造成,而其产生则是由于清理浮石不彻底、凿岩机械的振运、喷混凝土与受喷面粘结不良所致。
因此,为了锚杆施工的安全,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中,应指定专人,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拔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而造成不安全事故。
这是因为锚杆种类和锚固方法多种多样,可能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砂浆流失或达不到强度,致使锚固力不足,从而导致锚杆滑脱。
另外,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填写相关安全报表,分析安全动态,以便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
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在喷射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的情况,应彻底清理危石、浮石,应根据喷射方式(干喷、湿喷或混合喷)、混凝土配合比等,采用合适的降尘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空气中粉尘含量,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对从事喷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护面具、眼镜、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
当拌和机设在洞内时,应对拌和机和皮带运输机的回转部分予以覆盖,防止产生卷夹人身事故的发生。
必要时,应在拌和机所在位置附近设置集尘机,以净化空气。
当采用人工喷射时,应配备牢靠的喷射支架,以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由于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危害。
当转移喷射点时,必须先关闭喷射机,在喷嘴前方不得站人。
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管,以防消除堵塞后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摆动喷射伤人事故发生。
在钢拱架施工中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例如:
①在钢拱架制作和搬运过程中,应将构件绑所牢靠,以防止发生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附落伤人事故。
②钢拱架的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信号进行指挥,并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混凝土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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