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监理企业资质资格及在监项目市场行为核查情况通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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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监理企业资质资格及在监项目市场行为核查情况通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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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监理企业资质资格及在监项目市场行为核查情况通报表
省外监理企业资质资格及在监项目市场行为核查情况通报表
1、受检监理单位:
重庆建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和要求
核查情况
1
分支机构核查情况
依据省住建厅《关于我省外入黔工程监理企业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核查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401号)要求
1、资质情况: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2、核查时分支机构负责人杜现军到场,技术负责人刘汉平未到场。
3、分支机构管理人员5人,管理规章、制度与重庆西征监理公司共用。
2
受检项目名称:
1、林达·阳光城
工程地点:
贵州省道真县淞江路
2、正安县2011年公租廉租房工程
地点:
正安县县城内
3、兴义一中学生宿
舍A、B栋及学生食堂
地点:
兴义市老城街47号
依据省住建厅《关于我省外入黔工程监理企业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核查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401号)要求
项目核查基本情况:
道真县林达·阳光城
1、建筑面积为160000㎡,投资额为18000万元;合同工期2011年3月至2014年9月,监理取费为33万元包干(即2.06元/㎡);该项目以超低价承包。
2、项目负责人王小强不是备案人员。
正安县2011年公租廉租房工程
1、本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手续,但未提供相关资料;
2、开工日期:
2011年8月8日。
未提供监理合同,监理取费不详;
3、本项目为正安本地人谢平林挂靠。
兴义一中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
1、投资额为3144.58万元,监理取费为47.2万元,低于收费标准;
2、总监未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杜现均、高亮证书无效;无总监代表,配备的专监未到位,现场监理员无证。
3
项目监理资料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检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记、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序、材料报审表、会议纪要等资料。
1、道真林达·阳光城未编制监理规划,只有“监理规划建筑节能部分”;正安县公租廉租房项目监理规划无针对性,未编制监理细则;
兴义一中学生宿舍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无审批人签字;
三个项目均未组织施工图审查;
2、三个项目均未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监理交底,无监理交底书;未召开工地例会,无工地例会会议纪要资料;有部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方均无回复,资料不闭合;
3、、“监理施工日志”格式及内容不符合“监理规范”规定,记录内容不符合规定,三个项目监理日记均无记录人员签字,总监未审阅。
4、正安县公租廉租房项目无监理月报,旁站记录内容不全且未签字;月报未经总监签字;兴义一中学生宿舍项目主体结构已到四层,旁站记录仅三次,旁站人员未签字,
5、三个项目均违反“监理规范”规定,所有资料均为监理员超越权限签署。
监理资料凌乱、不规范、不完整。
4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1.3条,检查监理人员数量和人员资格。
1、总监姚万里、胡文忠无任命书,现场无证件,总监不到位,现场无总监履行职责痕迹;
2、兴义一中学生宿舍项目总监不到位,总监无工作痕迹;无总监代表、无专业监理工程师。
3、道真林达·阳光城项目现场仅2个监理员,一人无岗位证;
正安县公租廉租房项目现场3个无证监理员,其中刘道勇、彭贤令为非专业技术人员且未经培训上岗的高中毕业生。
兴义一中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员吕作愿无上岗证。
5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4.1,4.2条,检查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内容、审批程序等是否符合要求。
1、道真林达·阳光城项目未编制监理规划,节能部分监理规划应为实施细则,无单位法人印章,无审批手续;监理实施细则未针对专业特点编制,无单位法人印章,无审批手续;
2、正安县公租廉租房项目未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3、兴义一中学生宿舍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无审批人签字;签批手续不符合要求。
6
工地例会实施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3,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检查会议纪要和人员签字情况。
道真林达·阳光城项目工地会议纪要无参会各方签章,总监无参会痕迹。
正安县公租廉租房项目总监未组织召开工地例会,无会议纪要。
7
工程开工(复工)审查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检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三个项目总监均未对开工报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签发。
8
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3,总监理师工程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正安县公租廉租房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未履行追踪及审查职责。
兴义一中学生宿舍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无审查意见,施工单位的编审程序不符合要求。
总监未组织专监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进行审查,无审查资料。
9
对施工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管理
依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对施工企业包括分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个项目监理人员未履行职责,未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进行审查;监理对施工单位人员资质管理失控。
10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管理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检查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并抽查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是否有计算书,是否内容齐全。
。
1、道真林达·阳光城项目未对施工单位的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及签批;在施工起重机械设备通用方案上盖项目章,无审查意见及签字。
施工塔吊已安装,无检验合格证。
2、正安县公租廉租房项目无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无审查资料;无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装、拆方案,施工塔吊已安装,无验收手续。
11
安全监理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检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回复单。
道真林达·阳光城项目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无回复单;
2、正安县公租廉租房项目只有一份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无回复单,监理未履行职责,均未对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检查;
3、均未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定期检查,无相关检查、整改记录;未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塔吊无检验合格报告及验收手续;操作人员上岗证不符合要求。
12
质量监理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检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回复单、监理日记、工序、材料报验表、会议记录等。
1、两个项目均未对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进行审查,无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审查记录;
2、林达·阳光城项目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无回复单;
正安县公租廉租房项目无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均未对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进行追踪检查。
两个项目均未对进场原材料及资料进行审查签认,无相应质量保证资料;均无工序报验签证资料;无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无见证取样签证手续,旁站记录上旁站人员未签字。
13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到位情况
检查监理日记等项目现场监理资料。
1、未见总监理工程师姚万里、胡文忠签署文件资料,现场无总监工作痕迹,总监不到位;
2、均无总监代表,未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员,
林达·阳光城项目现场监理员2人,其中一人无监理员岗位证书;
正安县公租廉租房项目现场3个监理员均无岗位证书,其中2人为无专业知识的高中毕业生。
兴义一中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员吕作愿无上岗证,监理工程师杜现均、高亮不具备专监资格。
省外监理企业资质资格及在监项目市场行为核查情况通报表
2、受检监理单位:
重庆新鲁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和要求
核查情况
1
分支机构核查情况
依据省住建厅《关于我省外入黔工程监理企业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核查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401号)要求
1、资质情况: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2、核查时分支机构负责人雷阳到场,技术负责人赵波未到场,除负责人外,9人不是备案人员。
3、分支机构无管理组织机构,无规章制度,无对项目进行检查、管理的资料。
2
受检项目名称:
1、贵阳黔灵小区三期A5~A7栋
工程地点:
贵阳市北路123号
2、遵义市新熙园小区
工程地点:
遵义市衡阳路
依据省住建厅《关于我省外入黔工程监理企业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核查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401号)要求
项目核查基本情况:
黔灵小区三期A5~A7栋
1、建筑面积为4.432万㎡,工期:
2011年4月至2012年8月;
2、总监唐国华未到场,现场2人,1人为非本企业监理员,1人无证;核查资料由施工方人员提供;形象进度已到地面五层,基础未验收。
遵义市新熙园小区面积为17万㎡,投资约1.6亿元,工期730天;现场无总监任命书,无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总监杨仁伟未到场;现场三人均无岗位证书。
两个项目总监不到位,无专监,监理员无证上岗,现场人员与配备表不符,人员专业不配套,数量严重不足。
3
项目监理资料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检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记、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序、材料报审表、会议纪要等资料。
黔灵小区三期A5~A7栋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无针对性;无图纸会审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复查意见不明确;监理日记内容不反映现场监理工作情况,总监未审阅;监理月报总监未签字;旁站记录无施工方人员签字,内容不反映监理工作情况;监理资料由施工方人员汇总、整理。
遵义市新熙园小区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无针对性,未见图纸会审纪要;土方开挖方案审签人吴俊、鲁同春不具资格,无监理交底书;监理日记不符合规定,记录太简单,记录人未签字,总监未审阅;无监理月报;无旁站记录;会议纪要不齐全。
监理资料凌乱,不规范。
4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1.3条,检查监理人员数量和人员资格。
黔灵小区三期A5~A7栋备案总监唐国华未到位,文件由未备案人员周彭代签,无总监工作痕迹;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应到13人,实到2人,一人持省内其他企业安全证,一人无证;配备的7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均未到位,所有资料由监理员签署。
遵义市新熙园小区总监杨仁伟未到位,现场无总监工作痕迹;临时
未拼凑人员,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现场3人中负责人陈涛及监理员张贵生不是本企业人员,吴俊无证;“专监”鲁同春无任何证件。
5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4.1,4.2条,检查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内容、审批程序等是否符合要求。
黔灵小区三期A5~A7栋监理规划编制内容无针对性,审核人周彭不是本项目总监,审批人签字为其他人代签;监理实施细则未针对专业特点编制,无针对性,不具操作性。
遵义市新熙园小区监理规划及细则签审程序混乱,封面总监杨仁伟签编制,结尾签审核人,签字“总监”鲁同春不具资格,所有签字全部是代签。
监理实施细则未针对专业特点编制,无针对性,不具操作性。
6
工地例会实施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3,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检查会议纪要和人员签字情况。
均无总监主持工地会议工作痕迹;工地例会纪要无参会各方签章。
7
工程开工(复工)审查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具备开工(复工)条件后予以开工或复工。
检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黔灵小区三期A5~A7栋备案总监唐国华未对开工报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签发开工令。
新熙园小区备案总监杨仁伟未对开工报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签发开工令。
施工方提交的开工报告未盖章,无日期,无相应资料,鲁同春不具备签发开工令资格。
8
对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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